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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 方兴起:国企与民企要同舟共进

作者:程恩富 方兴起   来源:光明日报  

  对中国经济来说,2012年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较为严峻的一年。如果欧盟的单一财政紧缩政策不能化解其成员国的主权债务危机,美国的扩张性经济政策不能使其经济回归正轨并妥善处理其隐性的主权债务危机;如果我国不能控制住当前资产与商品复合型的通货膨胀并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则2012年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转折点或拐点。转折的各种现实可能性皆取决于我们当下的行动,特别是取决于国企与民企、政府与市场、开放与自主之间的互动状态和不同政策思路。

  国企与民企应合作共进,夺回弱势产业阵地

  早在19世纪末,马克思就为农业国提出了一条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以公有制为社会主义发展的起点,保持与资本主义生产统治的世界市场的联系,从而利用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改革开放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实际上是循着马克思的农业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进行的,只是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基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面对美国的经济霸权和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要完善和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功效,首先必须借助于国家整体经济力量和政府的科学调控来回应美国的经济霸权和国际垄断资本。只要我们逐步放弃国家和国有经济的必要作用,完全基于自由市场原则竞争,则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不是西方垄断企业的对手。上世纪末叶拉美国家实行新自由主义改革时期,就出现过这一恶性状态。这也类似于当英国企业称霸世界时,美国的企业不是其竞争对手,因而美国政府推行保护主义措施近百年。而在美国的企业处于强势时期,其政府则推行各种贸易自由主义政策,并为本国企业清除进入他国市场的障碍。

  正是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在维护和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发展民营企业,并采取某些合法的措施有效利用外国垄断资本,我国才能在改革开放时期总体上既坚持了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又有效地利用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因此,在平衡国企与民企、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上,我们必须基于数百年来市场经济的历史观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保持清醒的头脑。

  还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的经济实力归根到底取决于企业。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品牌和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的企业群,是一国强大经济实力的唯一源泉,是一个不受制于人的“有为政府”的微观基础,是市场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体现。但迄今为止,我国还很缺少这样的企业群,而且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21个国民经济最重要的行业中,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已占据国内1/3以上的市场份额,部分行业接近半壁江山,在产业中拥有绝对控制权。显而易见,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它们所面对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和最大垄断者是外资企业。新一轮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而绝不是国有企业的私有股份化。这是因为,在目前的外企、国企和民企的格局下,许多“自然垄断”行业的进入性投资巨大,“国退”以后,能真正大量进入和逐步起支配作用的往往是外国跨国公司,而难以是民营企业。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会像美国那样鼓吹“买本国货”或以安全为名将外资企业拒之于国门之外,而是强调外资企业不应继续享受客观上歧视中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强调社会主义市场取向的改革目的是要在中国造就一个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品牌和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的企业群,而决不应是仅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重要经济领域随意开启方便之门。

  国企与民企之间确实存在某些竞争和利益问题,但解决两者间的问题一定要有赖于从根本上扭转上述格局。如果把国企的做强做优视为阻碍民企的发展,甚至主张民企与外企联合起来共同进一步缩减和遏制国企的发展,主张“国退民进”、“国退洋进”等,那便没有认清当前经济的总体格局,没有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极端重要性。

  国企与民企应分工分层次参与高端产业竞争

  在当前发达国家主导国际产业的格局下,我国仅靠企业层面的创新是难以进入国内外高端竞争领域的。因为在西方跨国企业垄断了现有产业的技术标准、核心技术、品牌以及全球生产与销售网络的情况下,企业层面的创新难以撼动西方跨国公司控制下的全球产业链。主要的出路还应是从产业创新的层面寻找突破口,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跨越式科学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与高级化。

  历史地看,中国在以人力和畜力为能源的基础上,将传统的农业发展到世界领先的水平,在大约公元500-1400年左右,成为当时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英国在以化石燃料(煤)为能源的基础上,实现了产业创新或产业革命,形成了现代工业,从而继中国之后成为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并称霸全球。随后,美国也在以化石燃料(石油)为能源的基础上,实现了产业创新,形成了汽车等新兴的制造业,成为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取代了大英帝国的世界霸主地位。这些足以表明,强弱国家之间经济实力的消长,主要源于产业层面的创新。一般来说,产业层面的创新往往会导致新兴产业中的所有企业实现普遍的和全面的企业层面的创新。并且,产业创新会形成“溢出效应”,即带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如现代工业带动了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因此,产业创新往往是后发国家借鉴和超越先发国家的有效途径。

  必须强调的是,不能片面否定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历史作用,现在和未来还会需要外商直接投资于我国的某些经济领域。但应清醒地认识到,历经30多年发展,我国的现代制造业如果仍依赖于外商直接投资,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就会成为我国制造业的精神“鸦片”——只要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就无须承担核心技术、品牌和销售网络创新的风险,而成为世界的制造中心。这必将消解我国的自主创新精神,从而影响国企和民企共同需要的自主发展。国企和民企要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层次和国内外高端竞争,肯定绕不过产业创新。

  一些舆论会认为产业创新离我们太远,远水难救近火。其实不然,中国高铁的“合作发展模式”就是在产业创新层面上实现了突破。世界上掌握成熟的高铁设计和制造技术的企业是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日本川崎重工和加拿大庞巴迪。这几家企业都希望利用在华合资公司分食中国高铁蛋糕。但中国高铁产业既没有继续走外资主导型的出口导向的发展道路,也没有回到过去的被动型的进口替代的发展道路,而是以国内企业为主体,基于“三必须”原则(外方关键技术必须转让;价格必须优惠;必须使用中国的品牌),引进国外企业联合制造。通过技术引进、吸收和创新,中国高铁产业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形成了高于国外原创的自主核心技术并成为相应标准的制定者。然后凭自己的竞争优势不仅主导了国内市场,而且有能力组织国内有关企业开拓境外铁路工程承包和装备出口市场,使得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都愿意购买中国的高铁产品,而不是将其拒之门外。2010年底,美国通用电气与中国南车集团合资在美国生产高速动车组达成协议。

  中国高铁走的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自主型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相互协调的发展道路。尽管国内对高铁模式仍有某些争议,在发展高铁的过程中确也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问题,但必须从转变对外对内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从我国核心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国计民生高度,来实事求是地评价和解决高铁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与中国汽车产业的“合资发展模式”导致外资对我国汽车工业的控制度高达95%以上相比,中国作为国有经济高铁的“合作发展模式”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品牌和国内外生产与销售网络。

  国企在高铁领域的产业创新,为民企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通过政府协调,国企与民企在该领域基于市场原则的分工与合作,是完全能够实现“国进民进,协调发展”的。同理,如果民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了产业创新,则为国企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国企与民企在该领域的分工与合作,是完全可以改变外资控制中国汽车工业的局面的。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但马克思非常强调在实践其理论的过程中,“一切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近百年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私有制的消灭并不取决于人们的意愿,而是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生产力要达到实现全社会成员的公有制,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而私有制的消灭也就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由此,决定了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同时,还必须发展私有制经济,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其实,在资本主义社会,即使是为了少数富人的利益,也会在发展私有制经济的同时发展国有制经济。不过,两种社会形态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及其混合经济体制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私有制经济是为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资本主义及其混合经济体制则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国有经济是为私有经济服务的。

  总而言之,面对目前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实现现代化的重任,国企与民企更要同舟共济、共存共荣。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华南师范大学)

  原载:光明日报(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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