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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鲁迅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

作者:袁良骏   来源:辽宁大学学报  

编者按:世纪之交,文坛乃至整个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一些质疑、批评、否定鲁迅的观点和文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也引发了对如何正确认识文学传统、重写文学经典问题的普遍争论。毋庸置疑,鲁迅在二十世纪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所做出的伟大贡献是同时代人无法比肩的,除却他伟大的人格和“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爱国情怀,他在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各个领域都绽放异彩: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手法、文学观念无一不光华夺目。我们应该尊重历史语境、回到特定时代文化背景中去重读经典、重读鲁迅,回到文学性本身去认识鲁迅、评价鲁迅,去发掘文学经典的当代价值。鲁迅研究专家袁良骏先生以尊重历史、尊重文学传统的客观严谨的治学态度,择取国内外某些知名学者否定鲁迅的主要论点逐一批驳,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研究鲁迅文学作品、思考当代学术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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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思想活跃,否定鲁迅,几成时髦。现择几个有一定影响的论点,稍剖析之。
 

一、所谓“鲁迅不是伟大作家”

      上海著名青年学者王晓明先生这样写道:“在中国的现代作家中,鲁迅无疑是最出色的一个,但以世界文学的标准衡量,他却还不能算是伟大的作家,尽管他本来有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对此,一位旅美华人小说家做出了远方的呼应:“二十世纪中国没有伟大作家”。然而,“二十世纪”范围太大,还是来说鲁迅吧。

      困难而又困难的是:所谓“世界文学的标准”是什么?有一个万国通用的伟大作家的“世界标准”吗?如果有,当然很简单,拿来一一衡量便是:够格的便伟大,不够格的自然便不伟大。可惜得很,“伟大作家”不像度量衡,世界标准就是世界标准,谁不依也不行。“伟大作家”只是一种口碑,并非一种标签。所以,英国人可以说莎士比亚伟大,法国人可以说巴尔扎克伟大,俄国人可以说托尔斯泰伟大,如此等等。正因为是一种“口碑”,所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语言共同体,往往并非只有一个伟大作家,而是有多个伟大作家。比如法国,除了巴尔扎克,还有莫里哀,还有雨果,还有左拉……;英国,除了莎士比亚,还有拜伦、雪莱……;俄国,除了托尔斯泰,还有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莱蒙托夫……有一个世界公认的标准吗?简直没有。也许有人说:诺贝尔文学奖可以作为一个标准。错了,诺贝尔文学奖早已受到过萧伯纳等人的辛辣讽刺。而诺奖不颁给托尔斯泰,自然更遭到了众声谴责。说来说去,“伟大作家”这一桂冠,根本就没有一个国际统一的标准,而只能是约定俗成,有口皆碑。这样一来,用来衡量鲁迅的“世界标准”便成了大问题:听谁的?“标准”由谁制定,又由谁颁布实施呢?有人说用比较法,都和莎士比亚看齐,够格的便伟大,不够格的便pass掉了。然而似乎也不太灵,因为莎翁主要是一位戏剧家和诗人,曹禺、艾青之类还可以去比一比,鲁迅这样的,既非诗人(狭义的),也非戏剧家,怎么和他比?换一位,比如换成伟大小说家之类,如何?显然,也照样不好办。说白了,所谓“伟大作家”云云,只能是一种口碑,而没有一个什么万国通用的统一标准。既然如此,用什么去衡量鲁迅的伟大不伟大?扩而大之,又凭什么说20世纪中国没有伟大作家呢?不客气地说,这都是一种主观武断,是没有什么科学依据的。

      世界标准难寻,我主张改用中国标准:拿鲁迅和中国古代的那些伟大作家比,看够不够格。即使如此比,也不能太死板。比如拿他和屈原比,可以比他们的爱国忧民,“血荐轩辕”,却不好比诗歌(特别是抒情长诗)创作,因为鲁迅根本没写过像《离骚》之类的;再比如拿他和司马迁比,可以比他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再比如拿他和曹雪芹比,比比他们的小说创作;如此等等。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多面手的作家诚然有,但不可强求。只要在某些甚至某一方面堪称伟大,这就是当之无愧的伟大作家了。如果那些主张“世界标准”而又拿不出世界标准的朋友愿意降格以求,用一用中国标准,我觉得鲁迅毫无疑问不愧为伟大了!因为他为中国文学做出了多方面的伟大贡献。比如,他是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药》《阿Q正传》等一系列的小说作品开辟了中国小说的新纪元。狂人、孔乙己、阿Q、祥林嫂等艺术形象,几乎家喻户晓,有口皆碑。再比如,他的《野草》和《朝花夕拾》(特别是《野草》),是中国现代第一本散文诗,它的浓烈、沉郁和象征,至今无人超越。又比如,他的杂文,煌煌数百万言,尖锐泼辣,痛快淋漓,可以寸铁杀人,写尽了中国革命青年和劳苦大众的思想情怀。伟大的世界散文家如蒙田、培根之属又怎可比肩?何况,他的《故事新编》又是中国第一本历史小说集,他的《中国小说史略》又是中国第一本浩瀚丰富、立论精当的小说史巨著;何况他还有一批脍炙人口、光彩照人的古典诗歌。难道这还不够伟大?何况他还有宁折不弯的伟大人格以及“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终生不渝的爱国情怀!这样的鲁迅,实在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即使给他三个“伟大”也绝不过分。奉劝迷恋“世界标准”的朋友,还是回到中国的土地上来吧。因为对中国人来说,失去了中国也就没有了世界。

二、所谓鲁迅杂文妨碍了人们的“言论与自由”

     在《铁屋中的呐喊:鲁迅研究》一书中,李欧梵先生曾高度评价鲁迅杂文,他说:

     杂文在鲁迅的著作中,仅从所占篇幅看,就无疑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甚至超过他的小说、散文诗以及旧体诗。但是,由于内容有明显的政治性和论争性,这些杂文是否可以和小说、散文诗、旧体诗等一样视为“艺术创作”,就成为一个问题。有些西方学者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我的意见则相反,认为如果我们想以中国的文学传统为背景来衡量鲁迅作为现代作家独创性的程度,杂文恰恰应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不说别的,只就整个中国文学传统文学中散文所占的地位而言(它比诗和小说都更为重要),鲁迅在这方面的继承和创新都更直接、更重要。

     李先生论述的是整个鲁迅杂文,自然理应包括其中的重要一本《伪自由书》。不料,在《“批评空间”的开创——从<申报·自由谈>谈起》一文中,李先生调子大变了,他竟然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命题:鲁迅的杂文集《伪自由书》“是否为‘公共空间’争得自由”?“他的作品是否有助于公共空间的开拓”?反过来说,他的作品是否妨碍了言论自由?很奇怪,在蒋介石集团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青年的30年代,鲁迅早已被列入了“黑名单”,随时都有危险。他的杂文,已成了“戴着枷锁的跳舞”,这从《伪自由书》《准风月谈》等书名中即不难看出。李先生对这个历史背景,早已了若指掌,怎么会提出上述痴人说梦般的疑问呢?然而,不仅提出了,还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我觉得鲁迅在这方面反而没有太大的贡献。……这些杂文显得有些“小气”。我从文中所见到的

      鲁迅形象是一个心眼狭窄的老文人,他拿了一把剪刀,在报纸上找寻“作论”的材料,然后“以小窥大”

      把拼凑以后的材料作为他立论的根据。事实上他并不珍惜--也不注意--报纸本身的社会文化功用和价值,而且对于言论自由这个问题,他认为根本不存在。……鲁迅的问题就在于他为了怕送掉性命而没有“说开去”!鲁迅坐失良机,聪明反被聪明误!

     他还责怪鲁迅杂文中表现出的是一种“两极化的心态”--“把光明与黑暗划为两界作强烈的对比,把好人和坏人、左翼与右翼截然区分,把语言不作为‘中介’性的媒体而作为政治宣传或个人攻击的武器和工具--逐渐导致政治上的偏激化……不容许‘公共空间’的存在”。

      拜读了上述洋洋大文,我真以为有“天外来客”或“飞仙下凡”,他们的世界是祥云缭绕,仙风阵阵,他们哪里知道20世纪30年代黑暗龌龊的中国现实:从1927年“4.12”大屠杀开始,蒋介石集团杀害了多少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他们又逮捕、关押了多少抗日爱国的青年学生?即使在上海,这个号称“东方巴黎”的“摩登”城市,他们不也是任意逮捕枪杀革命作家(如柔石、白莽等“左联”五烈士)和进步人士(如民权保障同盟的杨杏佛先生)吗!李先生自己不是也说,连鲁迅也遭到他们的“通缉”而只是未敢下手罢了。在这样的“白色恐怖”下,谈何“自由”?又谈何拓展“公共空间”?李先生在西方“极乐世界”住得实在太久太久,奶油面包吃得也实在太多太多。哪里想得到中国的劳苦大众啼饥号寒,在死亡线上挣扎?又哪里想得到即使像鲁迅这样的著名作家,也根本没有什么言论自由,而只能吞吞吐吐,影影绰绰,欲言又止地做“戴着枷锁的跳舞”呢?李先生骂得真痛快,说什么鲁迅“怕送掉性命”而没有“说开去”,他太胆小了。李先生也不想想:蒋介石如果像您先生这样开明,这样“自由、平等、博爱”,鲁迅又何必如此胆小,如此怕死呢?早在30年代,就有人骂鲁迅胆小,说他不敢骂政府,只敢骂文人。想不到80多年后,李先生又拣起了这些人的衣钵,历史真是吊诡呀!

      非常幽默的是,李先生不向蒋介石要“公共空间”“自由天地”,却向鲁迅大要特要。似乎中国当时没有“自由天地”“公共空间”,都是鲁迅之罪。这样的逻辑如能成立,也许有一天,美国加利福尼亚发生大地震,也都是鲁迅的幽灵作怪了!在手无寸铁的鲁迅和雄兵百万的蒋介石之间,鲁迅是一个不能再弱的弱者。李先生不向蒋介石要“公共空间”和“自由天地”,而向鲁迅大要特要,这是否向弱者示威?扶强凌弱?这种行径在中国是很不光彩的,莫非在美国另当别论吗?

      即使就事论事,李先生的言论也根本无法成立。没有“自由、平等、博爱”,奢谈什么“公共空间”?广大中国劳苦大众呻吟在死亡线上,有什么“公共空间”?显而易见,在言论不能自由、动辄得咎的环境中,什么“公共空间”之类的高调是唱不起来的。弄来弄去,已成“通缉”对象的鲁迅竞成了破坏“公共空间”的大罪人,李先生的逻辑力量也实在太可怕了!至于责怪鲁迅有什么“两极分化的心态”,也根本不能成立。蒋介石政府制定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李先生不会不知道吧?什么“危害民国”?不就是不同意他们的白色恐怖,不同意他们的什么“先安内而后攘外”吗?莫非他们的乱杀乱捕不是“两极分化的心态”,倒是反对他们乱杀乱捕的人却成了什么“两极分化的心态”吗?李先生研究“公共空间”研究到这个份上,可以说已经离走火入魔不远了。

      李先生不仅曾写有《铁屋中的呐喊:鲁迅研究》那样相当精彩的鲁迅研究专著,也曾为美华学界纪念鲁迅百年诞辰四处奔波。我们欣赏这样的李欧梵先生,我们不喜欢李先生向那些以恶骂鲁迅为荣的人靠拢。人无完人,鲁迅自然有他的历史局限;然而,较之那些不断向他泼污水的文坛小丑,他无论如何不愧为一尊巨人。

三、所谓沈从文笔下的“砍头”颠覆鲁迅……

      贬低鲁迅有多种渠道,王德威先生异军突起,从“砍头”下笔,的确显得不落俗套。在《从头谈起--鲁迅、沈从文与砍头》一文的结尾,他这样写道:

       五四以后的作家多数接受了鲁迅的砍头情结,由文学“反映”人生,力抒忧国忧民的义愤。他们把鲁迅视为新一代文学的头头。沈从文另辟蹊径,把人生“当作”文学,为他没头的故事找寻接头。因此他最吊诡的贡献,是把五四文学第一“巨头”--鲁迅的言谈叙事法则,一股脑儿地砍将下来。他的文采想象,为现代小说另起了一个源头,而他对文学文字寓意的无悔追逐,不由得我们不点头。

       孤陋寡闻如老朽者,只知沈从文先生隶属“新月派”,与鲁迅先生不睦,也曾在文字上打架。但从不晓得鲁迅一派的“由文学‘反映’人生”,被沈从文先生的“把人生‘当作’文学”彻底否定了--他把“鲁迅的言谈叙事法则,一股脑儿地砍将下来”。这样的新鲜论断,如果沈从文先生地下有知,也许会吓一跳的吧!不错,沈从文先生的写作理念与鲁迅是有诸多不同的,他追求“自然”与“诗意”,他不大正面描写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拿《边城》与《祝福》《阿Q正传》来对照,的确是味道迥异。但这种不同,究竟是艺术手法的差异还是创作法则的不同呢?鲁迅是文学反映人生,沈从文则是“把人生‘当作’文学”吗?“把人生‘当作’文学”,不就是人们常说的“自然主义”创作法则吗?人们常说左拉是“自然主义”派的代表,而巴尔扎克是“现实主义”派的巨匠。他们谁取代了谁?谁颠覆了谁?谁将谁的“言谈叙事法则,一股脑儿地砍将下来了”呢?似乎左拉没“砍”过巴尔扎克,巴尔扎克也没有“砍”过左拉。各人写各人的,他们对“砍”别人的“头”似乎很不感兴趣。王德威先生生于台湾,长于美国,言传身教不是“砍头哲学”,为什么竞对“砍头”如此感兴趣,非要力逼沈从文把鲁迅的“头”砍下不可呢?沈从文再“反鲁”,他也不会去干“砍鲁迅头”的事儿。何况沈从文的“反鲁”,主要是反对他带头搞文坛论争,认为论争双方都成了“丑角”和“笑料”。因此,不要争来吵去,各人写各人的,比什么都好。这段文学史上的常识,才华横溢、博览群书的王德威先生不应该不知道吧?何以一定要夸大其词,非要让沈先生去“砍”周先生的“头颅”不可呢?

       熟悉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人都知道,这种“砍头”之举从来不曾发生过。不仅沈从文没有“砍”过鲁迅的头。鲁迅生前也从未“砍”过那些不同流派、不同风格的青年作家的头。鲁迅编选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是连俞平伯、凌叔华这样的与沈从文同一流派的作家都尽量选人,而且在《导言》中对其大加赞许和肯定的。“砍”什么头?鲁迅实在用不着。沈从文也用不着,他只是怪鲁迅放着小说不写去写杂文,“浪费宝贵生命”而已。“浪费”与否,这就是沈鲁争论不休,也是文坛至今争论不休的问题了。

        具体到“砍头”的描写本身,沈从文肯定与鲁迅有不同特色。否则,人云亦云,不成了抄袭与模仿了吗?但比较这种异同,是为了发展新文学。如果变成了满足自己的文学偏见,那就太过狭隘了。至于说鲁迅自述的在仙台的幻灯事件为“子虚乌有”,那么,请这些主张子虚乌有者拿出证据来,否则,我是宁肯相信鲁迅的自述,也绝不会相信那些子虚乌有的谗言和伪造的所谓证据的。

        不少朋友向我夸赞过王德威先生,我对他崇敬有加。但他的“砍头”一文却实在让我瞧不上--才华哪里去了?我希望王先生有大写作、大著作面世。比如,夏志清先生的《中国现代小说史》虽成经典,但错漏百出。王德威先生等青年才俊不应该拿出新的、更加准确、更加科学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吗?何必尽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喋喋哉!

四、所谓鲁迅笔下的“国民性”乃拾西方传教士的牙慧

       《收获》杂志2000年第2期开辟了“走进鲁迅”专栏,刊登了三篇文章:冯骥才先生的《鲁迅的“功”与“过”》、王朔先生的《我看鲁迅》和林语堂先生的《悼鲁迅》。林文是一篇对老朋友鲁迅的悼文,写于几十年前。王文是一篇随笔,也是一篇童言无忌的贬鲁小品。三文中真有点理论色彩和学术含量的要数冯文,因为它捅了鲁迅的一个所谓“要害”。文章认为,鲁迅终其一生孜孜不倦地要“立人”,要改造中国陋劣的“国民性”。而这并非什么发明创造,乃完全是拾的西方传教士的牙慧。“功”乎?“过”乎?值得研究。

       冯文所指的这类西方传教士,当然不止一个两个,但主要是指19世纪下半叶在中国居住多年的美国传教士斯密斯(汉名明恩溥),他写了一本广为流传的《支那人气质》,先在报纸连载,后单行出版,广受欢迎。正是从他那里鲁迅趸来了所谓“中国国民劣根性”。言下之意,西方传教士是看不起中国人、丑化中国人的,而鲁迅恰恰将之奉为圭臬。

       鲁迅真的把斯密斯奉为圭臬吗?似乎根据不足。鲁迅一生是很少把人奉为圭臬的,何况对一个帝国主义侵略色彩浓郁的美国传教士?《支那人气质》共分24章,这些“气质”大多是性格、习惯方面的中西比较,有客观的写实,也有主观的讽喻与嘲弄。比如,它这样描述中国人的睡眠习惯:

       在睡眠上,中国人和西方人之间的差异,与我已经提到过的中西基本大分歧吻合。一般而言,中国人哪儿都可以睡。使我们觉得难堪的干扰并不能打扰他。以砖作枕,以稻草或泥砖作床,他就可以好梦不惊。房间不必暗下来,别人也不用安静。“夜里哭泣的婴孩”可以尽管继续啼哭,因为并不影响到他。某些地区,有时似乎所有的人都睡着了,好像狗熊冬眠一样……对于劳工阶级和很多其他的人而言,睡觉的姿势无关紧要。设想在中国找一百万、一千万的人来作下列考试,是毫无问题的:试验他们躺在三辆推车上,像蜘蛛一样头朝下,张大了嘴含着苍蝇,是否睡得着。

        所谓中国人睡觉可以随遇而安,所谓中国人普遍有睡午觉的习惯,这些都可以认为是写实,并未侵犯或侮辱中国人的人格。然而,形容中国人熟睡后就“像狗熊冬眠一样”,甚至要让中国人像蜘蛛一样头朝下、“躺在三辆推车上,张大了嘴含着苍蝇”看能否睡得着,这就明显是对广大中国人的侮辱与嘲弄了。试问:这样的恶作剧,鲁迅会赞赏、会同意吗?鲁迅一向恨那些拿中国人取乐的外国人,说他们是喜欢吃中国人的肉的。这里的斯密斯先生,恰恰变成了喜欢吃中国人的肉的外国人,鲁迅怎么会把他的这些帝国主义侵略分子话语当成什么圭臬呢?类似的对中国人的戏谑和嘲弄,书中当然远不止这些。

        比这些严重千万倍的,是书中的帝国主义侵略逻辑和强烈的种族歧视。一遇到国际政治的大问题,斯密斯的侵略嘴脸便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了。在他看来,愚昧落后的中国人不可能“自己制定政策进行改革”,中国必须靠外国的干涉,必须靠传播“基督教文明的宗教信息以改良中国人的性格”。他还说:“为了改革中国,性格的本源必须被(基督教)深入和洁净,良心必须登上宝座”。所有这些对中国人民的侮辱和丑化,所有这些赤裸裸的侵略逻辑,鲁迅怎么会同意,又怎么会奉为圭臬呢?冯骥才先生口口声声说鲁迅对国民劣根性的抨击是什么“传教土话语”,请问冯先生:可以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信口胡言吗?

        其实,鲁迅对“传教士话语”的清醒,大概一点也不比冯先生差。因为他早就说过:

       因为或种限制,只买了一本安冈秀夫所作的《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只要看目录就明白了:一,总说;二,过度置重于体面和仪容;三,安运命而肯罢休;四,能耐能忍;五,乏同情心多残忍性;六,个人主义和事大主义;七,过度的俭省和不正的贪财;八,泥虚礼而尚虚文;九,迷信深;十,耽享乐而淫风炽盛。

       他似乎很相信Smith的《Cinese Characteristies》(按即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常常引为典据。这书在他们,二十年前就有译本,叫作《支那人气质》;但是支那人的我们却不大有人留意它。……

       我所遇见的外国人,不知道可是受了Smith的影响,还是自己实验出来的,就很有几个留心研究着中国人之所谓“体面”或“面子”。但我觉得,他们实在是早有心得,而且应用了,倘使更加精深圆熟起来,则不但外交上一定胜利,还要取得上等“支那人”的好感情。不难看出,无论对安冈秀夫的《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还是对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鲁迅都没有一丁点的顶礼膜拜,揶揄之情可以说力透纸背。特别对安冈之作,显然是很瞧不上的。尽管鲁迅并未展开分析,他对《支那人气质》中所谈的“体面”或“面子”,并不认为不对,但斯密斯和他的那些外国朋友“早有心得,而且应用了”。就是说,已经运用到他们的传教事业或侵略事业上去了。

        鲁迅一直主张改造中国国民劣根性,小说如是,杂文亦如是,因此,他反对遮掩,而主张暴露、铲除这些劣根性。所以他也一直主张将《支那人气质》翻译成中文,认真对待别人揭出的自己的疮疤,“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的对,变革,挣扎,自作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凡此种种,都说明了鲁迅对“传教士话语”保持着多么清醒的头脑和科学的态度!何况,即使“国民性”一词确乎是“传教土话语”,难道就不可引用、借鉴吗?引用、借鉴了就成了“洋奴”,就丢了中国人的颜面吗?鲁迅最早使用“国民性”一词是在1907年的《摩罗诗力说》一文中,有两处。第一处是说拜伦在支援希腊独立战争时,碰到了种种困厄,其中之一便是式列阿忒(今译苏里沃特)雇佣兵“见拜伦宽大,复多所要索,稍不满,辄欲背去;希腊堕落之民,又诱之使窘拜伦。拜伦大愤,极诋彼国民性之陋劣……”。第二处是在比较拜伦和普希金时,说普氏开始甚受拜伦影响,而后来却逐渐与拜伦分道扬镳了。“分道之因”,或谓“国民性之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两处使用“国民性”一语,都与中国人无关,都是说的欧洲的事。这说明当时“国民性”一语已经广为流传,绝不是中国人的“专利”了。

       尤须补充的是,当时的鲁迅关注中国的国民性,也是全面的,而非仅仅关注国民劣根性。据鲁迅当年挚友许寿裳回忆:

      鲁迅在弘文学院的时候,常常和我讨论下列三个相关的大问题:一、怎样才是最理想的人性?二、中国国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三、它的病根何在?

      “国民劣根性”是与“最理想的人性”相对而言的。这一点十分重要:鲁迅任何时候谈论“国民劣根性”,都不会丢掉“理想之光”。即如《阿Q正传》,虽然对国民劣根性极尽暴露鞭挞之能事,但小说之立意仍在表现“国人之灵魂”,即“国民劣根性”背面的“理想之光”,引起国人的深刻沉思。鲁迅自己反对将《阿Q正传》改编为电影,这值得人们深思。他说:

       我的意见,以为《阿Q正传》,实无改编剧本及电影的要素,因为一上演台,将只剩了滑稽,而我之作此篇,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其中情景,恐中国此刻的“明星”是无法表现的。

       况且诚如那位影剧导演者所言,此时编制剧本,须偏重女角,我的作品,也不足以值这些观众为之一顾,还是让它“死去”罢。

       鲁迅逝世前,曾因内山完造《活中国的姿态》一书谈及中日两国国民不同的国民性,有云:

       日本国民性,的确很好,但最大的天惠,是未受蒙古之侵入;我们生于大陆,早营农业,遂历受游牧民族之害,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竞支撑以至今日,其实是伟大的。但我们还是揭发自己的缺点,这是意在复兴,意在改善……内山氏的书,是别一种目的,他所举种种,在未曾揭出之前,我们自己是不觉得的,所以有趣,但倘以此自足,却有害。所谓“别一种目的”,是说内山之书“有多说中国的优点的倾向”,鲁迅并不同意。这封信对中国国民性的优劣及其形成历史,做了精当概括,或者可以称之为鲁迅的中国国民性史观吧。

        在放言鲁迅的“功”与“过”之前,冯骥才先生如果能花点功夫读一读鲁迅有关中国国民性的上述文字,“野马”也许就不致跑得太远了吧?至此,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冯骥才先生口口声声说鲁迅的改造国民性是“西方传教士话语”,殊不知他这一指责恰恰不是他自己的原创,而是一个“舶来品”。美籍华人学者刘禾女士早在《国民性理论质疑》一文中便这样写道:

        虽然斯密斯的书只是国民性理论在中国人中传播的众多渠道之一,它恰巧是鲁迅国民性思想的主要来源。……斯密斯传递的意义被他意想不到的读者(先是日文读者,然后是中文读者)中途拦截,在译体语言中被重新诠释和利用。鲁迅即属于第一代这样的读者,而且是一个很不平凡的读者。他根据斯密斯著作的日译本,将传教士的中国国民性理论“翻译”成自己的文学创作,成为现代中国文学最重要的建筑师。

        原来鲁迅的文学创作不是来源于中国的现实生活,而是对斯密斯国民性理论的“翻译”,试问,世界上有这样的文学创作吗?仅仅根据一种外来理论模式便可以“翻译”成自己的文学创作,这样的作家是否太省劲、太机巧,这样的“现代中国文学最重要的建筑师”是否太廉价了?刘禾女士大概头脑中“理论”太多,以为“翻译”成文学创作简直易如反掌!这样的创作理论实在亘古未有,任何真正有创作体会的作家对这种“创作理论”也只能目瞪口呆。这种“翻译创作论”可以说是对鲁迅文学创作的最大诋毁和误解。

       作为小说家的冯骥才先生,大概也不太认同刘禾女士的这种“翻译创作论”,因此他只抓住了“西方传教士话语”,而并未全引刘禾女士的这两段名言,拿刘禾女士的话说,这大概也是一种“拦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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