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政治

打印

如何看待山东涉黑人员当儿子面辱其母被刺死?

如何看待山东涉黑人员当儿子面辱其母被刺死?

 

这件事情,充分反映了法治国家的现实,国家暴力被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无为而治之后,因为权力不会存在真空,所以熟悉法律的民间黑恶势力迅速扩张。良民陷入要么忍受黑恶势力,要么采取极端手段反抗黑恶势力,然后被国家暴力严厉制裁的窘境。

许多人既默认国家是最大的迫害者,又要求国家权力扩张有效打击民间恶棍,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以下观点政治不正确,信仰法律万能者请自动屏蔽。

一般来说,每次法律判决成为舆论焦点,其实都是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这些判决将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一般的情况是符合法律规范的执法、司法过程及相应裁决,违背社会良德,将危害社会基本秩序。

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和所有法治国家一样,中国的黑社会将蓬勃发展,希望法律能有效控制黑社会的人,可以洗洗睡了。

一、从法律程序的角度讲,这个案件的判决是没错的。双方冲突,一方死亡,不能算过失。过失杀人、过失伤害致人死亡,都不能用。剩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终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

二、为什么不能按照正当防卫算?法律虽然有正当防卫这一条,但是在实践操作之中,是卡得非常死的。许多公安和律师,在自己临机应变的时候,都未必能掌握好正当防卫的尺度。

三、为什么防卫过当卡得这么死。一般来说,民间的恶棍比良民懂法律。许多人经常和政法系统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俨然是没有律师证的律师。一旦放松正当防卫的尺度,必然有大量的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伪装成防卫过当摆脱法律的制裁。最终,吃亏的还是良民。

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一把尺子处理问题,法律条文不区分恶棍和良民。法酷残民,法驰纵奸。然而,民间是有民也有奸的。现实社会是错综复杂的,法律的准绳,稍微严一点就是残民,稍微松一点就是纵奸。法治国家的实践,往往是残民加纵奸。

五、恶棍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懂得如何在法律准绳的边缘游走,既实现作恶的目的,又规避法律的惩罚。这个案件之中,被杀的黑帮头子的行为,是寻衅滋事,最多五年。反过来,受害人要反抗,必然采取暴力方式,黑帮如果群殴受害人,则属于正当防卫,最多防卫过当。

六、公安不介入债务纠纷,这是有要求的。 “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随即离开 。”事实上,黑帮分子采取了极端凌辱的手段——黑帮比良民懂法律,知道如何打擦边球。

七、黑帮分子打了被告及其母亲耳光。打耳光是不入刑的,不然会有多少良民因为一时冲动进监狱?

八、为什么有这么荒谬的结果,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笨拙的暴力工具。迷信依法治国,以这样笨拙的工具作为管理手段,必然只能有一个不太差的结果。

九、公安也是受法律制约的。上级要求妥善处理,临机应变,出事追责。电光火石之间,哪有那么多时间反复斟酌,妥善处理?他们的一言一行,稍有不慎,也是要追究责任的。他们介入纠纷,良民对他们最多是口头感谢,送一面锦旗,恶棍却有足够的资源和动力与他们死缠烂打到底。他们枪口抬高一寸,最多渎职。他们介入纠纷,稍有瑕疵,就可以能让自己在日后陷入严重的危机。

十、法律打击恶棍困难重重,打击有组织犯罪更难。犯罪组织内部充分分工,每个人只承担犯罪行为的一个环节,更容易规避法律。打击有组织犯罪,抓捕难,取证难,要证人出庭作证难,定罪难,打击首犯难。

十一、首犯一个口信,一个眼神,手下心领神会,制造一场车祸。这种情况下,怎么证明首犯的口信甚至眼神与杀人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怎么给首犯定罪?不控制首犯,怎么抓捕执行车祸的手下?即使抓到了手下,怎么证明这是故意杀人,不是交通肇事逃逸?首犯不被控制,哪个证人敢轻易出庭作证?一连串的程序正义和疑罪从无下来,还有谁能被追究?所以,在法治国家,即使不考虑司法腐败,有犯罪组织也极难被追究。

十二、山东这个被杀的黑帮头目还比较低级,还需要自己亲自出来逼债,脱裤子,结果被捅死。未来,高端的教父是太平绅士,根本不会这么LOW。

十三、既然有组织犯罪极难被追究,那么许多执法、司法人员自然只能枪口抬高一寸。

十四、枪口抬高一寸,与充当保护伞只有一线之隔。

十五、对抗黑恶势力,只能动用国家机器。动用国家机器,必须超越笨拙的简单划一的很容易被黑恶分子规避的法律程序,放弃程序正义,追求实质正义。

十六、这样的执法过程,不是以法律为准绳,不追求程序正义,必然突破制度的笼子,很容易留下法律瑕疵。

十七、留下法律瑕疵,就很容易被秋后算账。打黑者,日后难逃被以黑打的名义追究的结局。

十八、有些人的想法是:我是公民,政府可能是我最大的威胁,我必须严格制约政府!对方是黑社会,政府怎么不打黑呢?!他们觉得良民和黑社会分子脑门上应该写字,政府一目了然。他们忘了,黑社会分子理论上也是公民。政府打击他们的过程也受到严格的制约,也必须程序正义、疑罪从无。实践之中,精通法律的黑社会分子基本逍遥法外。

十九、认清自己所处的阶级,想明白国家,还是民间恶棍是自己最大的威胁,是多数人首先弄明白的事情。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7-03-26/43312.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7-03-27 关键字:政治  理论园地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