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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怎么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国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理由是中国在经济运行机制上采用市场经济,在分配方面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现象,这是资本主义特有的。国外盛行的一种说法是,中国是国家资本主义,虽然搞市场经济,但保留国家干预,类似于凯恩斯主义。这些人往往把经济运行机制、分配问题抬到第一位,作为判断社会性质的标准,认定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不过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包括有国家干预)而已。有人则认为,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味着“不再满足于有中国特色了”,标志着它已经是一种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而与任何社会主义(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不同了。还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彻底否定人类历史上的社会主义实践(包括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崭新的社会主义,他们说,改革就是“去苏联化”、“非毛化”,因而是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种种说法,不一而足。

  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把人们的思想搞糊涂了。

  2、怎么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涉及什么叫社会主义?怎么理解“中国特色”?这样一些基础性问题。我们从最基本的道理说起。

  虽然“大同世界”是远古时代就有的一种社会理想,但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却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的。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后,随着资本的积累,日益暴露出这种社会制度的弊病和矛盾。人们在揭露资本主义制度弊病的同时,设想一种新的、合理的、能够克服这些弊病的社会制度,来取代资本主义制度。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就叫做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面、取代物提出来的一种社会制度。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阶级地位不同,从不同的阶级利益出发,人们设想的新社会制度也不一样,因而提出的“社会主义”是各种各样的。由于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反对资本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工人阶级,哪个阶级反对资本主义,都要拉上工人阶级,所以谈论社会主义总是离不开工人。

  被资本家阶级暴发户打败了的封建贵族,装扮成工人群众利益的代表,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散布封建地主可以同工人、劳动者一起共同反对资本主义,“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作旗帜来挥舞”,从而形成了封建社会主义。他们是从被打倒了的地主阶级立场出发来批评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是使社会回到封建宗法关系中去,恢复封建主义制度。他们“毫不掩饰自己的批评的反动性质”。

  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日益破产的小生产者,“用小资产阶级和小农的尺度去批判资产阶级制度,”“从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替工人说话”,这样就形成了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虽然透彻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矛盾,但是按其实际内容来说,是企图恢复旧的所有制关系和旧的社会,企图把现代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硬塞到已经被突破了的旧的所有制框子里去,企图恢复工业中的行会制度、农业中的宗法经济。所以,它既是反动的,又是空想的。

  资产阶级分成不同的群体,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时也会侵犯某些资产阶级群体的利益,从而他们也会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弊病,在维护资产阶级整体的根本利益、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的同时,打出代表工人利益的旗号,提出一些改良的主张,充当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这就叫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就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一个典型。

  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不成熟的工人阶级的代表人物(像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也提出社会主义。他们从人的理性出发,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基础,提出了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描绘了对未来社会的幻想。但这些主张不是建立在分析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而是诉诸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因而是不科学的、历史唯心主义的,同时他们找不到实现理想的力量,拒绝一切政治行动,他们总是向整个社会呼吁,主要是向统治阶级呼吁,认为只要人们理解他们的体系,就可以建立新社会。这就是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的意义,“是同历史的发展成反比的,阶级斗争越发展和越具有确定的形式,这种超乎阶级斗争的幻想,这种反对阶级斗争的幻想,就越失去任何实践意义和任何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剩余价值学说,分析了资本主义现实存在的矛盾(首先是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批判了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他们在批判旧世界的基础上,按照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提出了取代资本主义的未来新社会的基本原则。自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来,尤其是从这种学说付诸实践,世界上出现了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以来,人们再谈论社会主义,就是指科学社会主义了。社会主义不再是随意粘贴的标签,不是自己说是“社会主义”就真的是社会主义,而是有了一个客观的标准,即是否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才是社会主义;否定、反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习近平在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3、那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全世界共产党人的共同纲领《共产党宣言》,对此作了科学的回答。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分析资本主义现实存在的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这就是:

  第一,无产阶级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并在自己的政党领导下进行革命和建设。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开展反对资产阶级压迫和剥削、争取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斗争,只有组织成为独立政党(这个政党是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政党相对立的),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党,“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它同无产阶级其他组织的区别在于:“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这个政党应该是无产阶级的独立的政党,有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政策。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性质的政党,它应该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而不受资产阶级的影响,不应“充当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随声附和的合唱队”。这个政党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没有任何私利。

  第二,无产阶级必须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成为社会的主人,首先要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政权,取得政治统治权。不掌握政权,什么事情也办不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明确提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这个政权是什么性质的呢?马克思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提出一个著名论断:“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只要还有阶级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劳动过程中和分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性质,也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目的。一个社会的性质,从经济上说,就是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所在。

  第四,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共产党宣言》提出,在同传统所有制彻底决裂的同时,我们还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经济领域公有制的建立,使得人们在思想领域必须、也必然要同传统的、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观念实行彻底的决裂。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即使产生传统的私有观念的经济基础(私有制)消灭了,传统的观念还会在相当长时期里顽强地表现自己。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以后,意识形态领域仍然存在长期的、复杂的斗争。实现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这一任务的关键在于,用工人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教育和武装全体人民,占领思想理论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批判和抵制形形色色的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传统观念。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基本原则,并不是主观的臆测,而是根据社会发展规律推论出来的,有着科学的依据。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社会主义时,并不是诉诸道德和法,他们认为,从道义上对资本主义的剥削表示愤怒,由此出发设计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无论多么入情入理,我们总不能认为它是科学的、正确的,而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象征。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的。他们提出未来社会制度基本原则的根据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他们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加深、经济联系的密切化,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按照全体人民的利益来占有生产资料并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是归资产阶级私人占有的,生产的目的是无限度地追逐剩余价值,这就妨碍了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的这种客观要求的实现,因而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就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就有可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经济基础。然而建立公有制、“剥夺剥夺者”,势必引起资产阶级的殊死反抗,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在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做到。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形象地说,是一个“成套设备”,它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过程中、在反对各式各样的错误思潮的斗争中,一再重申和坚持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们党在批评赫鲁晓夫的错误观点时,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经验就体现了这些基本原则),是“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也就是说,任何国家、任何时候,只要是搞社会主义,都必须坚持的。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必须坚持的共同的东西,我们党在1956年12月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称之为“十月革命道路”。我们党始终把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看作是十月革命的继续。这就是说,我们始终坚持“十月革命道路”所体现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毛泽东后来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把它概括为六条标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把它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具体的文字表述不尽一样,但基本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4、社会主义这些基本原则怎么具体地付诸实践呢?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怎样的呢?这就需要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共产党人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和所处的时代特点进行探索。每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不一样,所处的国际环境也不一样,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也应该不一样,照搬别国的模式是不会成功的。换句话说,每一个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做法,应该有、也必然有自己的特色。每一个国家都应当在坚持共同规律的同时,走自己的路。这就形成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

  毛泽东在酝酿写作《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政治局会议上,把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道路,概括为“共同道路和民族特点”的结合。他说:“十月革命道路是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共同道路,它不是个别的民族现象,而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国际现象。谁不走十月革命道路,谁就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各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因此各国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各自的问题。这正如每个人的面目不一样,每棵树长的也不一样。要有个性,没有个性,此路不通。但条条道路通莫斯科。所有道路都有它的共性,这就是苏联的基本经验,即十月革命道路。”

  按照毛泽东的思想,《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经典性的论断:“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有共同的基本规律,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间,又存在着千差万别的特点。因此,每个民族都经历着阶级斗争,并且最后都将沿着在一些基本点上相同,而在具体形式上各有特点的道路,走向共产主义。只有善于根据自己的民族特点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各国无产阶级的事业才能取得成功。”基本点相同,否定了这个基本点,就是抛弃社会主义;具体形式上各不相同,说的是,共同的基本点怎么实现,需要各国共产党根据本国国情、本民族的特点进行探索。把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结合起来,这是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必由之路。这个论断,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颠扑不破,说起来很简单,但含义深刻,应该成为我们研究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指导思想。

  5、弄清楚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的关系,弄清楚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它具体实现形式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正确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了。

  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都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时代特点,赋予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一阐述表明,第一,从根本原则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所有国家社会主义的共同的方面。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抛弃、否定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连社会主义都不是了,还谈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在这一根本层次上,并没有中国特色,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第二,在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方面,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也就是说,“中国特色”,只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这一层次上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前中国的具体国情(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在经济全球化、和平与发展成为主要问题的国际环境中,我国具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等等)相结合的理论结晶,是社会主义的共性(即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在本质层次上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是一样的)与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在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层次上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

  6、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更不是什么资本主义(例如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等等),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用邓小平使用的概念来说,就是始终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我们说到“中国特色”,是就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层面上讲的,而不是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应该把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分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作为两种社会制度,在本质上有着原则的区别,是对立的两种社会制度。但在现象层次上却会有共同之处。例如,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是社会化大生产,都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进行管理,在管理方法上就有共同的地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存在商品经济,都要按照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组织经济的运行,都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也是共同的。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是没有区别的,只在本质上有区别,这就是内部的区别。”而“质是现象的定性,规定现象之特殊个性,因此使各现象能互相区别。”找一点具体管理方法、经济运行层面上我国同资本主义社会共同的东西,找一点我们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借鉴来的经营机制、管理方法,就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这犯了一个错误:只看到现象,没有看到本质。

  说中国走了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往往是把中国搞了市场经济作为论据的。他们把市场经济直接当作资本主义了,而没有看到,市场经济只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是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的东西,市场经济不是基本制度的范畴,而是运行机制的范畴,它不能说明社会制度的性质,相反,它的性质是由社会基本制度决定的。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这种经济运行机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实行市场经济这样的经济运行机制绝不等于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至于说由于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保留有国家干预,就成了国家资本主义了,这更是荒唐了。他们连什么叫“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搞清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领域出现了许多问题,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现象。这是大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有人根据分配领域中出现的问题,得出结论:中国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这种分析方法从根本上说,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分配从来都不是决定性的,生产决定分配,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一种社会制度的性质,并不是由分配决定的,把分配看作决定性的东西,仿佛社会主义就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这是马克思批评过的拉萨尔主义,马克思说它是“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庸俗社会主义”。我国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需要做具体分析,决不能由此简单地得出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的结论。在公有制企业里出现的收入差距过大,这是执行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分配政策予以解决。在私有制范围内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则是另一类性质的问题。应该看到,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的反映,只要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就会存在两极分化现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私营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我们对私营经济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政策,因而两极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很难避免的,我们必须通过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把两极分化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致蔓延到全社会,同时在再分配领域采取措施,缓和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总之,我们要重视解决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但决不能把它夸大成为决定社会制度性质的东西,不能说出现这些问题就表明我们现在搞的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

  7、那么,能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作是某种“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全新的社会主义”呢?对这类提法,也需要做具体分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有它的理论渊源和历史渊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子是科学社会主义,它的根本性质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过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当前中国具体条件下的实现。离开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记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经有过一个提法:我们中国的理论(也就是毛泽东思想),应当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分店”,他主张,不要把我们的一套抬得太高了。他提出,“我们要普遍宣传马克思主义”,我们请马、恩、列、斯来,“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

  他讲的是毛泽东思想,但也可以用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前中国条件下的运用,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结晶,因而它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分店”。这个“分店”,第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不是什么别的什么主义,因此,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来谈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第二,是中国的,是“一国经验”,而不是“总店”,“总店”是马克思主义。别的国家可以择其有用者进行借鉴,但不能说成是某种可以到处搬用的“模式”。所以,从根本原则的角度看,不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全新的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的。自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来,人类已经积累了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付诸实践的丰富经验。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间段。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依据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总结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史的经验,吸收了前人社会主义实践的成功经验,扬弃了错误的东西,结合当前中国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才逐渐形成的。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几个时间段是一脉相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否定,而是对它们的继承和发展。把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对立起来是不符合实际的、错误的。从历史的继承关系来说,也不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或 “全新的社会主义”。

  就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来说,也就是就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具体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等等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一层次上出现了全新的面貌。拿经济领域来说吧。我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相应地在分配领域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我们创造性地提出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问题上,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这一层次上,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有很大差别,而且同改革开放前的30年相比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就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于世的,与以往的社会主义模式不同。

  8、为了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牢牢把握一个方法论原则,即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区分开来,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又在这些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方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把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结合起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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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峰 更新时间:2016-05-24 关键字:政治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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