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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佶:小农意识——农民个体而非阶级的意识


小农意识——农民个体而非阶级的意识

刘永佶 

  [内容摘要] 小农意识是小农经济中农民身份和地位的体现,它充分反映着农民为生存而对自己利益的维护,但不包含对权利的捍卫与争取;它虽是与官文化对立的民文化,但并未从根本上否定官文化的统治,而是在如何适应集权官僚制的前提下,形成维护自己的生存和简单再生产的初级观念。小农意识是个体的,但却是普遍的,它作用于农民,影响于全社会,包括小市民,乃至官僚,其传统至今依然对中国社会各阶层的人的观念有所制约。
  [关 键 词] 小农意识;阶级意识;集权官僚制;官文化;民文化
  [作者简介] 刘永佶,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存在的小农经济,集合于农民的观念,形成小农意识。小农意识是普遍的,但不是总体的、阶级的,而是个体的。它形成于小农经济,作用于农民,影响于全社会,包括小市民,乃至官僚,在个体观念中都受小农意识的影响。
  小农意识是民的意识,也可以说是集权官僚制下的“民文化”,它与官文化是对立的,但这种对立并未从根本上否定官文化的统治,更没有提出变革社会制度的思想,而是在如何适应集权官僚制的前提下,形成维护自己的生存和简单再生产的初级观念。小农意识没有自己系统的思想体系,它只是以初级观念的形式经验性地传承于散布在中华大地上的农民群众的意识中。也正因此,对小农意识的研究,相比对官文化的研究要困难得多。虽然小农意识是普遍的,但又都是以个体观念的形式存在的,几乎找不到关于小农意识的理论性论证资料,我们只能从很少的农民组织特别是起义队伍的文件中发现一些这方面的历史记载,再就是从小农经济及农民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中进行概括。
  小农意识不是孤立的,也非自主形成的,而是在集权官僚制社会的统治意识形态——官文化的制约下形成的,是官文化长期统治的结果①。官文化是以儒家道统为理论基础的统治文化,是官僚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是其阶级意识的集中概括和阶级联合依据,也是控制社会、统治民众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作为官文化理论基础的儒家道统,由孔丘创始,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范畴体系,历孟轲、荀况、董仲舒而形成集权官僚制“钦定”的指导思想,并吸收法、道、兵诸家有关思想成分,不断总结集权官僚制的统治经验,逐步扩充系统,在朱熹那里集合,形成以“理”为核心的新范畴体系。
  儒家道统以“天命观”为哲学基础,以“中庸之道”为方法论原则,以“仁”和“理”分为其两大阶段性体系的核心,以礼、道、名、命、气、智、义、性、忠、孝、悌、信、诚等一系列范畴为主干,以廉、耻、公、敬、温、良、恭、勤、俭等范畴为辅助,构成一个在农业文明条件下对世界、人生、社会、历史的总体认识体系,集中体现并贯彻了集权官僚制的理论根据,它具有明确的入世性和实用性,强调“仁政”“德政”,主张“民本”论,坚持“德刑相配”,从思想和行为全面控制民众,由此成为官文化的基础。
  官文化是官僚地主阶级得以形成为阶级联合、协调其阶级内部关系的文化观念,以“内圣外王”为主要特征;强调人治与“德刑相配”,文化武威,相辅相成;人治以集合起来的国家暴力为基础,同时实行愚民政策;要求统治阶级内部在严格的等级制下的“和为贵”,形成统一的强大社会势力,共同对付民众。官文化以“官本位”为基本,以“官至尚”为价值观,强调升官发财的统一,强调身份与地位、利益的一致。官文化是阶级统治文化的极致,其系统性和内在协调足以抵消官僚政治的内部矛盾,因此,虽有王朝更替,甚至短期的混战,但总能在官文化的聚合中,实现大一统。官文化的统治对象,就是以农民为主的民众,它的力量,不仅体现于官僚地主阶级内部,不仅在于维护集权统治,更在于对民众思想的控制,以至民众自觉地接受、认可官文化及官的统治。小农意识就是官文化统治的结果,也是小农经济中的民众被动地适应官僚政治的意识。
  小农意识的形成,是与官文化的统治统一的。从总体上看,小农意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学说,而是以直接经验、初级意识存在于农民的风俗习惯和日常生活中。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农民,犹如一滩散沙,数量虽多,但很少内在联系。小农意识也是以个体意识分别存在的,并在统一层面上互相制约和影响着。只是在特殊条件下,主要是灾难临近以至无生存之道的时候,才会铤而走险,哗然起义造反。此时,小农意识会有所提升,但他们特有的阶级地位,又使之不能提出社会变革的主张,只是要求改变自己的这种不幸的生存环境,大多数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即使是势力壮大甚至改朝换代时,小农意识在本质上也没有改变,因为此时统驭起义队伍的,已不是小农意识,而是那些官僚化了的造反头目所坚持的官文化了。
  小农意识作为小农经济条件下个体农民的意识,是以适应集权官僚统治,认可官文化,进而维持自家生存和延续后代为特征的。这是官文化和集权官僚制统治的结果。与此同时,小农意识作为被统治者的意识,也对官文化有所制约。小农意识先进于农奴意识和奴隶意识的地方,在于它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个体生产者的利益,并尽可能地维护这种利益。正是由此,它才会认可官文化;但同时对于侵害其利益的行为,也会有所抵触和反抗。儒家道统中的“民本”思想,以及“仁”“义”“恕”等观念,以及“清官廉吏”的意识等,都体现着小农意识对官文化的制约。但这种制约是消极的,是以认可集权官僚制为前提的,也是集权官僚制得以延续的需要。
  小农意识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②。
  
  一、勤俭持家
  
  农民的“家经济”,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全家人的劳动、消费、生儿育女、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也即全部生活过程,都在这个“家”中。
  “家”是农民的生存单位,也是其价值实现的场所。家庭成员都是至亲,长者抚养幼者,壮者赡养老者。个人的消费取自之于家,个人的劳动成果也归之于家。家的贫与富,直接关系每个成员的生活,同时,又取决于每个成员的劳作。在农民之间,能够表现其社会地位的,只有家的贫富程度,而农民个人的价值,又主要是以劳作为家所做的贡献。
  集权官僚制下,农民所应交纳的税和租是相对固定的,余者基本上是归农民以家为单位消费。这样,一个家庭的生活状况,就取决于其家庭成员在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劳动成果。小农经济比封建领主制下农奴经济的优越性,主要表现于劳动者生产的主动性和生活的节制性上。
  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其生产力的主体,也是劳动,这包括所付出的体力和劳动时间以及劳动的技能。在土地等自然条件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劳动的质量和数量就成为生产力的主动因素,农民的收入也就取决于他们的劳动。这也就是农民形成“勤”的观念之基础。
  “勤”,《说文解字》的解释非常简要,即“劳也,从也”。多付出体力和劳动时间,并努力提高劳动技能,以获取较好的收成,由此来改善生活条件。这就是农民的“勤”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上,已经作为一种价值观和道德,深植于中国农民的头脑中。古代中国农业的发达,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民的“勤”。勤不仅使农民有了基本的生活资料,更为官僚地主阶级提供了大量的剩余产品,在维系农民的生存和简单再生产的同时,也维系了集权官僚制的生产和简单再生产。
  “俭”的含义也很明确。《说文解字》释曰:“俭,约也。”即对人的行为有所约束,专指人的消费行为。与“俭”相对的是“奢”,即无节制的任意消费。尚俭抑奢,是中国古代消费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墨翟的非乐、节用、节葬、反对蓄私财等观念,都反映出当时劳动群众的消费意识。他在《辨过》《节用》《节葬》等篇中,阐明了立足于“俭”的消费观,并提出了“俭”等于增的说法:“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③他还提出了一套以“用”为目的的消费标准,其原则是“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④。这个消费标准如下:
  食:“足以充虚续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⑤
  衣:“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芉鱼且不加者去之。”⑥
  住:“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芉鱼且不加者去之。”⑦
  行:“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芉鱼且不加者去之。”⑧
  葬:“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洩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⑨
  这个标准,在当时来说,还是一个理想性的标准,墨翟将它用做消费的上限,设想由“圣王”推广。而他的“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的原则,是很有见地的,它既表示要对王公大臣的制约,又是民众利益的要求。
  集权官僚制下的农民,无权也无力去制约官僚地主的消费,为了自己的生存,他们只能自我约束消费。对于“家经济”中的小农,其生产品交税租后的数量,是有限的,也是明确的,必须精打细算,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通常,家庭中是由男性家长主持生产,并决定经营、交换、消费的各项支出。主妇则负责衣食生计,参与消费性支出的决策。全家的衣、食、住,都是统一安排的,家庭成员一般没有“私有财产”,但在分家时,可分给男性子孙相应的财产。
  “勤俭持家”,由此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生存之道,也是小农意识的基本要素。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家庭共有”制是维持其成员生活的必要条件,因此,家庭成员都有义务为增产而“勤”、为节支而“俭”。“勤俭持家”作为一种观念,深刻地植根于农民的意识中。农民之间的价值评判,也往往以这二者为标准,进而又使之上升为道德,以社会舆论等方式,来制约小农的经济行为。
  
  二、安分守己
  
  集权官僚制的专制统治,剥夺了农民和其他平民的所有政治权利,而且以集合起来的暴力对付被隔离的个体农民或其他平民,只许老老实实、服服帖帖,不许乱想乱说乱动。这强大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压力,迫使农民意识到只有在被容许的范围内,即在其“家经济”中生产和生活,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才是唯一的本分,至于参与政治活动,评论国家大事,反对官僚统治等等,都是非分之想。久而久之,小农意识中就形成了一个必要因素:安分守己。
  安分守己是与勤俭持家内在联系的,其基础仍是“家”和“家经济”。勤俭持家是对集权官僚制的经济制度的遵从,安分守己则是对集权官僚制的政治制度的认可。
  “安分”,是对既定的社会地位的承认与遵从。分,即身份、名分、地位。集权官僚制对于农民个体的地位是有明确界定的,对此,农民本人也是明白的。所谓“安分”,就是从心底里认可自己的身份地位,即使感到屈辱和被压制,也要忍耐,不得造次。
  “忍”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集权官僚制和官文化对民众的强制性要求,也是民众对这种强制性要求的接受。
  集权官僚制及其官文化,极力压制一切民众的反抗意识,却都容许与儒家道统在理念上不同的道教和佛教的存在,其用意相当明显,就是用其来迷惑民众,消除不满和反抗。而道教将道家的“顺乎自然”观念改造为安分守己、知足长乐。“忍”是道教与佛教共通的。源于印度的佛教,其教义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求信徒明确人生之“苦”,并以各种方式的修炼,来认知这种“苦”的根源是人的主观欲念,进而以修炼智慧来消除这些欲念。在佛教的经典中,人类所存在的俗世,不过是一种“空”幻的世界,是假象。苦与乐,贫与富,高贵与低下,烦恼和幸福,都是幻觉。不必执著去追求现世的幸福,而应经过修炼,突破感官和思想中的苦痛,进入所谓“涅槃”状态,以死的态度对待生,以求在死后进入极乐世界。而中国的佛教,则为了适应官文化,以“忍”为其取得合法地位,并以此帮助统治者维持“社会稳定”。而那些“懒”人——不事农工商,也不操心世事的“出家”僧侣,为了骗来衣、食、住,就以各种方式广泛、反复地宣传“忍”,要求民众不诉苦、不串联、不结社、不反抗。
  中国古代小农意识中的“安分”思想,不仅是官僚政治“驯化”的结果,也是官文化及其改造了的道教、佛教“教化”的结果。
  当然,说到对农民的教化,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官文化的理论基础——儒家道统。儒家自汉以后,其原有的促进社会变革的功能已经消失,除为官僚地主阶级统治辩护和宣传之外,就是对民众的“教化”。这本身也是儒家道统的普及过程。这项工作,主要是由那些中、下级官僚及“士”阶层进行的。他们一方面以言行来管束、影响民众,另一方面又以办私塾或文艺形式,来宣传儒家道统这个“天经地义”。不仅要反复强调集权官僚制的绝对合理和永恒,更要明确地告诉民众:你们处于社会的哪个层面,你们的“分”在哪里,只有“安分”,不做非“分”之想,不过“分”行事,才能生存,否则,就会被惩处,甚至被消灭。
  “分”是等级制的表现。集权官僚制否定了封建领主制的血统等级制,确立了身份等级制,即以官吏的品级规定其地位,这是一种相对的、可变动的等级制。此外,在官与民之间又有一条明确的鸿沟,对于民来说,官是绝对的统治者,不论个体的官品级多么低,对于民来说,都有明显的等级优势。官文化反复强迫民众接受的观念,就是官的绝对权威和正确,必须在意志上服从官的统治。对于那些不安于自身“民”的身份、胆敢反对官的权威的人,则严惩不贷。久而久之,民众也就习惯于这种等级制度,认可它,并自觉地遵循它。民在自我意识中,就包含在官面前自卑自贱的观念,而这,正是“安分”。
  在“民”的内部,也是有“分”的,这包括对所赖以谋生的职业的自觉遵循。士、农、工、商这四民,早在管仲那里,就有明确的区别,并提出要其各自“定居分业”。集权官僚制下,农是首位,通行的重农抑商政策,使农业成为一个相对稳定并在民的范围内地位较高的职业。不仅官僚们将各种方式收罗的财富用来购买土地占有权,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也尽可能地要购买一小块土地的占有权,转业为农。在这种情况下,本身就是农民的人,也就自然安于自己在职业上的这个“分”,世代相袭、传宗接代了。
  在“安分”的同时,更要“守己”,这是安分的具体形式。“守己”,即在明确自己身份地位的前提下,自觉地控制言行。从这种意义上说,“守己”是“安分”的展开,也是小农意识对官文化认可的细致入微的表现。
  在“守己”这个层面上,儒家道统的作用,主要就体现于“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观念,并推广“孝”。要求农民自觉地维系其“家”,以守本分。
  “孝”似乎是一个不分阶级的通用范畴,而且是直接与人的生命承续相关的。但在集权官僚制下,“孝”不仅是“忠”的注脚,又是维护官僚地主阶级内部关系的纽带。将“孝”的观念推广于民,使小农经济的“家”得以维护,又是集权官僚制的必然要求。
  “孝”者,善事父母也。《说文解字》注曰:“孝,从老者,从子,子承老也。”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是人生的首要条件,子女对父母的照顾,也是必要的。儒家道统则将这种关系绝对化,把“孝”作为要求子女绝对服从父母的义务,这是其特点所在。“孝”似乎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将其绝对化,扩展于思想言行的所有方面,则已经超出了人生育子女和赡养父母的程度,从而就具有了阶级性和历史阶段性。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孝”的观念恰是集权官僚制下才被强化的,在其他社会形态中,也有子女对父母的照顾,但主要体现于生活的情感上。“孝”作为一个文化范畴被推广,是儒家道统的重要特征,也是官文化制约的小农意识的重要成分。

  集权官僚制的统治和教化,把“孝”作为一种基本道德通行于世。而“孝”的教化又与官僚政治和小农经济是内在统一的。
  “家”经济中的每个人,也都是有其“分”的,因而也要“守己”。这里的关键,就是子对父的“孝”。“家”的所有财产,包括对土地的占有权和相应的生产资料以及生活资料,名义上都是属于男性家长的。他是家的核心,其子孙都必须服从他,并在他失去劳动能力之后赡养他。为此,他必然地要求子孙的“孝”,子孙也只有“孝”,才能取得继承权。父对子孙则需“慈”,这也是所有长辈对晚辈的道德标准。父慈子孝,构成家庭关系的基本框架。在诸子之间,讲求对兄长的“悌”,以此处理好兄弟关系;夫妻之间,又要求妻服从夫,即“贞”。由此,形成一个“睦”的家庭。为了维系一家人的生活,并延续“香火”、保护财产,这些都是必须的,并要不断地强调。由于这些观念的作用,农民不仅认可并遵守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分”,更要守住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己”,从而使小农经济在封闭中循环,进而形成自私自利的意识。
  
  三、自私自利
  
  小农经济的“家”,是一个封闭性的生产、生活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文化单位。每个家庭成员的价值观、思想和道德,都是围绕“家”这个中心的。一个家庭成员的价值,首先体现于对“家”的贡献,体现在其他成员的感受和评价上;农民的思想内容,主要在于如何为“家”谋利、为家庭成员谋利,并由此确定自己在“家”中的地位;道德的基本依据,就是血缘,是辈分及由此而形成的关系,慈、孝、悌、贞、睦就构成小农意识中道德的基本范畴。
  小农经济及“家”的封闭性,必然产生以“家”为单位的自私自利观念。这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是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也是“勤俭持家”和“安分守己”观念的集中体现。
  “家”的小农经济,其生产的收获与支出都是相对固定的,如何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是家庭生活的原则。对于无权无势的小农来说,其自私自利,并不是剥削或掠夺他人,而是以精打细算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里,既有如何努力付出劳动获取收益,又包括以家为核心,谨慎支出,除必须的税、租以外,在公益、社交活动中,都要保持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绝不吃亏。
  中国农民是相当精明的,但这种精明又是封闭性的。它并不是着眼于开拓和发展,而是在既定的生产水平上,以“家”为核心的算计。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经成为一句格言。一心一意地盘算自家眼前的利益,对别人的利害,只要与自己无关,就不闻不问。甚至为了求得自家极小范围的私利,不惜牺牲别人或社会更大的利益。
  自私自利的观念必然表现为目光短浅和思想保守。小农在自家占有或使用的土地上,以自己的双手“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年复一年,循环不已。集权官僚制连续两千多年的重农抑商政策,严格地限制了农民的经济交往,使他们就像在自己占有的小块土地上的庄稼一样,植根于“家经济”,不得移动。作为两千多年基本国策的“重农抑商”,将农民固定于农业,以为政府提供税收。这是立足于国家财政的政策,它本身并不包括如何促进农业的发展特别是生产关系改进的因素。这种直接以维护集权官僚制为宗旨的政策,在两千多年中,有效地实现了其宗旨,也有效而有力地压抑了中国农民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提高,阻碍了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形成。在这种大环境下生存的农民,面对强大的官僚政治,只能把心思用于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只求它多打一些粮食,自家才能果腹御寒。而“抑商”,则阻断了总体的经济交往。表面看来,此政策是在保护农业,但实质仍是维护集权官僚制。抑商政策在农民中的影响,不仅是强迫他们把务农视为唯一生路,也严重制约了他们与外界的经济交往。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两千多年来中国亿万农民,被限制于自己体力所及的小块土地上,以笨拙的工具,进行着艰辛的劳作。天就这么高,地就这么宽。什么国家、民族、世界,一概不必关心,也不必知道。农民很是自悲、自怜,但又非常自负:自己的力气,自己的技能,自己的勤劳,种出了自家的庄稼,自己来消费,确实心安理得。这些都是没人可比的,也没处去比。当一个农民看着自己培养的豆、稻、麦的生长,就看到了自己的价值;看着自家儿孙的成长,就看到了自己的希望——他们的生命连同他们的价值观可以延续了。他们专心致志地在这块土地上劳作,祈求风调雨顺,希望一个好收成。他们并不知道,也不奢求其他的生活方式,更不想改变自己的状况。“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他们理想的生存模式,即达到温饱型的自耕农状态。对于新鲜事物,不敢去接受,“不为天下先”,必须有别人先试过,没有问题了,才能效法。但大家都这样,谁先去试呢?他们有从祖上传下来的一套老规矩,年年遵行,代代承续,不去考虑它是为什么,也不去分析其合理与否,只管依照行事,保险而又省心力。
  小农意识中的保守性,是官文化长期以来愚民政策的必然结果。在官文化及集权专制的作用下,其在“愚民”方面,真可谓功德圆满。遍及中华大地的个体农民,犹如官僚政治所放牧的一群奶牛,温顺而勤劳。他们不停地吃草,在维系自己生命的同时,为官僚地主阶级挤出鲜奶——剩余劳动产品。官文化要求其所“牧”对象的只有一点:老老实实地干活儿,不许有非分之想。而集权官僚制又将农民所有的政治权利都“没收”了,也剥夺了他们从事政治活动的所有条件。留给农民的,只是在自家的小块土地和小庭院中的劳动和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考虑政治问题,没有必要去考虑自家之外的问题。
  “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是小农意识的重要表现,同时也是小农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缺乏,甚至没有社会责任感,是小农意识的重要成分。对于个体农民来说,他们的社会,主要就是自己的“家”,再就是与他们有亲戚关系的那些人。而统治他们的国家、政治,不仅是他们的对立面,还不容许他们过问其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条圣训,被历代的皇帝和官僚们通力贯彻;“莫谈国事”,已成为农民思想言论的戒律。对于官僚政治,逆来顺受,只要还给自家留下一点活着的空隙,他们就绝对不去“造反”。“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是最高、也是最基本的利益,而集权官僚制和官文化就是在农民这个最基本利益上,行使统治的。
  农民是被迫的,又是软弱的。我们今天仍可以设身处地地从现存的农民及历史的农民的角度进行设想:自私自利和缺乏社会责任感,正是集权官僚制严密统治的必然结果。也正是这普遍而深厚的自私自利观念,成为集权官僚制得以延续两千余年的重要条件之一。不妨看一看我们身边的一些人,他们生活于工业文明时代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但头脑中传统的小农意识却严重地束缚着他们的行为,包括一些通过各种门径走上“领导岗位”的人,一方面努力接受官文化的训练,另一方面又保持着小农意识自私自利的“本色”。西装革履中包裹着的,是强烈的自私自利心思;口中念念有词“竞争”“市场”“廉政”,而其精明的头脑中却在计算如何保位升级发财,又不负责任。这些虽然脱离了农业但仍存在的小农意识,是中国现代化的极大障碍。如果说历史上的小农意识是集权官僚制统治的结果和必要条件,那么,现实所残余的小农意识,又是官文化得以存活甚至复辟的土壤。
  
  四、“只反贪官,不反皇帝”
  
  自私自利的小农,把“活着”作为自己的私利之根本,在此边际上,他们会委曲求全,也会忍耐屈服。但如果官僚地主阶级的统治越过了这一边际,压迫得连一线生机也没有的时候,也会起来反抗,甚至形成强大的势力。但其所求,依然是自私自利的能够“活着”的基本利益。

通观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农民起义是此起彼伏的,在如此广阔的国土上,由南到北,由东向西,总会有一个地方的农民不堪天灾人祸,起来反抗。在农民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的集权官僚制下,农民要表达自己的政治要求,或者说参与政治活动的唯一方式,就是以暴力形式“造反”,这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当然,在强大的官僚统治下,绝大多数农民的反抗都被镇压了,其领袖的姓名是在记载镇压者的功劳簿上写着的。也有少数起义队伍在达到一定势力后,被其头头儿拿去换官——被招安了。至于像刘邦和朱元璋那样夺取了天下做了皇帝、随其造反的农民也有人由此做了大官的,是极少数。
  从历代的史籍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点:农民的起义,最初都是因为经济矛盾激化,即在基本的生存条件已被剥夺的情况下爆发的。从古至今,没有一次农民起义具有改变社会制度的纲领,而是把矛头指向其直接的统治者。农民,或者说参与造反的农民,其目的,就在于改良一下被统治的环境;只有少数野心家,才会想到去当官做皇帝。
  1975年8月14日,已是垂暮之年的毛泽东——他也是农民造反的领袖,与历史上那万千农民领袖不同的是,他是将制度变革作为纲领的,而且是朱元璋之后,唯一夺取全国政权的领袖——以他的辩证思维和丰富的经验为依托,对描写农民起义的文学名著《水浒》做了一段精到的评价:
  
  《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都知道投降派。
  《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摒晁盖于一百零八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盖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
  宋江同高俅的斗争,是地主阶级内部这一派反对那一派的斗争。宋江投降了,就去打方腊。
  这支农民起义队伍的领袖不好,投降。李逵、吴用、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是好的,不愿意投降。
  鲁迅评《水浒》评得好,他说:“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三闲集•流氓的变迁》)⑩
  
  “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小农意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反抗时的表现,但它同时又是平常情况下小农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
  安分守己的农民,是相当清楚自己的利益的,也明白谁在侵害他们的利益。在能够维持生存的条件下,他们对侵害自己利益的官僚,往往会采取敢怒不敢言的态度;但其仇恨已种下,一旦条件成熟,就会集中表现出来。这个仇恨的对象,就是“贪官”。
  集权官僚制下的农民,其对立面是官僚地主阶级,但由于“天高皇帝远”以及官文化对皇帝的“圣化”和“神化”,农民不可能了解皇帝有什么劣迹,甚至不认为皇帝是自己的对立面。他们至多会从说书人和戏剧中知道过去朝代曾有过某位“昏君”——被一群奸臣所蒙骗的皇帝,至于当今“圣上”,则都是英明不过的。农民所能感受到的政治,主要就是直接统治他们的基层官吏,即州、府、县官及其吏员和幕僚们在行使权力时的表现。他们最痛恨的,就是危害其利益的贪官污吏。农民本身,并没有自己的阶级的政治主张。这一方面是由他们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利益决定的,另一方面他们长期处于官文化的统治之下,又没有政治权利和政治经验,使他们只能将自己的政治愿望从属于官文化,寄托于官僚政治的“德政”“王道”以及“圣主”“忠臣”“清官”上。也就是说,在小农意识中,也和官文化一样,将既定的集权官僚制看成不可更改的,所能改动的,也是他们希望改动的,就是惩治贪官污吏——这也等于维护制度,在这方面,也与官文化的正面宣传是一致的。
  从小农意识的角度说,“皇帝”是集权官僚制的代表,而“贪官”则是农民利益的直接侵害者。而这些“贪官”们的存在,又是违背制度的。所以,当农民受到“贪官”侵害的时候,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皇帝的“圣明”,并盼着会派一些“清官”来惩处这些贪官。“包青天”这幕童话式的戏剧之所以长演不衰,就在于此。可见,小农意识和官文化在这一点上是融合了的:把官场设想成“清”与“贪”、“忠”与“奸”对立的双方,凡是有贪官在欺凌百姓的时候,就会有一个清官出来,捍卫制度,并惩治贪官。对贪官的谴责和对清官的祈盼,就成为小农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他们所关心的政治。
  当盼望“青天大老爷”来给自己“做主”又不能实现的时候,农民才不得不起来“造反”。几乎所有的造反所发起的原因,都是反对贪官。能够将造反的目标指向皇帝的,是只有当农民造反势力大到足以与朝廷抗衡的时候,由已经成了准皇帝的领袖——其中大多数是出身于官僚的或已经官僚化了的农民——提出来的。这时,所反的皇帝又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而非制度的代表了。因为造反势力的要求,仅是“改朝换代”,由准皇帝的领袖来当皇帝,并不是要求制度变革。李逵等人反对宋江受招安时,所说的就是由“宋大哥当皇帝”,而不是废除皇帝及其代表的集权官僚制。至于现有的皇帝之所以会被列入反的对象,主要原因是他太“昏”了,任用了那么多贪官,又不加以惩治。那位已经成为准皇帝的造反势力领导者,不仅大做皇帝梦——他们多半在旧皇帝还没被推翻时,就已继了皇帝位,还向他的追随者和拥护者许下宏愿:一是将有大批追随他“打天下”的人,可以脱离农民,成为官吏;二是凡拥护他的农民,都可以分到一小块土地的占有权。此外,就是明确保证,在他的领导下,将不会出现贪官污吏,起码会严惩这种人。而对于小农意识而言,这也已经足够了。反正总得有个皇帝,也得有一大批官僚,谁能保证我的利益,能为我“做主”,谁就当皇帝和官僚吧。
  绝大多数的小规模的农民起义,都没有提出改朝换代的口号,只是像《水浒》中描写的梁山好汉们那样,有针对性地反对某个或某些官吏,或者是反对政府的“侠士”们,他们甚至不会聚众造反,而是以自己的武功行侠仗义,专门惩处一些贪官污吏。这些人到底有多少,史籍上是很少记载的,更多地是流传于民间,是农民“反贪官”意识的作品。但也会确有一些这样的人,不过,他们的作用极其有限,而且他们的出现往往又是可遇不可求的。
  由农民组织起来的造反队伍,是贯穿于两千多年中国历史上的一股相当大的社会势力。在大多数情况下,“乌合之众”的农民起义,会被官方正规军所“剿灭”。其领导者,不是被杀头,就是逃之夭夭。另有少数领导者,是抱有政治目的参与起义,进而取得领导权。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野心家,想利用组织起来的农民势力,与朝廷讨价还价,以取得一个好的官职;二是官场中对贪官污吏不满的人,想利用农民起义的势力,来制约贪官污吏。这两种人基本上都是官文化的信从者,只要他们掌握了领导权,起义队伍的性质也就改变了。问题在于,农民起义队伍之所以能让这些人掌握领导权,不仅是因为农民的素质相对低下,不适宜执掌大权,更重要的是农民没有自己的阶级意识和由此规定的革命纲领。他们只以“反贪官”为目的和标准,这样,那些也反贪官的清官廉吏(如宋江者流)和士阶层中不得志者,也就自然会得到起义农民的拥戴,而他们的政治、军事才能由此得以发挥。然而,他们一旦大权在握,就会把起义队伍作为实现其个人目的的手段,由此,农民起义队伍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不论农民起义的结局如何,总体说来,并没能改变中国的集权官僚制。实际上,中国集权官僚制的确立,也与农民起义有直接关系。秦统一天下不久爆发的陈胜、吴广起义,所反对的并不是秦的集权官僚制,而是它的暴政。承续其势力的刘邦,之所以能够战胜项羽,根本原因还在于他能够代表农民的某些利益,而项羽则企图复辟封建领主制。刘邦的汉朝仍保持集权官僚制,除了非贵族出身的刘邦和他的大臣们没有“封建情结”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参加或拥护起义的农民的制约。

农民在集权官僚制下虽然没有政治权力,但他们组织起来后,又是一股相当大的政治势力,历代统治者都不能不考虑这股潜在的或已经显现出来的势力。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是皇帝及官僚们的警句。正是因此,他们在建政和执政时,都要考虑农民的威胁,并尽可能地向农民做些让步,同时注意整顿吏治,以防民变。
  农民的反抗斗争,并不是以建立本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为目的,而是以制约集权官僚制使之有利于自己的生存为目的。农民从亲身体验中认识到,大一统的集权官僚制,是与小农经济相统一的,他们要求这个制度中的官吏廉洁、秉公办事,而不是推翻这个制度。农民受其生产方式和自身素质的束缚,不可能形成后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关于民主政治的思想,他们希望有一个“好皇帝”,也希望有一批“好官”,并要求惩治侵害他们利益的贪官污吏。而没有政治权利的农民,又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或“选举”官僚,只能盼求皇帝“圣明”,远“奸臣”,重“忠臣”和“清官”,建立一个能够“廉洁自律”的政府,其各级官吏,不仅忠于皇帝,而且能够“为民做主”。一旦出现贪官污吏,就可以很快地将其撤换——至于换到哪里,就不管了,只要我头上是一块“青天”就行。两千多年来,特别是宋朝以后,这类“清官”与“贪官”的议论、“忠臣”与“奸臣”的传说,就成为了农民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当然,“贪官”并不因为农民的指责而不贪,但农民中这种强烈的反“贪官”意识,也不能说不是对集权官僚制的一个制约。从官僚地主阶级的总体利益出发,皇帝及一批“忠”于制度的官僚,也会采取一些措施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显露出来的贪官污吏予以制裁,以平息农民的怨气,维护其阶级统治的“稳定”。
  反“贪官”的意识,相当普遍地存在于中国世代延续的农民思想和舆论中。一方面,它表明农民并未形成以自身为主体的阶级意识,农民不可能建立自己的政权和制度,但另一方面它也是劳动群众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提高的一个必要环节。比起封建领主制下的农奴来,农民在人身权利上与官一样,都是皇帝的臣民,而且有了自己的利益,也相对明确了自己的对立面。这看似柔弱的意识,也是一股无形的力量,它不仅是对官文化和集权官僚制的一种制约,也是号召农民反抗、保护自己利益的思想因素。正是这初级的“反贪官”意识,在农民中聚合着一股势力。这股势力,甚至可以推翻旧王朝、建立新王朝。虽然改朝换代以后还有皇帝和官僚,还会出现贪官,农民依然会受剥削、压迫,他们还是要“反贪官”,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统治者的一点让步。中国的集权官僚制和小农经济,就在这种矛盾斗争中继续着。
  
  五、平均主义与等级观
  
  小农经济是个体性的,也是社会性的。农民不仅要在自己的“家”中生产和生活,也要参与一定的公共活动,比如家族及村社的活动。重要的是,他们在自己的小经济中,也期望有一个适当的社会总体环境。这样,就在小农意识中形成了对公共事物的思想和道德以及对总体社会环境的理想。其主要的表现,就是平均主义和等级观,这两个似乎对立的观念,在小农意识中却可以同时存在。
  小农意识中的平均主义,其基础就是均配土田制所形成的个体小生产。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生产方式下,人与人的劳动能力基本上是相等的,而且,土地占有权也基本是以“丁”即劳动力人数来均配的;农民的生产,又有相对的自主权,其生活水平,在一般情况下也是大体平均的。再者,诸子之间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这些,就使农民在其相互间的关系上,形成了一种以“个体自由主义”为前提的平均主义的观念。“个体自由主义”是其自私自利观念的表现,但这种“个体自由”是有明显局限的,是服从集权官僚制和小农经济的。以此为前提的平均主义,则表现于他们的公共活动,如家族庆典和村社的节日娱乐等场所,更多的则表现于他们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设计中。
  小农意识的平均主义,比较突出地反映在起义队伍的口号和纲领中,这集中起来就是两个字:“太平”。太平者,大平均也。古往今来,“天下太平”已为一个祝愿的成语。这句成语包含着“和平”的意思,但更深刻的则是有条件的平均主义。
  农民起义之所以爆发,在于“贪官污吏”及大地主破坏了由均配土田所形成的小生产格局。官僚地主大肆兼并土地,大多数自耕农失去对土地的占有权,而地主又提高了地租,加之官府的横征暴敛,使农民失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仅农民的“个体自由主义”遭到破坏,而且连生存都难以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只能以自己的生命来冒险,一方面要求惩治贪官污吏,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得到一小块土地的占有权。
  我注意到这样一个情况:自汉末张角领导的“太平道”起义,一直到清末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约两千余年的时间内,几乎每一次大的农民起义,都是以“太平”为口号和旗帜的。其中唐朝农民起义领袖黄巢,自称是“天补平均大将军”,明确将“平均”作为自己的标志。即使未以“太平”为旗号的,也都在其宣传中强调平均主义。这里,我们仅就张角的“太平道”和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这首尾两端进行分析。
  “太平道”是以《太平经》为其理论依据的,“太平”也由此而出。《太平经》是道教之经典,其中,对“太平”的解释是:“太者大也,乃言其积大行如天。”“平者乃言其治大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太者大也,平者正也。”太平世界就是和谐、公正、安宁的世界,“三光为其不失行变,四时五行为其不错”。这种“太平”的思想,加上宗教迷信以及医术修身等方法,使《太平经》成为东汉后期政治动乱条件下,农民意愿的一种反映。《太平经》的出现与欧洲基督教《圣经》年代相差不多,道教之成为宗教,与它有直接关系,但它的内容要比《圣经》庞杂得多,几乎社会和人生的一切方面都涉及了。张角的“太平道”,就是以“太平”为号召,组织起浩大农民并发动起义的。他依据《太平经》中的忠孝、上下同心、抑兵恶杀等思想,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主张对不合“天道”的汉王朝造反。张角领导的“黄巾军”起义,是针对东汉末年宦官专权和官僚地主土地兼并的斗争,其中农民的平均主义得到了充分体现。
  而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则是农民中传统的平均主义与西方基督教中的平等观相结合的产物,其主体仍是中国小农意识中的平均主义,但以《圣经》中“创世纪”的故事作为人类“太平”的依据。
  
  皇上帝天下凡间大共之父也,近而中国是皇上帝主宰化理,远而番国亦然。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何可起尔吞我并之念?{11}
  
  天下总一家,凡间皆兄弟。何也?自人肉身论,各有父母姓氏,似有此疆彼界之分,而万姓同出一姓,一姓同出一祖,其源亦未始不同。若自人灵魂论,其各灵魂从何以生?从何以出?皆禀上帝一元之气以生以出,所谓一本散为万殊,万殊总为一体{12}。
  
  这是洪秀全为鼓动起义,写在两份传单上的话。从其内容上看,并没有什么高明深奥处,不过是从小农的平均主义将儒家中“大同”说和基督教义拼合而成。这种半神话、半民间故事的文字,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有着巨大的促动作用。
  比较集中地表现小农意识中平均主义的,是《天朝天亩制度》。这是太平天国起义中最有“变革”性的文件,即在发动农民参加起义时将他们对土地及社会的基本要求“制度”化。虽说这个“制度”也不过是一种宣传,但却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并为我们研究小农意识提供了难得的资料。
  《天朝天亩制度》许诺,在太平天国夺取天下以后,要实行对土地的平均分配。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也{13}。
  
  这样的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历代皇朝“均配土田”时所没有的,它充分体现着农民的意愿。再者,就是妇女也有分地的权利,且与男子同等。平均分配土地之后,国家还将所有剩余产品收归国库,以便在全国调剂。
  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儿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14}。
  
  不仅平均分配土地,而且平均分配剩余产品,这才是真正的“太平”。这对于长期备受官僚地主压迫剥削、处于饥寒交迫境况的贫苦农民来说,是最为理想的状态。
  进而,从生产资料和剩余产品的平均分配,又要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平等,要求在生活方式上的等同划一。
  
  凡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总要用之有节,以备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总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旧时歪例尽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15}。
  
  谢谢洪秀全。他在这里所讲述的,正是集中了小农意识的具体的平均主义。可以想见,这份号召农民起义的“纲领”性文件,应是那些早期参加太平军的农民集体讨论的结果,同时也广泛征求了农民意见。这是在农业文明基础上,而且没有关于新工业文明认识的条件下,农民所能意识到的理想状态。其主要内容,就是在不提高科学技术、依然保持个体手工劳动的同时,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的平均主义。
  不过,这种意识中的平均主义,在太平天国并没能实现,大概只是在一百年后的“大跃进”中的一二年时间内,曾在中国大地上推广,如人民公社的“大锅饭”等。这种新形式的平均主义,应是小农意识的一种尝试,但很快就失败了,并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降低。
  如果说平均主义在太平天国中没能实现,是由于它没有夺取全国政权,那么这个没有夺取全国政权的农民起义军,却在刚刚取得局部胜利后,就迫不及待地建立了自己的等级制,而这同样是小农意识中的一个因素:农民在要求相互之间的平均的同时,又承认并容许统治者的等级制。太平天国的领导人在其队伍已形成一定规模后,也必然地将自己视为不再平等于农民的人。在组织和指挥起义军的实际需要中,也不能不建立军事的等级制,进而,又把军事等级制推广为政权中的等级制,建立一个庞大的官僚体制。太平军刚打到南京,洪秀全等人就放弃大好军事形势,不再北伐,而是称帝称王,封官封爵,形成相当规模的官僚体制,其等级绝不亚于满清王朝!而且,各等级间差别森严,礼数繁多,官长架子十足,腐败丛生。仅从各王府的役使人数,就可以见其一斑:天王府1673人;东王府3557人;北王府1991人;翼王府1961人。其他王府也在千人左右。各侯爵或各级官府,也要数百或数十人。后来,又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广封王、侯,大赏官职,为王者竟达两千七百多人!甚至,“尝一日封赏丞相、检点至数百人”。
  至此,农民起义军的性质已变,小农意识中的等级观已变成官文化的等级观,二者在这一点上结合起来了。小农意识与官文化在等级观上的相通,是历代农民起义军官僚化的重要原因。几乎每一次起义,都在形成一定规模后,其领袖就称王道孤,并建立一套官僚体制,进而腐化、失败。李自成的队伍攻进北京,“大顺”朝迅速地官僚化,以至迅速地失败。而朱元璋的成功,也就在于充分地利用了农民中的等级观,并在有效地向官僚制度的转化中,将小农意识与官文化相结合,进而以官文化控制小农意识。
  总之,小农意识是小农经济中农民身份和地位的体现,它充分反映着农民为生存而对自己利益的维护,但不包含对权利的捍卫与争取。其影响之广,传统至今依然对农民的观念以及中国各社会阶层的人的观念都有制约。我们研究农民的权利,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历史的因素。
  
  注释:
  ①对于官文化,请参见拙著《中国官文化批判》,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②详细论证请参阅拙著《中国官文化批判》。
  ③⑥⑦⑧《墨子•节用上》。
  ④⑤⑨《墨子•节用中》。
  ⑩引自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第546~547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1}洪秀全:《原道醒世训》。
  {12}洪秀全:《原道觉世训》。
  {13}{14}{15}洪秀全:《天朝田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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