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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略论陈云执政党党风建设的思想(上)

略论陈云执政党党风建设的思想(上)

朱佳木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现在已90多年,这90多年的历史可以说基本处于两种状态:一是非执政状态,一是执政状态。在非执政状态下又有两种状态,即地下斗争和武装斗争;在执政状态下也有两种状态,即局部执政和全国执政。这几种状态,陈云同志都经历过。尤其在局部执政状态下的延安时代,他还担任了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在全国执政状态下的历史新时期,又担任了9年中共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因此,他对党执政条件下的党风建设问题做过长期和深入的思考,发表过大量有独到见解和独特风格的论述。另外,他自20世纪3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长期身居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即使在不分管党务工作而是主持根据地、解放区和全国财经工作的情况下,也每每从端正执政党党风的高度考虑问题,提出对策,作过许多有关论述。这些论述构成陈云执政党党风建设的思想,并成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进行自身建设的锐利思想武器。在当前全党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整顿党风的一系列决定、措施的新形势下,在正在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加强对陈云执政党党风建设思想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1]陈云同志的这一著名论断,全党上下几乎都知道,也都认同。但是,执政党的党风问题究竟指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党在执政条件下尤其在改革开放时期,为什么要更加重视党风问题?解决执政党党风问题应当抓什么,怎么抓?对于这些,认识可能就不那么明确和统一了。本文试图通过重温陈云同志在各个历史时期有关执政党党风建设的论述,粗略探讨他在这些问题上的见解和主张,以供研究、总结党的建设经验和执政经验时参考。

朱佳木:略论陈云执政党党风建设的思想(上)

把陈云同志从延安时代到新中国建立再到改革开放时期的论述贯通起来,可以看出他所说的执政党党风,不仅指党的作风,也指党在执政条件下的思想和纪律;他所说的抓紧执政党党风问题,不仅指要办案,更多的是指在党执政条件下要对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从严要求。

(一)在思想上从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这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丢掉了共产主义的信仰和信念,就等于丢掉了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1939年,陈云同志在中央党校作题为《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报告,其主旨讲的正是这一点。他指出:共产党员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一个愿意献身共产主义事业的共产党员,不仅应该为党在各个时期的具体任务而奋斗,而且应该确定自己为共产主义的实现而奋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观”。什么叫奋斗到底?据听过他报告的老同志们回忆,他当时用自己的家乡话打比喻,说这个“底”就是“翘辫子”,就是“见棺材板”,意思是到生命终止的时候。那时,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凡是要求加入共产党的人都要首先积极参加抗日战争。对此,陈云同志特别强调:“不是每个积极参加抗日战争的人都可以成为党员的。要求加入共产党为党员,必须是承认党纲,并且愿意献身于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事业的分子。”他说:“谁要是放弃了革命的和党的立场,谁就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资格。”

今天,我们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但党的远大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仍然是实现共产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的一次讲话中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可见,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搞好党风,任何时候都要把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放在第一位。

思想上是否从严了,这个问题从表面看似乎不大好把握。但只要看过陈云同志在20世纪80年代初对两件事情的处理意见,便不难发现,思想上从严与否并不是抽象的,而是有具体评判标准的。其中一件事情是,那时一些农村党员参加党员集训,除了伙食补贴之外,还发误工费。陈云同志知道后,认为这种做法不对。他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大会发言中指出:“身为共产党员,集训时间只有几天,而且是受教育的时间,每天却要拿一二元的误工费,这在党执政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解放前,同样在农村,支援战争,运送弹药、伤兵,非但没有误工补贴,而且常常因此而受伤或死亡。相比之下,现在这些误工补贴能算合理吗?拿误工补贴的共产党员应该想一想,这样做是不是合乎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我看一切集训、开会要钱的人,不能成为共产党员。今后,全国不要再给集训时的误工补贴,凡属要求误工补贴的党员应开除党籍。”如果对什么是思想从严还不清楚的话,看看这段话应该就会有所领悟。

另一件事是,那时有的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回来,对“四项基本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失去信心。针对这种情况,在前面提到的那篇发言中,陈云同志指出:“有些人看见外国的摩天大厦、高速公路等等,以为中国就不如外国,社会主义就不如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就不灵了。对于这些人,我们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中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经过教育不改的,要调动他们的工作。”如果对什么是思想从严还不清楚的话,看看这段话应该也会有所领悟。

(二)在纪律上从严

共产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无产阶级最重要的武器,因此必须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陈云同志也说过:“中国是一个小资产阶级成分占优势的国家,如果中国共产党没有严格的纪律,将无法防止小资产阶级意识侵入党内。如果党不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就不能去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维护党的统一,不靠刀枪,要靠纪律”。“社会情况复杂,各人看法不同,党内有争论是正常状态。必须用纪律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如果我们的党没有纪律,大家争论没有一个止境,我们怎么能有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怎么能不亡党亡国亡头呢!”那么,什么叫纪律从严呢?从陈云同志有关论述看,首先,党的纪律不能仅仅对一般党员适用。他说:“不管你是中央委员,还是一般党员,不管你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都要遵守纪律。”“不管是中央委员会,还是支部委员会,都要遵守纪律。一句话,党内不准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其次,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他说:“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怎么办?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具体地遵守纪律,就一定要服从支部,服从直接的上级,即使上级的人比你弱,你也一定要服从。做不到这一步,我们的党就要垮台,因为假如谁都是觉得自己的本领强,自己的意见对,没有一个约束,结果就谁都服从自己,不服从别人,而党的统一就完全没有可能了。”再次,要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他说:党员“不仅应该与一切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而且要着重与自己的一切破坏党纪的言论行动作斗争”。“纪律有强制性。不自觉遵守,必须强制执行。明知故犯者,要给以处分;情节严重而不愿改正者,应开除出党。”“不愿意遵守纪律的党员,害怕铁的纪律的新党员,尽可出党。”

在纪律从严的问题上,陈云同志不仅这么主张,也是这么做的。这也可从两件事上看出。一件事是,1939年,延安的党组织决定派一位新党员去华北根据地基层工作,在他拒绝服从后,先后与他谈了7次话,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最后,他表示可以去,但又提出必须到八路军总司令部工作,否则不去。根据他的表现,由陈云同志负责的中央党务委员会(代行中央监察委员会职权)决定开除其党籍,并向全党公布。为此,陈云同志特意撰写了一篇题为《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的文章,发表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上。

另一件事是,1985年,一些党政机关、党政军干部和干部子女蜂拥经商,仅据十几个省市的调查,不到一年时间就办起了两万多个公司,其中相当一部分同违法分子、不法外商相勾结,钻改革的空子,买空卖空,倒买倒卖,行贿受贿,走私贩私,弄虚作假,敲诈勒索,逃避关税,制造和销售假药、假酒,谋财害命,以至贩卖、放映淫秽下流录像;引诱妇女卖淫等等丑事坏事,都出现了。对此,陈云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指出:“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他总结说:“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严肃党纪、政纪,党风才能根本好转。”

(三)在作风上从严

从陈云同志的一系列论述看,他在党的作风要从严要求方面,讲得最多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维护群众利益。

1939年,陈云同志与华北根据地六个地区党组织的负责人谈话,感到那里党、政、军、民、学各方面最弱的是群众工作。他认为,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在党的领导下,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发动群众斗争,把群众团体自下而上地建立起来。于是,他在中共中央主办的刊物《共产党人》上撰文指出:“历来的经验证明,没有一个脱离群众的党组织是巩固的。一切脱离群众的党部,都是最不巩固的党部……现在党内发生的各种弱点,不管是党的组织方面的还是党的工作方面的,都是同脱离群众相联系的。”在中共陕甘宁边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他进一步指出:“当权的党容易只是向群众要东西,而忘记也要给群众很多的东西。”他说:“我们要注意群众的切身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是发动群众的关键。”“不仅要帮助群众解决大的问题,也要帮助群众解决小的问题。”“我们帮助了群众,群众就会积极、热情地来帮助党和政府的工作。”“党脱离了群众,就成了光杆子的党,这样的党也是不能存在的。”

新中国成立后,陈云同志虽然长期主持全国财经工作,但总是有意识地把做好民生工作与端正党的作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联系起来考虑和阐述。例如,1956年,他兼任商业部长,提出做好商业工作一定要加强政治观点和群众观点。他说:“商业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六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广大的城乡人民对我们是否满意。”1957年,他又在13个省、市蔬菜会议上指出:“保证蔬菜供应,稳定蔬菜价格,是城市人民的普遍要求。购买力愈低的人,对这个问题就愈关心。”“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问题,其意义绝不在建设工厂之下,应该放在与建设工厂同等重要的地位。如果只注意工业建设,不注意解决职工的生活问题,工人就可能闹事,回过头来还得解决。”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农村政策出现“左”的偏差,把自留地、家庭养猪等看成是“资本主义尾巴”,严重挫伤了农民积极性。1961年,陈云同志通过在家乡青浦的调查,提出我国集体生产的耕地仍占耕地的90%以上,增加一点自留地比重,不会动摇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他在座谈会上说:“在当前农民口粮不足的情况下,农民最关心的不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而是‘吃饭还是吃粥’。多分一点自留地,可以使农民多得一点口粮,对巩固工农联盟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好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

三年困难时期,全国粮食紧张,人民营养不良,陈云同志那时虽然还未恢复中央财经小组组长的职务,但他仍然积极思考和提出解决困难的办法。在1962年3月的中央财经小组会议上,他除了建议动用一些钢材制造机帆船出海捕鱼,使大中城市居民平均每人每月有半斤鱼之外,又建议压缩一部分生猪出口,使大中城市居民每人每月增加半斤肉。他说:“目前,这样的问题,是国家大事。如果六千多万人身体搞得不好,我们不切实想办法解决,群众是会有意见的。人民群众要看共产党对他们到底关心不关心,有没有办法解决生活的问题。这是政治问题。”他还语重心长地对与会者说:“同志们,我们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革命搞成功了,千万不要使革命成果在我们手里失掉。现在我们面临着如何把革命成果巩固和发展下去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要安排好六亿多人民的生活,真正为人民谋福利。”

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同志虽然还未恢复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但他针对当时粮食供应依然紧张、一些地方的农民还吃不饱的现象,大胆建议今后三五年,每年进口两千万吨粮食。他说:“要先把农民这一头安稳下来……摆稳这一头,就是摆稳了大多数,七亿多人口稳定了,天下就大定了。”“如果老是不解决这个问题,恐怕农民就会造反,支部书记会带队进城要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同意了陈云同志关于用两三年时间进行国民经济调整的建议,并任命他为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但由于党内对调整方针认识不统一,贯彻不得力,致使1979、1980两年基本建设规模不仅没有压下来,相反财政收支出现严重赤字,导致货币大幅增发,物价大幅上涨。对此,陈云同志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这种涨价的形势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满意的。”“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势的不稳定。”就在这次会上,他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即“搞经济建设的最后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

二是严惩以权谋私。

早在延安时代,陈云同志就提出要警惕和防止执政党党员以权谋私的问题。他说:执政党的党员损害群众利益,“特别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你有枪,又当权,群众看到了也不敢讲。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并且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有人做了违背群众利益的事,就要给以严肃的批评,以至纪律处分。对于违法的人,例如贪污分子,还要发动群众去斗争,并绳之以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一段时间,陈云同志讲端正党风,针对的主要是“文化大革命”对民主集中制的严重破坏,重点是讲要恢复党的民主作风。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突出起来,于是,他再讲端正党风,重点发生了变化。1981年,有一件涉及领导干部在出国招商引资中违反外事纪律、变相索贿受贿的案子,中纪委办理起来阻力很大,他亲自出面找有关领导同志做工作。在给一位中央负责同志打电话时,他说这个案子一定要办,否则党风搞不好,无法向几百万烈士和几千万牺牲的战士交代。他还指示中纪委领导同志,对这件事一定要顶住,处分决定通不过,就拿到政治局会上,政治局通不过,就拿到中央委员会的会上。他说:“开放政策是对的,但越是在开放的地方,越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干部越是要‘金刚钻’的。”后来经过折中,这个处分决定在中央书记处会上通过了,但党内反响很强烈,认为处理太轻。中央只好又重新处理,并在报上公布了进一步处理的决定。

20世纪80年代初,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不法之徒,大搞走私活动,涉及不少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很大。1982年1月5日,陈云同志将中纪委反映这一情况的信访简报批给中央政治局常委传阅,并写道:“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邓小平同志看到后在上面加了8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于是,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研究贯彻中央常委关于要打击严重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批示精神,决定立即派中央负责同志前往广东、福建、浙江、云南等沿海沿边省份督察,并就此向全国各地发出紧急通知。一场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由此开展起来。过了一段时间,中纪委在一份材料上反映:有的同志认为,中央抓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很必要,但抓晚了,问题已相当严重,积重难返了。陈云同志在上面批示:“现在抓,时间虽晚了些,但必须抓到底。中纪委必须全力以赴。”

在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中,有的同志思想有顾虑,担心这样大张旗鼓地搞会影响改革开放。陈云同志知道后说:“怕这怕那,就是不怕亡党亡国。”对于这场斗争的艰巨性,陈云同志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他说:“抓这件事是我的责任,我不管谁管?!我准备让人打黑枪,损子折孙。”他还把一份香港报纸上的有关评论批给中纪委负责同志看,指出:“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办。阻力再大也必须办。”

在党中央的领导和督促下,这场斗争取得了很大胜利。仅开展严打的第一年,在纪委系统立案的党员经济犯罪案件就有16万件之多,其中开除党籍的有9000多人,受党纪处分的有1.8万人,两者合计2.7万人。据此,他在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指出:“我们绝大多数党员是不谋私利的,但因谋私利而犯法、犯错误的党员也不是一个很小的数量。”他说,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以来,被开除党籍和受党纪处分的人,“比一九二七年‘四一二’以后全国党员总数还要多一倍多”。“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

三是切实发扬民主。

党的三大作风中有一条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与此相联系的是党内民主的作风。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如果没有充分的民主生活,没有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种方法。”在陈云同志看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扬民主作风,都是执政党党风的组成部分。他在延安时代就一再告诫大家:“领导着政权的党、领导着军队的党,自我批评更加重要。因为党掌握了政权以后,犯了错误会更直接更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为此,他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首先,要放下架子,少给人扣大帽子。陈云同志讲:“如果一个领导者架子搭得很大,面孔死板板的像阎王那么可怕,一定没有人去接近他,即使和他讲话,十句话也要忘记八句。”“一个人说错了几句话,你就对他来一顿批评,不是说他是‘左’倾空谈主义,便是讲他有右倾机会主义的嫌疑。如果随便给人家戴上这类大而无当的帽子,一个人头上戴上三四顶,恐怕就‘差不多’了,不能工作了。”“如果下级敢说话,有话就讲,这就是好的现象,就证明了你们领导得好,因为他们觉得说错了也不要紧。”

其次,要正确看待个人的威信和面子。陈云同志针对某些军队干部怕自我批评丧失威信的问题指出:“威信是建立在正确的军事指挥和平时工作上面的。进行自我批评,克服了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只会使你的指挥更正确,工作做得更好,因而你的威信就会更高。”在党的七大上,他针对党内一部分干部身上存在骄气的现象指出:“我们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是什么就是什么,应该怎样就怎样。有的时候你愈要面子,将来就愈要丢脸。只有你不怕丢脸,撕破了面皮,诚心诚意地改正错误,那时候也许还有些面子。共产党员参加革命,丢了一切,准备牺牲性命干革命,还计较什么面子?把面子丢开,讲真理,怎样对于老百姓有利,怎样对于革命有利,就怎样办。”

再次,要提倡讲不同意见。陈云同志常说:“相同的意见谁也敢讲,容易听得到;不同的意见,常常由于领导人不虚心,人家不敢讲,不容易听到。”“在党内不怕有人说错话,就怕大家不说话。”1962年,他在七千人大会的陕西省全体干部会上说:“发扬民主,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都是我们党的老传统,只是这几年把这个传统丢了,现在要把它恢复起来。同志们!如果共产党不能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见面都是哈哈哈,我看人们就不会参加革命了,也不会愿意当这样的共产党员了。”1979年,他在中央纪委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称赞十一届三中全会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他说:“如果鸦雀无声,一点意见也没有,事情就不妙。”1982年,他在一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又讲:“讲错话不要紧,要是开起会来,大家都不说话,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见,党组织应该允许,这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好现象。当然,有了不同意见,要在党内说,在你的那个党支部,或者在你的机关,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严肃地提出来。”1987年,他同当时中央的一位负责同志谈话,谈到如何才能做到实事求是的问题时又说:“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自己也要假设一个对立面,让大家来批驳。有钱难买反对自己意见的人。有了反对意见,可以引起自己思考问题。常常是,有不同意见的人,他不讲出来。能够听到不同声音,决不是坏事。这和同中央保持一致并不矛盾。”

四是反对言行不一。

陈云同志特别重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品格,把它看成是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他指出:“我们共产党是言行一致的政党”,“我们绝不能像剥削阶级政党那样,党员可以说假话,鬼话连篇,欺骗人民。”他还说:“党不容许任何党员在党的决议面前有‘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对于说假话的党员,陈云同志本着从严治党的一贯立场,主张不留情面,严肃处理。他指出,说假话而经教育仍不改正,并且越说越多、越说越大的人,不管口里讲得如何革命,不管过去有多大功劳,“应该立即开除出党,没有价钱可还”。[36]陈云同志对说假话的人也作了分析,认为一种是政治上幼稚,另一种则是混进党内、政治上别有企图的敌对分子,还有一种是通过隐瞒欺骗态度往上爬的投机分子。他指出,对于后两种人更要提高警惕,防止他们破坏党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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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9-07-07 关键字:历史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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