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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兆永:鞍钢宪法对新中国经济发展的伟大作用

          鞍钢宪法对新中国经济发展的伟大作用

奚兆永

马克思主义者主张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统一。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阶段,都适时地提出新的任务,不断把革命和建设引向到新的阶段。1958年1月他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的第21条中写道:“我们的革命是一个接一个的。从1949年在全国范围夺取政权开始,接着就是反封建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一完成就开始农业合作化,接着又是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即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在1956年基本完成。接着又在去年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个革命在今年7月1日以前可以基本上告一段落。但是问题没有完结,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每年都要用鸣放整改的方法继续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现在要来一个技术革命,以便在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内赶上和超过英国。中国经济落后,物质基础薄弱,使我们至今还处在一个被动状态,精神上感到还是受束缚,在这方面我们似乎还没有得到解放。要鼓一把劲。”(《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9-350页)

应该说,鞍钢宪法就是在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指导下制定出来的。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对由时任鞍山钢铁公司总经理的马宾同志起草而以鞍山市委名义呈上的报告作了一个批示,指出:“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二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一九六○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城市,并且当着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毛泽东的这一批示,宣告了鞍钢宪法的诞生。

鞍钢宪法以鞍钢之名名之,是因为它诞生在鞍钢,并不是说它只是一个企业的法规;应该说,它不仅适用于指导每一个社会主义企业,而且适用于指导整个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它诞生50年以来的事实也证明,鞍钢宪法对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极其伟大的作用。

一、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水平

旧中国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经济和文化都非常落后。虽然经过解放后的艰苦奋斗,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是落后面貌搬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现在,人们往往对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很高的评价,而对于这以后的经济发展往往持有异议。这是不客观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的经济发展确实很快,特别是工业,年增长率达到18%,但是,也应该看到,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曾经给予我国以巨大的援助,由苏联援建的重大项目达156项之多,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无疑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以后的情况则与此完全不同。我国在1959-1961年曾经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而中苏之间的关系,由于意识形态的分歧,苏联在1960年撕毁协议、撤回专家,更如同雪上加霜,加重了我国的经济困难。但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在发展经济方面仍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而这又是和毛泽东所倡导的鞍钢宪法分不开的。

鞍钢宪法强调,坚持政治挂饰,大搞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这是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个根本途径。马克思说,“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就是革命阶级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毛泽东则说,“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2页)他们总是把人看得比物更为重要,而对于“见物不见人”的思想总是持批判的态度。而整个鞍钢宪法的精神也正体现在这方面。

由于重视了人的作用,特别是重视了工人群众在生产中的巨大作用,通过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极大地焕发了工人阶级在生产和管理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对于当时工人阶级的精神面貌至今仍记忆犹新,这次为了写作此文,查看当时的《人民日报》,对此的印象也极为深刻。当时的《人民日报》,关于工农业生产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报道总是占据报纸的首要地位,而有关领导人的活动则以很小的篇幅被放在不起眼的地位。如1960年3月2日的第一版就以显著地位报道了鞍钢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情况,称:从年初到2月26日止,全公司职工提出了41万多件技术革新建议,突破了许多生产关键,把钢、铁和钢材的生产推上了新高峰。报道说到鞍钢第一炼钢厂提前一天完成了一季度计划。其措施是,扩大平炉装入量,缩短炼钢时间,维护好平炉炉体,把3月份的炉底利用系数由2月份的10.34提高到11.2,创造了开工以来月炉底利用系数的最高水平。又如3月7日头版置于重要地位报道的两条消息是:一条是石景山钢铁厂提前27天完成第一季度钢产量计划,另一条是武钢、包钢、太钢加快新建工程。再如3月27日头版着重报道的是广东、湖南、山西和山东几个省的农业生产,而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党中央领导人接见解放军政工会议、后勤会议代表的消息则以极少的几行文字被放置在很不起眼的右下角。在当年3月份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报道同样也体现了这一精神。除了大会的报告全文发表外,来自基层的代表在大会上的发言也都全文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不仅让全国人民能够及时了解大会的情况,也体现了对代表民主权利的极大的尊重。党中央把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到如此高的地位,他们怎么会不拿出最大的干劲和创造热情来进行生产和各项工作呢?

问题还在于,当时为了发挥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毛泽东和党中央还制订了一整套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如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大型企业生产和中小型企业生产同时并举的方针,土法生产和洋法生产同时并举的方针。按照毛泽东的说法,有两个积极性总比只有一个积极性要好,“人多热气高,议论多,干劲大”,总比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干更能提供生产力。事实上,我国那些年的经济之所以能够较快的发展,是和发展地方工业、中小型生产、土法上马生产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有关。我曾在1982年到当时的“明星城市”常州市去进行调查,发现那里的许多企业都是在1958年大跃进中由一些土法上马的街道工厂发展起来的。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年的土法上马,就没有这些企业后来的辉煌。常州如此,全国又何尝不是如此?应该说,我国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以后经济能够有较快的发展,是和毛泽东所倡导的鞍钢宪法的精神,是和政治挂帅、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是和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分不开的。

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曾经在1978年讲过这样一段话:“ 60年代前期我们同国际上科学技术水平有差距,但不很大,而这十几年来,世界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差距就拉得很大了。同发达国家相比较,经济社会的差距不只是十年了,救恩是二十年、三十年,有的方面可能是五十年。”(《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2页)后来他还说,“中国60年代初期同世界上有差距,但不太大。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这十一二年,我们同世界的差距拉得太大了。这十多年,正是世界蓬勃发展的时期,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不是按年来计算,甚至于不是按月来计算,而是按天来计算。我们建国以来长期处于同世界隔绝的状态。这在相当长一个时期不是我们自己的原因,国际上反对中国的势力,反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势力,迫使我们处于隔绝、孤立状态。60年代我们有了同国际上加强交往合作的条件,但是我们自己孤立自己。”(同上,第231-232页)

邓小平的这些说法影响很大,有人还撰文论证说,“1957年同1952年相比,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比美国、英国、法国的同期增幅都要大;而1965年同1957年相比,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反比美国、英国、法国的同期增幅要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957年中国相当于联邦德国的6.81%、英国的5.72%、法国的5.25%,到1965年中国只相当于联邦德国的4.8%、英国的5.3%、法国的4.8%。”(见《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46页)其实,当时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所用的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而西方国家国民经济核算是用的国民账户体系(SNA),两大体系由于理论基础不同,统计口径不同,是无法进行直接比较的。而且,在进行不同国家的比较时,要按一定的汇率进行换算,由于受汇率变动因素的影响不同,也不能很真实地反映不同国家的真实的经济增长情况。至于用人均数字进行比较,还受到人口增长快慢因素的影响。显然,用这样的数字进行比较是不能真正反映不同国家经济增长的快慢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直接采用主要产品实物量的变化来进行比较,就可以排除这些干扰因素,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来。下面就是从网上下载的联合国提供的有关的统计数据:

1978年前我国主要工业产品居世界排位的变化

产品名称

   1949年

   1957年

   1965年

   1978年

    钢

    26

     9

     8

     5

    煤

     9

     5

     5

     3

   原油

    27①

    23

    12

     8

  发电量

    25

    13

     9

     7

   水泥

     8

     8

     4

   化肥

    33

     8

     3

   化纤

    26②

     7

   棉布

     3

     3

     1

    糖

     8

     8

电视机

     8

①    1950年数字。②1960年数字。

国外资料来源:联合国《统计月报》1996年1月号和3月号;《工业统计年鉴》1993年版;联合国粮农组织《生产年鉴》1994年版;《肥料年鉴》1994年版。

这些数据表明,除了糖这一项由于当时通过外贸可用1吨大米换1吨糖比较合算而没有大发展以外,其它所有的主要工业产品都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些产品在世界上的排位都大大提前了。这说明,由于我国在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主要工业产品的增长速度都明显地高于世界平均的增长速度,这样就使它在世界上的排位也就不断靠前,否则,如果它的增长速度落后于世界的平均速度,它在世界的排位就会不断靠后。实际上,这些主要工业产品排位的靠前,就已经用事实说明,我国经济已经明显地拉近了而不是拉大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他在1979年3月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报告里说,“我国工农业从解放以来直到去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在世界上是比较高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既然在世界上是比较高的,怎么会拉大了与世界的差距呢?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又比如他关于“60年代我们有了同国际上加强交流合作条件,但是我们自己孤立自己”的说法,和后来在1982年4月对外宾谈话时的说法就很不一样:“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对我们有些帮助,赫鲁晓夫上台以后,不仅不帮助我们,反而对我们采取敌视态度,以后又在中苏边境陈兵百万,威胁我们。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内锅也敌视我们,直到1972年才有些变化。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即在建国32年多的时间里大体上有二十几年,我们完全或基本上处于没有外援的状况,主要靠自力更生。没有外援也有好处,迫使我们奋发努力。在这种精神的激励下,我们这这个期间搞出了原子弹、氢弹、导弹,发射了人造卫星等等。所以,我们向第三世界朋友介绍的首要经验就是自力更生。”(同上,第406页)显然后一种说法比较符合事实,因为60年代帝修反搞反华大合唱,并不存在所说的“60年代我们有了同国际上加强交流合作条件”和“我们自己孤立自己” 的问题;而强调自力更生发展高科技、不依赖“外援”则是完全正确的。不过,他说“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对我们”只是“有些帮助”,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应该说当时的苏联帮助是十分巨大的,而且是无私的,因为苏联在二战中几乎损失了一半的生产能力,他们自己也是有困难的。同样,说“赫鲁晓夫上台以后,不仅不帮助我们,反而对我们采取敌视态度”也是不准确的。实际上,赫鲁晓夫上台后开始并未与我们搞翻,还是继续援助我们的,只是20大以后才出现了意识形态的分歧,并在1960年把意识形态的放弃扩大到国家关系方面的。至于美国在1972年以后“有些变化”,那也只是做生意赚钱而已,和所谓“外援”并不是一回事。毛泽东曾说,“我们同这些国家做生意以及假设这些国家在将来愿意在互利的条件之下借钱给我们,这是因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资本家要赚钱,银行家要赚利息,借以解救他们自己的危机,并不是什么对中国人民的援助。”(《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4页)

二、大大地改善了我国生产力的布局

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不仅生产力极其落后,而且生产力的布局极不合理。仅有的一点现代工业和现代运输业,基本上都集中在沿海地区,而广大的内陆地区基本上处于没有现代工业和现代叫推拿术业的状态,不仅生产历史材料的布局极不均衡,不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全部生产力的绝大部分都濒临沿海地区,从国防上来说也是极不安全的。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曾经加大了在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了一批现代化工厂,包括苏联援建的一些重点项目。比如在西安、郑州、等地建设了一批发电厂、棉纺织厂,在洛阳建设了滚珠轴承厂、矿山机械厂和拖拉机厂,在新疆建设了克拉玛依油田,在兰州建设了炼油厂等。而在铁路建设方面,进行了成渝铁路、兰新铁路和兰青铁路和宝成铁路的建设。但是,总的来说,生产力布局的不合理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我国生产力布局的不合理,在能源生产上表现得很突出。我国的能源生产集中在西部和北部地区,而对能源的需要则主要是在东部和南部。以石油工业来说,我国在解放前的石油生产主要是一个规模不大的玉门老君庙油矿,解放后在新疆的克拉玛依发现和开发了新的油田。但是,老君庙的油田也好,克拉玛依的油田也好,不仅产量有限,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而且它们都在西北边远地区,用它们来满足东部沿海地区对石油的需要,势必要经过长途运输,因而就大大地增加了成本,在经济上也是极不合算的。而在中苏交恶以后,苏联在供应石油方面也卡我们的脖子,不能保质保量地供应。在这种情况下,在东部地区勘探和开采新的油田,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就成了一个十分急迫的问题。但是,用常规的方法,只依靠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干,根本就不可能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拿下一个大油田;只有按照鞍钢宪法的精神,坚持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集中全国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石油大会战,并且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大打歼灭战,才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事实也是这样,大庆石油会战依靠像王进喜这样“宁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和 1202、1203这样的钻井队,依靠像余秋里、康世恩这样的革命领导干部和像李四光等这样的老科学家和一大批解放后自己培养的技术人员,依靠他们的革命精神和他们的“两参一改三结合”,才攻克了种种困难,在短时间内拿下了这个大油田,彻底改变了我国东部地区没有油田的不合理布局,也证明了鞍钢宪法对于改变生产力布局所起的重要作用。

除了大庆,三线建设对于改变我国生产力布局的不合理状况也起了极大作用。所谓三线,是指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湖南、湖北等西部和中部的内陆地区。1964年5月,为了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对我国的侵略战争,毛泽东提出要搞三线建设,改变我国工厂都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局面。经8月的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包括整个第四个五年计划,三线建设即大规模展开。那时许多沿海的工厂都一分为二,向内地搬迁,而且集中了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此项工作。这显然也是运用了鞍钢宪法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当时提出,“好人好马上三线”。1966年5月,国家计委和建委总结三线建设经验,提出用“三老带三新”的办法,即由“老基地带新基地,老厂矿带新厂矿,老工人带新工人”,这样既加快了三线建设,又充分发挥了老厂矿的潜力。这些做法,其实也是对鞍钢宪法的具体运用。经过三线建设,完成了一大批重大的基建项目,如成昆、川黔、滇黔铁路的建设,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以成都为中心的航空工业基地、以重庆-万县为中心的造船工业基地、陕西的航空工业兵器工业基地、甘肃的航空工业基地、攀枝花钢铁基地、酒泉钢铁公司、贵州水城铁厂的建设。(见刘日新:《新中国经济建设简史》,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64-265页)此外,还有四川德阳的东方电机厂,湖北十堰二汽的建设,甘肃金昌的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设,等等。这些重大项目的完成,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生产力的布局,使中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和沿海地区经济的差距有所减少,使全国的经济有了一个比较均衡的发展。应该说,这是鞍钢宪法指导下进行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又一个伟大成果。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情况又发生了变化。由于强调招商引资,大批三资企业纷纷涌向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使得沿海地区的发展又呈大大快于内陆地区的趋势,甚至西北地区的科技人员和熟练劳动力又反向回流,出现了“孔雀东南飞”的态势。这对生产力的均衡发展显然是不利的。由于三资企业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而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鞍钢宪法”所强调的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对他们是不适用的,也不能对其变化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种情况的改变只能有待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重新调整,有待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新确立,在我看来,舍此别无它法。

三、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旧中国的经济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经济,许多东西都不能自己生产,而要向帝国主义国家进口。从旧社会过来的人都知道,中国人穿的衣服是用“洋布”做的,中国人吃的食品是用“洋面”加工的,中国人盖房子要用“洋灰”(水泥),而代步工具则是“洋车”(人力车),甚至用的钉子也是“洋钉”。百货商店卖的商品也多是洋货,服装是“西装”,袜子是“洋袜”,钢笔是“洋笔”,奶粉是“洋奶粉”,连儿童的玩偶也是“洋娃娃”。还有专卖洋烟(香烟)、洋火(火柴)、洋皂(肥皂)、洋烛(蜡烛)和洋油(煤油)五种洋货的“五洋店”,几乎遍布当时一些城市的大街小巷。可以说,无处没有一个“洋”字。虽然这些东西后来有一部分已经是中国自己生产的了,但是,人们还是习惯地称它们带“洋”字的名子。新中国成立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带“洋”字的名子都改了,没有什么人再说它们是什么“洋”的了。但是,中国还有许多东西不能自己制造,这又是一个不能回避的客观事实,不是改一改名字就能够解决问题的。毛泽东在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头脑里就想到了这件事。他说,“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9页)他的话告诉人们,我们虽然已经能够生产一些轻工业产品,但是,许多重工业产品还是不能生产。后来,在苏联帮助下,我们通过两个五年计划的建设,这些重工业产品也能制造了。但是,一些关键的设备,特别是属于高精尖的东西自己还是不能制造。正是这种情况,使毛泽东痛切地感到,“中国经济落后,物质基础薄弱,使我们至今还处在一个被动状态,精神上感到还是受束缚,在这方面我们似乎还没有得到解放。要鼓一把劲。”而“大跃进”、“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和“鞍钢宪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的,其真正的目的,就是要把中国建成为一个不受制于人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之后,由于发生了三年自然灾害,苏联又把意识形态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方面来,它撕毁合同,停止供应图纸,停止供应设备,撤回苏联专家,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这样,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思想就再一次紧迫地摆在了在毛泽东和党中央其他领导人的面前,至于正式提出这一思想,则见之于周恩来在1964年12月召开的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两步走”战略的表述中:“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周恩来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96页)

应该看到,在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过程中,鞍钢宪法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里不妨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研制万吨水压机的例子。

我们知道,机械制造是一个提供工作母机的生产部门,对于工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在机械工业中,铸造、锻造、金属切削加工和装配是其生产的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力、冶金、重型机械和国防工业都需要大型锻件,而这就需要有大型的锻造设备,需要有万吨水压机,但是,我国却从未制造过这样大型的锻压设备,世界上能够制造万吨水压机但也没有几个国家。1958年,既是老革命又是机械专家的沈鸿正任第一机械工业部的副部长,他向毛泽东提出了制造万吨水压机的建议。建议得到了毛的同意,于是由他挂帅担任总设计师、由他的助手林宗棠担任副总设计师建立了一支由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组成的三结合的攻关队伍,进行调研、设计、试验和研制。经过四年的努力,于1962年4月完成投产,不仅填补了我国的这一空白,而且在工艺上还有所创造,为中国人争了一口气。

再一个是研制火车车轮轮毂的例子。

车轮轮毂,邓小平形象地把它称为“火车的鞋子”。由于火车车轮轮毂对于材料和加工的精度都有特定的要求,过去我国长期不能生产。在这方面,由于帝国主义对我国长期进行封锁,我们长期依赖苏联供应。但是,1960年,苏联撕毁协议,撤走专家,一旦苏联停止供应,我国火车就有停驶的危险。幸好,在大跃进中有人进行了这方面的试制,生产出了车轮轮毂的半成品。仅仅是半成品当然不能解决问题,又是上面提到的那位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机械工程专家沈鸿,他率领一机部的一些干部,和冶金部通力合作,在大跃进生产的半成品的基础上,用了两年时间,在马鞍山钢铁公司建立起了一个中国自己的生产车轮轮毂的工厂,填补了中国的又一空白,扭转了西方封锁、苏联断援,火车有可能停驶的局面。(见《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818-819页)

当然,诸如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包括研制原子弹、氢弹、导弹、人造地球卫星和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等重大科技成果以及大型飞机运10和载人航天服的研制,又有哪一个不需要政治挂帅,不需要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有哪一个不需要发挥集体智慧,不是“会战”攻关的结果?!

1980 年时,邓小平曾说,“经过(建国初)三十一年的努力,我们的全部工交企业单位己经发展到近四十万个,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比解放初期增长近二十倍。培养了大批熟练工人和上千万专业人才,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全国人民的生活比解放前好得多了。同一些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比它们大,建设的速度也比它们快。”(《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6、357页。)

当然,我们也不必过分看重最初提出和最后宣布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具体时间。事实上,在我们进行工业化建设之初,就已经是在为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而努力了;而即使在宣布建立了独立的和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之后,我们也还要继续不断地为此而努力。因为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停止了,不再继续为之而努力了,我们的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就会出现问题,而不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事实上,即使在今天,我们还有许多核心技术没有掌握,许多技术仍然被别人卡着脖子,受制于人的事情还很多,还面临着许多需要填补的空白,在这方面,强调鞍钢宪法的精神,强调政治挂帅,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劳动群众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仍然具有极其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应该说,鞍钢宪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经济的一部根本大法,它的基本精神今天没有过时,将来也不会过时。让我们高举鞍钢宪法的旗帜,继续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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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1 关键字:鞍钢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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