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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万高校毕业生,请对“被就业”说“不!”

作者:   来源:激流网  

795万高校毕业生,请对“被就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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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就业年”就业率一直很高

据教育部本月初发布的数据,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795万,比2016年又多出30万。应届生从2006年的413万连年上涨,每一年也总是再现“史上最难就业年”,不知明年毕业的小伙伴是不是压力山大了呢?

“还没找到工作”,“慢就业”,“要不考研吧”,与学生体感的“就业难”相反,“史上最难就业年”的高校就业率却一直很漂亮。就拿最新的数据来说,有媒体统计了今年7月份后各高校公布的各自高校就业数据,发现能查到300多所高校中,有71所高校的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了90%,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清华、北大在榜单上尽然没入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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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中显示,300多所能查到就业数据的,没有少于80%就业率的。上面这是2016年的。在2015年1月12日,人民网依据75所部属高校2014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也整理公布了一份“本科生就业率排行榜”。74所高校的就业率高于90%,50所高于95%。于是堂主疑惑了,不是年年都吵吵就业难吗?这哪儿难了?

就业率是这样算出来的

“就业率”这一指标,多年来发挥着试金石的功能:学生、家长捧着它,作为择校的重要依据;公众捧着它,评议、对比,给学校分出高低。但实际上,“就业率”并非公众普遍认为的“找到工作的比例”。

《南方周末》曾通过调查得知,按照当前国内的就业率统计标准,不失业,即就业,升学、创业、参军,都可以把“确定去向”算入“就业”人数中。75所部属高校发布的就业质量报告,都将升学、参军人数纳入了就业人数之中。

在计算就业率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毕业生就业形式,包含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灵活就业、定向委培、升学、出国(境)和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即使教育部统一规定了就业形式标准,高校在具体操作时,仍然存在统计口径不一的问题。例如,华东师范大学的就业率计算方法,是将毕业生总数减去未就业学生数量,除以毕业生总数。而清华大学的方法,则是计算深造和就业毕业生数量,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

“灵活就业”的界定标准也不尽相同。清华大学对“灵活就业”的界定是“不签署三方协议而直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业、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而西安交通大学则在此基础上加入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

统计就业率的时间节点,也是影响统计结果的另一关键因素。如南京大学的就业质量报告中,8月31日本科生就业率为95.05%,到2014年12月20日,本科生就业率为98.58%,提高近4个百分点。

很多人会“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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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就业率计算上花招拼出,在一些普通本科院校,一直存在大学生“被要求就业”的情况。所谓“被要求就业”,就是大学毕业生被学校要求,必须在某个时间节点前,交就业协议书,否则将扣发毕业证或学位证。学生为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甚至到淘宝上购买协议书。

这也没办法,要知道就业率掐着大学的命门哦。2005年起,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适度硬性挂钩”,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到2011年11月,“就业率红线”绷得更紧了:对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在这根大棒的督促下,高校对就业率那是相当重视。一到了招聘季,很多高校会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各班级辅导员必须参加,达不到就业率标准的辅导员要单独说明情况,解释学生实习到什么地步,什么时候能签约。

大连某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士表示,该校很多院系都为专业老师制定了激励政策,即成功推荐一个学生找到工作,便给予适当金钱鼓励,相当于“绩效提成”。从2004年起,高校就业率造假的新闻几乎无一年间断,被曝光的某些学校“不解决就业不发毕业证”的做法,成为高校功利性的一个缩影。

一个好消息:教育部就业签约要求“四不准”了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里有了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

这样的要求是值得人欣慰的。堂主也希望这条消息能被更多的小伙伴知道,起码让你在“被要求就业时”,更有勇气说不。

不如关注中长期就业

堂主觉得,光“要求”可能还不够,就业率现在与太多东西挂钩,学校还会去粉饰太平。就业率统计如果仍由学校自行统计、教育部门审核发布,还是会助长学校的注水行为,尤其当教育部门把就业率也作为就业政绩时,并不会严查造假。

国外基本上不统计大学生毕业离校时的就业率,而会关注中长期就业情况,比如毕业后三到五年的就业情况,而且,不由学校自行统计,而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调查统计,这更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就业情况。

由于关注中长期就业率,会避免学校就盯着毕业离校时的就业率进行急功近利的就业工作,而引导大学重视教育质量,跟踪关注大学生毕业离校之后的职业发展状况。大学毕业生也不会为了在毕业时找到一份工作而急吼吼,会更从容对待择业、就业。

反正一条,绝对不应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乃至弄虚作假。在学生完成学业即将走出校门的时候,学校“最后一课”,以这种强迫的方式教了学生造假的招数,多年的诚信、守法教育岂不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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