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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柱:《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体会性解读

作者:梁  柱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7年第4期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体会性解读

 

60年前,毛泽东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是他在社会主义时期理论的巅峰之作。这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历史新课题的创造性回答,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指明了正确方向。这部历史性的文献,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的价值,而且也为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现就其历史背景、主要论点和当代价值,作一体会性解读。

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

1956年,我国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从而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也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在国际上,苏共20大和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引发的波匈事件,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矛盾以尖锐的对抗的形式表现出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也出现少数工人罢工和青年学生请愿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从19569月到19573月,全国约有一万多工人罢工,一万多学生罢课请愿;一些农村也发生闹退社、闹缺粮的事件。知识分子对时局变化的反应最为敏感,也提出了不少尖锐的意见。这就向人们提出:究竟如何科学地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动力究竟是什么?这一系列问题,关系到如何巩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根本性问题。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作过某些原则性论述,表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深邃的洞察力。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科学地考察了未来共产主义的发展问题,第一次论证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两个阶段的思想。他敏锐地预见到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各方面还不可避免地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并且具体指出在这个阶段还存在着城乡之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以及分配问题上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这里虽然还主要是从分配领域作的探讨,但指出这些差别,实际上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这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是有深刻的启示意义的。应该说,经典作家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但由于当时还没有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实践,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还没有提到他们面前,因此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只应该也只能说出个大的方向”。[1](P106)而不可能作出全面的和具体的描述。

十月革命之后,列宁根据建立和巩固苏维埃政权斗争的实践经验,在他的许多论述中,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许多矛盾。他具体论述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时期兼有两种经济结构的特点;分析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继续存在及其特点;谈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及其处理办法,等等。他在读布哈林写的《过渡时期经济》一书时,曾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的重要思想。应该特别指出,这时列宁已预见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将发生变化。他认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除了原来意义的即各阶级之间斗争的政治以外,还有“从事国家建设的政治”。[2](P370)这显然是十分深刻并富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思想。列宁的这些论述,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是大大地前进了。但由于列宁辞世过早,没有经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的实践,因而也不可能充分地和系统地回答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在苏联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斯大林还比较多地讲到苏联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包括已经大量表现出来的人民内部矛盾。但他这时所讲的矛盾,主要是指过渡时期存在着的社会矛盾。他没有回答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是否仍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矛盾的问题,因而远没有形成完整准确的科学理论。而当1936年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以后的一个长时期中,斯大林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完全适合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之间在政治上和道义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直到他逝世前一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书中,才开始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存在着矛盾,要领导者经常注意发现和克服矛盾,并认为如果注意不够,搞不好的话还可能发生冲突。但是,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所以毛泽东说,列宁是“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斯大林“不承认”,“直到死前才在理论上承认,但实际做又是一回事”。[3](P403)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和理论背景下,毛泽东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开始对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的社会运动的本质和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19568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时加写了一段重要论断:“社会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人们的主观和客观世界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3](P137)同年12月,毛泽东在致民主人士黄炎培的信中又进一步指出:“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不过矛盾的性质和阶级社会有所不同罢了。”[3](P255)强调社会总是在揭露和解决矛盾中前进。在波匈事件发生期间,毛泽东明确提出:波匈事件应使我们更好地考虑中国的问题,根据波匈事件的教训,好好总结一下社会主义究竟如何搞法。矛盾总是有的,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就成为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4](P23)

19572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作题为《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随后,毛泽东对讲话稿进行了多次精心修改,于同年9月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为题公开发表。全文共分十二个问题,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等重要论断,并作了深刻的阐述,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的理论贡献。

二、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几个体会性的解读

在《正处》中,毛泽东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用辩证的、发展的观点观察社会主义社会,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现就其主要论点作体会性解读。

第一,明确指出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并科学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矛盾是客观存在,只有承认矛盾,解决矛盾,才能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如果否认矛盾的存在,或者事先没有这种思想准备,那么在社会现实的矛盾面前,就会陷于手足失措的被动状态,以至于对矛盾作出错误的判断,甚至使用对待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造成无可挽回的错误。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5](P204)“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5](P213)由此可见,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

毛泽东所以肯定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是基于他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深刻揭示,这就是他在《正处》中提出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思想。在这里,毛泽东把社会主义放在人类历史发展整个过程加以考察,他虽然没有明确地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都是这两种矛盾,但他所说的“仍然是”,就逻辑地蕴含了它们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学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根据他对人类社会的演进和繁纷复杂的社会现象的长期研究,指明了推动社会发展的具有决定作用的基本矛盾,他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6](P32-33)虽然在这里他没有使用“基本矛盾”这一概念,但我们只要仔细领会,在这个经典表述中已经包含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两种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思想,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后来,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曾明确使用过“基本矛盾”的概念,他强调: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这就是产生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现代社会就在这一切矛盾中运动,而大工业把它们明显地暴露出来了。”[7](P758-759)列宁也同样是在这个层面上提出“基本矛盾”的思想,他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一文中讨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成因时指出:“因为危机是由现代经济制度中另一个更深刻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引起的”。[8](P137)他们这个深刻的理论观点,反映了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建立在社会生产的基础之上,社会的运动和社会的面貌归根到底都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决定的。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社会现象是极其复杂的,这个概括还不能反映整个资本主义社会运动的全部特点,因为有一部分社会矛盾是由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人类社会的另一个基本矛盾产生的。正因为这样,毛泽东上述的理论贡献,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把经典作家发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两种矛盾规定为社会基本矛盾,并认定这种社会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如此。他说:“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9]这深刻表明,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于包括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在内的一切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产生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它规定和制约着社会各种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第二,指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反映到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就表现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的,在社会矛盾中占有主要的地位,因而必须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是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学说的核心,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特点。

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简单地说,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这是性质不同的两类社会矛盾。毛泽东说:“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5](P211-212)

民主的方法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方法。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来说,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人民内部没有根本利害的冲突,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只能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而不能用强制和压服的方法去解决。毛泽东在19621月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曾指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服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10](P291)但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共同利益不受侵害,国家有必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条令,人民也有义务遵纪守法,这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有效地建设自己的国家所必需的,是对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补充。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机关的领导者发布各种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没有这种行政命令,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这是人们的常识所了解的。这同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5](P209-210)

毛泽东总结中国共产党解决党内矛盾的经验教训,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民主原则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5](P210)这个公式的内涵是相互联系并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在这里,团结既是出发点又是目的和归宿。首先要有团结的愿望,这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所要求的,也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条件。如果主观上没有团结的愿望,就不但不能解决矛盾,还可能导致矛盾的尖锐化。但是,讲团结并不是取消积极的思想斗争,相反,正确地开展批评或斗争,是实现团结愿望和达到团结目的的必要手段。只有坚持原则,开展批评或斗争,才能分清是非,达到新的团结。我们既有反对无原则的庸俗的“关系学”,也反对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为这样做都不可能达到团结的目的。

毛泽东强调要普遍提倡和善于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充分体现了要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总的原则。毛泽东提出的这一公式对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因为人民内部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出现的矛盾,都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团结。当然,这一公式主要是侧重从政治思想方面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而人民内部矛盾是多种多样的,它涉及诸如经济利益等方面的许多具体矛盾。因而必须坚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和解决的原则,不能简单化地套用一个公式。毛泽东在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普遍采用“团结—批评—团结”这一指导方针同时,还根据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方针,是值得我们很好研究的。

毛泽东在指明正确认识和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的前提条件的同时,进而指出,两类矛盾虽然有明确的严格的界限,但也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互相转化的。因而,要善于创造条件,使矛盾的性质向着有利于人民的方向转化;要坚持用民主的、说服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向着不利于人民的方向转化。在他看来,在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运行的总的趋势,是人民的范畴越来越扩大,敌人的范畴越来越缩小。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日益发展,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的可能性愈益增加,而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的可能性则趋向缩小。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矛盾运行的基本规律。这个总趋势是要通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才能够逐步实现的,但应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这些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有重要意义的。

第三,指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自我调整与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我们所以说我国已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巩固,概括地讲,一是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二是社会制度还不完善。这种不发达,不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的主要根据。毛泽东正是依据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从而为解决上述两大基本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其中适应是主要方面,不适应是次要方面。他说:“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如果不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5](P214)基于这样的分析,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5](P218)他认为,我们之所以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主要是为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5](P216)实际上提出了党的根本任务的转变问题。

这就深刻地告诉我们:一方面,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同国家和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突出表现,也是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深刻根源,因而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成为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党和国家要由原来占据主要地位的阶级斗争转变为主要向自然界开战,发展社会生产力。事实表明,只有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一项长期的中心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才能真正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更好地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另一方面,提出要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适应的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不仅指明了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也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种自我调整也就是自我改革的任务。

这里应当指出,毛泽东关于党的根本任务的转变的正确思想,在一个长时期里,由于主客观的各种原因,没有能够得到贯彻和坚持,造成了历史的遗憾。我们在接受这个历史教训的同时,要真正坚持和贯彻毛泽东正确的理论主张,坚持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把经济建设工作搞得更好。

第四,指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规律。

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大转折的一个时期。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退出了历史舞台,国内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正处》中,毛泽东对此作出了正确的判断,他说:“现在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5](P216)这就是说,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而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阶级斗争除了少部分属于对抗性矛盾之外,而大量的是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不宜再采取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的形式,而主要的应当通过民主和法制的途径加以解决。应当肯定,这个估量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毛泽东还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特点作了深入的分析,指出:“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说来,已经基本完成,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的残余还是存在,资产阶级还是存在,小资产阶级刚刚在改造。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5](P230)这是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特点和规律的论述。有学者认为,这是作者在修改过程中加上去的一段论述,是受反右派斗争影响,是所谓“左”的理论表现,这个看法是值得商榷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来看,这个估计是符合实际的,正如邓小平所说:“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七,我们用八年时间基本上完成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这个时候出来一股思潮,它的核心是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党的领导。有些人是杀气腾腾的啊!当时不反击这种思潮是不行的。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是随着运动的发展,扩大化了,打击面宽了,打击的分量也太重。……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一九五七年不存在反对社会主义的思潮,或者对这种思潮不应该反击”。[11](P243-244)这里讲了反右派斗争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就这场斗争的实质来说,确是反映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严重斗争。《正处》发表60年来,既有苏联由意识形态演变最终导致解体的严重教训,也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错误思潮,这些错误思潮的政治企图也同样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些都深刻反映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和重要性。我们决不能因为后来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而否定理论的正确性。

第五,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培育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毛泽东在《正处》中以较大篇幅论述“双百”方针,他认为,这个方针不但是使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好方法,而且推而广之,也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好方法。这就在实际上把它作为治理国家的一项基本方针提了出来。

毛泽东特别强调,领导我们的国家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办法,或者说两种不同的方针,这就是“放”和“收”。“放”,就是放手让大家讲意见,使人们敢于说话,敢于批评,敢于争论;不怕错误的议论,不怕有毒素的东西;发展各种意见之间的相互争论和相互批评,既容许批评的自由,也容许批评批评者的自由;对于错误的意见,不是压服,而是说服,以理服人。“收”,就是不许人家说不同的意见,不许人家发表错误的意见,发表了就“一棍子打死”。这不是解决矛盾的办法,而是扩大矛盾的办法。两种方针:“放”还是“收”呢?二者必取其一。我们采取“放”的方针,因为这是有利于我们国家巩固和发展的方针。

毛泽东把是“放”还是“收”,作为治理国家的方针问题,坚持“不能收,只能放”的思想,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其一,坚持采取“放”的方针,是基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和主要矛盾变化的深刻认识。坚持“放”的方针,就是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并寻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而“收”的方针,则是否认或掩盖矛盾,一旦矛盾出现,势必采取压制的办法,或是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错误,这显然是不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错误方针。其二,采取“放”的方针,有利于提高治国的领导能力,并使人民群众受到锻炼。毛泽东说,这个方法可以使我们少犯错误。有许多事情我们不知道,因此不会解决,通过“放”的方针,我们就会懂得解决问题的办法。各种不同意见辩论的结果,就能使真理发展。他认为,把一些毒草,把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摆在我们同志面前,摆在人民群众和民主人士面前,让他们受到锻炼。“不要封锁起来,封锁起来反而危险。这一条我们跟苏联的做法不同。为什么要种牛痘?就是人为地把一种病毒放到人体里面去,实行‘细菌战’,跟你作斗争,使你的身体里头产生一种免疫力。”[5](P196)其三,坚持“放”的方针,有利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容许人民内部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容许不同学派、不同风格的自由发展,这不仅有利于发展真理,发展我们的事业,而且有利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

毛泽东多次强调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目的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坚持“放”的方针,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正确途径,毛泽东多次强调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目的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坚持“放”的方针,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正确途径,有利于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三、《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的当代价值

理论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又反过来对实践产生指导作用。毛泽东《正处》一文,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这对于今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仍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的价值。

毛泽东在《正处》中,深刻揭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指明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其重要性就是使我们懂得承认矛盾、解决矛盾,在各种社会矛盾中我们能够处在主动的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顺利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变,毫不动摇地确立了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思想,在改革开放近4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这就深刻地告诉我们,只有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一项长期的中心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才能真正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更好地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只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地调整和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有力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今天,我们面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历史时刻,更应该自觉地坚持唯一能够实现这一伟大目标的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时警示全党不要犯颠覆性的错误,有重要的现实性和指导意义。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对毛泽东关于在社会矛盾中我们能够处在主动地位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在经济建设中就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着力避免两极分化,要切实解决好社会贫富悬殊的问题;要真正做到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共享。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还存在不相适应方面的思想,对今天的改革也有重要的启迪和指导意义。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会有一个适应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制度也是这样。恩格斯说过:“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2](P433)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还不完善,这种不完善同样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时由于这种不相适应不是主要的方面,所以可以依靠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加以调整。这既说明改革的必要性,又指明改革是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因而,在整个改革过程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必须慎重地加以对待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坚持改革的正确发展方向,使一切企图把改革引向私有化、西化的阴谋归于破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社会利益多元化,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多变性,这种植根于利益的矛盾,加上在一个时期党和国家机关的官僚主义、家长制作风、独断专行、特权思想、权钱交易、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严重,加剧人民内部矛盾以尖锐的形式表现出来,群体事件增加,逆向发展的风险也大于过去。在这种情况下,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问题。在加强民主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同时,要着重注意下列几个问题:一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党内存在的种种不正之风,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撕裂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必须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这方面的良好开端坚持下去,真正做到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这样才能巩固执政的基础,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和向心力。二是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的权益,在经济发展和分配方面要更多地关注公平,逐步缩小分配上的差距,保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三是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要重视社会共同理想被消解的危险,要真正倡导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可能地把广大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的事业上来;要敢于抵制和批评那些涣散人心、企图把国家引上错误道路的各种错误思潮,通过双百方针,摆事实、讲道理,维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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