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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仆观念之百年嬗变

作者:张海鹏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人民公仆观念之百年嬗变(大家手笔)

  百年前的辛亥革命,进行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斗争,也留下了许多令人扼腕的故事。推翻君主专制、建立共和制度、颁布《临时约法》等,人们说过很多;为了取得辛亥革命的成功,许多志士仁人前仆后继、勇于牺牲,如秋瑾、林觉民、方声洞等,人们也记得很多。有一件事,人们却很少谈到、很少记得,就是辛亥革命中孙中山提出了人民公仆观念。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自称人民公仆,从而确认以人民为本位。这对于中国阶级社会以来的官场政治,是一大革命。1911年12月29日,孙中山为感谢各省代表选举他为临时大总统,在致各省都督电中称“今日代表选举,乃认文为公仆”。把大总统等同于人民的公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孙中山曾以大总统名义发布通令,要求所有政府官员“皆系为民服务,官规具在,莫不负应尽之责任,而无特别之利益”。他还在《建国方略》中说过:“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有一位年逾80岁的盐商来南京,想一睹孙中山的风采。孙中山接待了这位老者,并对他说:“总统在职一天,就是国民的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老者问:“总统离职以后呢?”孙中山答道:“总统离职以后,又回到人民的队伍里去,和老百姓一样。”孙中山的回答使这位老者感到他见到了民主的风采。孙中山以总统之尊接待一位普通盐商,体现了一种伟大的公仆精神。这也是孙中山、辛亥革命留给后人的宝贵政治和精神遗产。孙中山自己从政更是以身作则、廉洁自持,始终保持着人民公仆形象。

  在封建社会,当官做老爷是社会生活的常态,官老爷高高在上,老百姓匍匐在社会的底层。皇帝以下的官员,县老爷是最低级别的行政官员,但也是父母官,县里的老百姓都是其子民。县老爷又是所谓牧民之官。何谓牧民?就是把老百姓当作牲口来放牧。老百姓见了县老爷就要磕头,自称草民。下级见了上级也要磕头,所有官员见了皇帝都要匍匐称臣。2000多年来,这几乎是一成不变的。辛亥革命把这个老规矩革掉了。孙中山为了落实人民公仆观念,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命令,废除老爷称呼,废除磕头礼节;强调人民一律平等,人民是主人,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这种转变与推翻君主专制、建立共和制度是同等重要的,同样带来了思想的大解放,同样具有极大的纪念意义。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带来政治生活、政治制度的变革。令人扼腕的是,孙中山的临时大总统只做了3个月。袁世凯上台后,人民公仆之说不再被人提起,做官依旧,当老爷依旧,人民依然处在社会的底层。

  官员是人民公仆,在中国共产党人这里变为了现实。中国共产党人来自人民,共产党的官是为人民服务的。1944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追悼中央警卫团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会上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这篇题为《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鲜明地指出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一贯强调各级党政干部都是人民公仆、是人民勤务员,执政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不过,今天仍有个别党政干部以官老爷自居,不以人民为本位,不在为人民服务上下功夫,为政不廉,贪污腐败,不仅玷污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理想信念,也与孙中山百年前就提出的人民公仆观念格格不入。

  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回顾百年中国历程,领导干部应始终牢记“人民公仆”4个字。

  (作者为中国史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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