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周新城:关键是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和原则加强党的建设

作者:周新城   来源:察网  

关键是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和原则加强党的建设

——吸取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摧垮苏联共产党的教训

周新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和加强党的领导,决定性的问题是要加强党自身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①]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必须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加强党的建设。党建指导思想搞错了、搞歪了,党是要垮台的。而共产党本身垮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也必然要随之垮台。“革命理想高于天”,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共产主义的理想,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

提出这个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号称党建专家的人就想改变我们的党建指导思想。中央党校有一位著名党建专家告诉我们,随着我们党从“革命党”变为“执政党”,我们要转变思维方式。在执政的条件下,我们要扩大党的社会基础,不应该再强调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了,所有拥护社会主义的阶级、阶层都是党的阶级基础。他的意思是说,党的性质应该从无产阶级先锋队转变为“全民党”了。于是有人顺理成章地提出我们党应当改名,应当把“共产党”改为“社会党”。这位党建专家还提出,共产党应当有自己的利益,反对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这种思想建设党,工人农民就不会拥护我们党了,试问,谁要一个谋取一党私利的党来领导自己呢?这类名为“创新”的党建思想,还颇有影响。所以,我们在加强党的建设的时候,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划清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与反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的界限,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原则来建设我们的党。

党建指导思想错了,是会导致党的蜕变,甚至酿成亡党亡国的悲剧。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血的教训。苏联就是一例。

我们来看一看戈尔巴乔夫是怎样用民主社会主义思想改革苏联共产党,从而导致苏联共产党迅速瓦解的。殷鉴不远,我们不应该忘记。

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苏联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发生向资本主义演变、最终导致亡党亡国的悲剧,说到底,是执政的共产党出了问题。如果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建党理论,思想统一,组织团结,行动一致,那么任何力量都不可能打垮共产党,也不可能推翻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问题恰恰在于,戈尔巴乔夫推行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在否定现实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完全否定原来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和实践。他攻击共产党已经发生“严重变形”,几十年来只是为“专横的官僚体制服务”,造成了“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垄断主义”。因此,必须重新认识“建党原则和活动方法”,对党进行根本的改造,即所谓“革新”。这种“革新”的实质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建党理论和原则,改变共产党的性质,使共产党向社会民主党方向转变。

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革新”党的理论,怎样导致苏联共产党瓦解的呢?

在党的性质问题上,把党从无产阶级先锋队改造成为“全民党”

列宁指出:“群众是划分阶级的”,而“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②]共产党是领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它代表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它的任务是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消灭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党的性质时说:“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③]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这是马克思主义最起码、也是最根本的建党原则。

戈尔巴乔夫提倡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它要求“抛弃与全民和全人类价值相对立”的“阶级立场”,并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要求把党改造成为超阶级的、“全体人民的”、“全民族的”党。它宣布:“党是靠个人劳动获得收入者、小经营者、各民族同胞的党”;或者说“党是劳动者和知识分子的党,是联合所有阶层为建设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而工作的人民代表的党”;或者直截了当地声称,党是“自治的社会政治组织”、“志同道合者的自愿的联合组织”,而“不是阶级的政党”;“党集中了一切赞同党纲的人们,不管他们的社会地位和世界观如何。”提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党不再是无产阶级政党,而是全民党。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赫鲁晓夫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提出“全民党”的理论。他的逻辑是这样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阶级已经消灭,共产党就不应该再具有阶级性,而应该成为全体人民的党。这显然是错误的。首先,他错误地估计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状况。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的经济基础基本上消灭了,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有时还会激化。加上在国际上社会主义国家仍处于帝国主义包围之中,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竭力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寻找代理人,以实现和平演变的目的。正如我门党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所指出的,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斗争还没有解决,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存在资本主义复辟危险,共产党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性质,否则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无法保证的。其次,“全民党”这个提法本身是不科学的。政党是阶级斗争的工具,[⑤]任何一个政党都是一定阶级的代表。一旦阶级彻底消灭,实现“大同”,政党就没有必要存在。有政党,就谈不上是全民的;如果是全民的,政党就应消亡。“全民”与“政党”这两个词是连不到一起的。在当今历史条件下,一个政党不是无产阶级性质的,就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提出“全民党”理论,实际上是为把共产党改造成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开辟了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坚决反对“全民党”思想。当他们得知伯恩斯坦等“三人团”提出,党“应当不是片面的工人政党”,而应当是“一切富有仁爱精神的人的全面的党”,立即发出一封通告信,强调党必须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坚决反对伯恩斯坦等人的主张,指出主张“全民党”的人,“应当退出党,至少也应当放弃他们的显要职位。”[⑥]

按照列宁的建党学说,共产党应由无产阶级中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坚决反对“把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党同整个阶级混淆起来”。[⑦]党必须具有先进性,这意味着,党员应该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志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并在斗争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党这一点,提出凡是赞成党章党纲的人都可以参加党,“一个人只要向党的任何一个基层组织表示入党的意愿,如果基层组织的党员对其入党的意愿没有异议,党员的身份就确立了。”他们抹杀了党的先进性,把党变成一个“只要愿意,谁都可以参加”的普通的政治组织。这种党是不可能有战斗力的。

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应在社会中起领导作用的理论。它公然宣布,党“既不打算成为一个阶级的先锋,也不想成为一个阶层的先锋。它不谋求对权力的垄断,也没有对真理进行垄断”。他们在蛊惑人心的“反对政治垄断”的口号下,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作用,要求党变成一个与各种政治势力进行所谓“平等竞争”、“争取政治权力”的政治组织。否定了党的先锋地位和先锋作用,也就为拱手让出政权制造了舆论。正是基于这种建党思想,苏联共产党在动乱中面对反对派的进攻,不是针锋相对地展开斗争,捍卫自己的领导权,而是“自觉自愿地交出政权”。

在奋斗目标问题上,把共产主义改为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

建立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这是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和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基础上的,因而成为广大共产党员终身不渝的信念。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遇到一定困难、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攻势加强的情况下,共产党内的意志薄弱者对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转向了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有的人认为共产主义仅仅是提供了为“人和社会不受任何人和物制约地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可能性”,反对把共产主义看作是一种社会形态,说“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制度是乌托邦,进而宣布“共产主义并不是理想,而是社会本身逐渐失去其原先状况的一种实际运动”,这实际上就是伯恩斯坦的“运动就是一切,目的微不足道”的翻版。有的人声称共产主义并不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为“历史不以各种政治力量的意志为转移,似乎不可避免地要发展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一自己的最终目标”是“毫无根据的观点”,因而像戈尔巴乔夫所说的,一个多世纪以来,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航道”是错误的,改革就是要“校正”这个主航道。有的人干脆咒骂共产主义是二十一世纪的罪恶,“应该从字典中删掉共产主义一词”,“永远放弃共产主义”。这些说法有一点是共同的:都是反对把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

那么,党的奋斗目标是什么呢?戈尔巴乔夫明确地说,“现在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了我们为之而奋斗的目的。这个目的就是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建立自由的和社会公正的社会,”党的纲领性目标是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难怪东欧国家共产党都改名为社会党、社会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了,即使在苏联,党名虽然没有改变,但这只是因为时机尚未成熟,不便公开宣布改名。正如原苏共一位领导说的,戈尔巴乔夫的底牌是要把苏联共产党改为社会民主党,只是碍于形势不能和盘托出。接着很快发生“8·19事件”,苏共没有来得及改名就被解散了。

所谓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用戈尔巴乔夫的话来说,“要创造的是这样一个崭新的社会,它将既不是资本主义的复本,也不是原来那种社会主义的翻版——哪怕是得到改善的翻版。”这就是说,要建立一个介乎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种制度。然而这种“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也是不可能有的。在当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体系对立的历史条件下,摈弃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走上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实际上,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一面宣布要同现实社会主义“彻底决裂”,要“炸毁”过去的一切;一面鼓吹与资本主义趋同,主张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体现“人道主义”、“民主”的所谓“社会主义因素”搬过来,以改造自己的社会制度,形成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可见,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却与资本主义没有根本区别。所谓不是“资本主义的复本”,不过是指应对资本主义作若干改良而已。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取代共产主义作为党的纲领性目标,标志着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变成了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

在指导思想问题上,反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党,主张在党内实行指导思想多元化

任何政党都是阶级的政党,都以反映它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根本利益的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共产党之所以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就是因为它是以无产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阐明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规律,科学地指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及其实现的根本途径。因此,坚持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就不能不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正确的指导思想。为此,在共产党内,不能允许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存在,必须同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做坚决的斗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也就无法保证党的先进性。马克思、恩格斯一生同各种冒牌社会主义所做的毫不妥协的斗争,列宁同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所做的坚决斗争,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然而,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却反对规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革新”党就要允许“党员有信仰、表达意见和行动的自由”,“允许党内和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观点、意见和流派的存在”。必须指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决不是不允许党员表达不同的意见、发表不同看法,恰恰相反,这是党内民主所要求的;它只是说,党内不允许那种与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相抗衡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合法存在,不允许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机会主义思潮合法存在。如果允许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机会主义思潮在党内自由泛滥,那就无异于要党听任和容忍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党进行思想渗透,听任和容忍他们推行和平演变战略,搞乱党员的思想,瓦解党的队伍。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鼓吹党内思想多元化,反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目的也正在于此。戈尔巴乔夫为了取消马克思主义在党内的指导地位,在攻击马克思主义有局限性、已经“过时”的同时,还以“意识形态是开放”的为借口,宣称费边社会主义著作中积极的内容、社会党国际纲领中合理的内核、康德哲学中的伦理观念、基督教教义中人的价值的主张等等,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遗产中有用的思想一样,统统都是党的理论基础的思想来源。这样,党内实行各种意识形态一律平等、自由竞争的多元化,在党纲、党章中不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甚至完全抹去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就顺理成章的了。

但是,在党的指导思想上不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以资产阶级思想、机会主义(实际上也是资产阶级思想)为指导,二者必居其一。因为任何无指导思想的党或以各种意识形态为共同指导思想的党是没有的。其实,鼓吹党内指导思想多元化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也并不是真的没有指导思想,只不过它反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是以所谓抽象的、一般的、人类共同的人道主义、人的价值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种人道主义、人的价值是什么呢?戈尔巴乔夫直截了当地说:“俄国1917年革命是法国大革命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回声,同时也是实际实现这些崇高理想的大胆尝试”,甚至认为十月革命只是朝法国革命宣布的“人和公民的自由以及个性自由”迈出的新的一步。可见,他所追求的理想说穿了就是资产阶级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博爱。苏联共产党演变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党,无疑是这种指导思想改变的直接结果。

在党的组织原则问题上,抛弃民主集中制,主张“民主的一致”

列宁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只有把全体党员组织成为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团结一致的部队,党才能有力量领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引向胜利。没有严格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就不可能保证党的决议的贯彻执行,从而也就不能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它的领导作用。为此,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在党内,民主与集中是统一的,既要有高度的民主,又要有高度的集中,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抛弃民主集中制,党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有战斗力的组织。

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反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攻击实行民主集中制造成了“兵营式的等级纪律”,形成了官僚专制、行政命令,“妨碍进行公开探索”,而“抛弃了民主集中制就能够顺利地拆除党的等级命令制的组织结构”。它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主张党内生活的准则只能是“普遍民主的原则”,即“确保党内真正多元化,保障少数人的权利,确保党员和公民自由发表意见和坚持自己的立场,确保个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大家知道,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准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些准则是党内思想和行动统一的组织保证。而这些恰恰都被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这样或那样地否定了。

“少数服从多数”,这在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中字面上是保留了下来,因为如果连这一条都没有了,党就不成为一个组织了。然而,它强调的是“少数捍卫自己观点的权利,包括在党的舆论工具上捍卫自己观点的权利”,要求“摒弃多数的统治”。它虽然也讲“少数人不应妨碍根据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而采取的共同行动”,却又认为“少数人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立场,其中包括通过党的报刊和群众宣传媒介来寻求党内舆论的支持和证明自己的正确”。这样,“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个人服从组织”,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者看来,是侵犯了人的自由。他们认为,必须“放弃形式主义的完全一致原则”,“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应该建立在民主的一致和人道主义的原则基础上”。因此,应允许党员根据某个纲领、利益、主张进行横向联系,组织各种俱乐部、辩论中心、论坛、委员会,开展活动,以确定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立场。这实际上是允许党内派别组织合法存在。有的人甚至公开要求“承认立场、流派、纲领的多样性和派别的自主性,各派别按人数比例出席党代表大会和进入党的经选举产生的机关”。

“下级服从上级”,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认为这是典型的“等级的官僚机构”,必须废除。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织在安排自己内部生活和活动方面是独立的。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下级党组织的决议,“只要不违背党的纲领性目标,且在党章授予的权限内通过,上级机构不得予以撤消”;上级党组织有关涉及下级组织的决议,必须征得下级组织同意,方能通过。这意味着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已丧失了领导职能。

“全党服从中央”,更是不能允许,因为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看来,这是“极权的新斯大林主义类型的党的超集中、反民主和严格等级制”的表现,它使得每一个党员“不能恢复自己的尊严感和党内自由感”,“排斥了创造性原则和来自下面的积极性”,“把党员变成党的机关的附庸”,造成“官僚主义强权和党内生活的死板气氛”。因此,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中强调的是“组织的民主、主动性和普通党员的权利”。

事实证明,共产党如果抛弃和否定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有严格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而只能变成一个各个派别自由争论的组织和松散的政治议论俱乐部。这样的党是不会有战斗力的。

在与群众团体的关系问题上,党不再是领导,而只是一个平等的“合作者”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共产党应该领导无产阶级的其它组织(共青团、工会、合作社等)为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而斗争。决不能把党与一般工人组织混同起来,这是列宁在反对孟什维克时一再告诫全党的。

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不承认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也必然反对党是无产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它主张党与其他群众团体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据此,苏共二十八大提出“工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党同工会、同其他工人组织的关系将建立在伙伴和同志的基础上”。与青年组织的关系,它认为共青团不再是党的助手,而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政治组织”,“党组织和共青团应当学会作为政治盟友建立自己相互间的关系”,应“按照政治伙伴、思想一致、承认共青团组织的独立性、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原则建立相互关系”。这就是说,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群众团体已不再受党的领导,它们与党只是一种伙伴关系。换言之,赞成党的主张,就与党合作;不赞成党的主张,也可以脱离党的领导,甚至反对党。

在党与群众团体的关系问题上,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的错误,首先是它否认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否认共产党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各种群众团体固然需要反映、维护本阶层、集团合理的特殊利益,但必须以服从共同的根本利益为前提,而不能从团体本位出发做有损全局的根本利益之事。因此,它们应在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其次,它否认共产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是无产阶级的最有觉悟的队伍。共产党之所以是其他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领导者,并不是因为它是执政党、是力量强大的政党,而是由它的性质和担负的历史任务所决定的,是因为党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通晓社会发展规律,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挥部。各种群众团体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它们所代表的利益。

应该指出,在某些社会主义国家里,敌对势力正是从组织脱离党的领导的独立工会以及形形色色的“非正式组织”开始,逐步形成政治上的反对派组织,然后一步一步迫使共产党退让,最终夺取政权、复辟资本主义的。这一历史教训说明,是否坚持党对群众团体的领导,不仅是一个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方向的十分现实的政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屈服于敌对势力的压力,步步退让,放弃党是无产阶级最高组织形式这一建党思想,放弃党对群众团体的领导,实际上是帮助资产阶级壮大力量,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在党的作用问题上,党从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变为组织议会斗争的议会党

根据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共产党应是带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坚强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为了实现党的领导作用,党不仅应该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而且在组织上也必须成为团结群众实现党的主张的核心。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建立在工作单位,党员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带动和组织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是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这是共产党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一个特点。

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否定了这一党建原则。它从政治多元化、实行多党制出发,把党的作用降低为组织竞选、从事议会斗争,从而使党逐渐变成议会党。实行多党制,各个党派、各种政治组织自由竞争,相互拆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各个党派在工作单位建立组织,各个单位的工作和生产就会因它们政治主张不一、彼此竞争、乃至相互攻击而不能正常进行。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混乱状况,必然要求各党派从工厂、企业、学校等工作单位撤出。至于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武装部队内,更不能允许存在不同党派的组织,势必要求实行非政治化、非党化。这是一种客观必然性。所以,在苏联,随着多党制的实行,党组织都主动或被迫撤出工厂、学校、机关、部队。党只能在居民居住区建立组织。这样,党组织就不可能起到带领劳动群众完成党在各条战线上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的作用,它的使命便只能归结为组织竞选,争取在议会中取得席位,然后从事议会斗争,争取政治权力了。在多党制条件下,党变为议会党就是不可避免的。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行动纲领》宣布:“考虑到按居民住地展开的竞选活动的意义已经提高”,必须把建党的“重点放在扩大强有力的、积极的基层地区组织上”。它把党在政治方面的作用概括为:“在选举中为在各级权力机关当选而斗争,并在取胜的情况下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关,进行议会活动,完成自己的竞选纲领。”戈尔巴乔夫自己也公开承认,党将“在选举范围内争取保持执政党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看,它起着议会党作用”。

可见,按照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革新”党的理论来改造党,不管是否更改党名,共产党也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已经变成为社会民主党了,也就是由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变成了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政党了。正因为按照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革新”党,苏联共产党迅速由一个革命的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政党蜕变成为社会民主主义式的资产阶级政党。这就很好理解为什么戈尔巴乔夫宣布解散苏联共产党的时候,红场上一片寂静,没有人进行反抗。这样一个已蜕变为资产阶级政党的共产党,自身怎么会有力量反抗?工人、农民怎么会挺身而出进行捍卫?

苏联共产党曾经是一个拥有光荣革命传统的政党,它曾经领导俄国人民进行伟大的十月革命,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使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为全世界工人阶级、劳苦大众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它曾经领导苏联人民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它曾经领导苏联人民进行卫国战争,打败了不可一世的希特勒法西斯德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样一个拥有2000万党员的伟大的党,在短短六年时间里,迅速被敌对势力打垮,惨遭解散。祸根就在于按照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建党思想改造党。建党指导思想错了,路走歪了。这个血的教训清楚地表明,按照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和原则加强党的建设是何等重要。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在阶级社会里,社会的政治性质取决于哪个阶级的政党掌握政权。保持处于领导地位的党的无产阶级性质,才能保证社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原则建立党的组织和开展党的活动,是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也正因为这样,国内外敌对势力在其“和平演变”社会主义的战略中,无一不把改变党的性质,作为他们一种最恶毒的“釜底抽薪”的手法加以运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所谓“革新”党的理论正好适应了敌对势力的这一需要。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保持高度的警惕。

[①]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②] 《列宁全集》,第39卷,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④] 见《关于建国以来党党的若干里欧是问题的决议》。

[⑤] 《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⑦] 《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8卷,2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8-07-12/51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