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新制度经济学的本质及其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评析

作者:李炳炎   来源:红色文化网  

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笫17次研讨会发言之四

新制度经济学的本质及其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评析

李炳炎

[内容提要]在联系当前世界经济危机产生引起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反思的背景下,笔者通过分析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演进、理论体系的伪科学性及其与此次世界金融危机的关系,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照搬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改革路径,主张全面私有化的“主流经济学”思维进行了分析和评论。

[关键词] 新制度经济学 新自由主义 伪科学性质 经济危机

新制度经济学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西方经济学界兴起的一个经济学流派,其代表人物科斯、诺斯于1991、1993年相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这大大提高了新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的学术地位。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再次颁给了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威廉姆森,这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前沿领域。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大量迅速传播,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然而,世界经济危机宣告了新制度经济学神话的破灭。

1.新制度经济学的演进

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胀”现象。处于西方主流经济学宝座上的凯恩斯主义在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显得无能为力,由此使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怀疑国家干预的有效性,渴望自由市场的回归。货币主义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第一个扛起了反凯恩斯的大旗。随后,众多学派纷纷加入反凯恩斯主义的队伍中。这些学派共同构成了新自由主义,而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其中颇具影响力的一支。

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中就已阐明了制度对增进国民财富的重要性。斯密认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应符合自然律的要求,因此他认为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自然的自由制度”。为了为新生的资产阶级做辩护,斯密认为只有这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自由放任的制度才能促进国民财富的增进。

但这种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制度主义传统并没有传承下去。19世纪70年代由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等人掀起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从制度分析转向了既定条件下的最优选择。“边际革命”使经济学分离出了政治、法律以及制度因素,并从此脱离政治经济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现代主流西方经济学,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将制度因素外生化,忽视制度分析以及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的关系。

在主流经济学漠视制度的同时,19世纪末,以凡勃伦、康芒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悄然在美国兴起。制度学派,或者被称为旧制度经济学主要汲取了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观点,复兴了历史主义与制度分析的研究范式,采用历史描述的方式揭示社会经济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限性,但因其崇尚依靠社会改良来缓和阶级矛盾,因此本质上仍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

旧制度经济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提供了不少素材。20世纪70年代,在反凯恩斯主义的浪潮中,同样反对国家干预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旧制度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的继承。但前者高明于后者之处在于,旧制度经济学没有也并没有试图构建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而新制度经济学则试图建立一个逻辑一致的制度分析框架。同时,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们并不承认他们是旧制度经济学的继承者,科斯曾直接指责旧制度经济学“反理论”以及“描述性”等特点。而且,旧制度经济学是反新古典经济学的,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发展。这也是新制度主义者否认他们与旧制度经济学关系的原因。

2.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新制度经济学以科斯、德姆塞茨、诺斯和威廉姆森等人为代表,在原来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系列的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引入了其独有的分析工具——交易成本。同时依托交易成本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既是对主流经济学的修正,同时又被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深层次上看,其理论假设和基本方法论与主流经济学的趋同才是新制度经济学兴起的本质原因。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繁杂以及边界的不清晰,因此其主要理论并没有统一定式。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包括:企业理论、产权理论、新经济史学和制度变迁理论。

1.交易费用及企业理论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为基本的研究工具。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的概念,并以此来解释企业的形成及企业的边界问题。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企业将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内化为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但是,企业的规模并不会无限制的扩大,随着企业边界的扩展,在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费用会使交易费用上升。而当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大于市场的交易费用时,企业便会失去扩张的动力,企业边界由此确定。对于企业边界点的确定上,科斯认为,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那一点上。企业选择市场,即在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之间订立长期合同,还是选择企业,即实行纵向一体化,取决于两种形式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科斯在一定意义上开创了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的提出确立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研究范式。而其后威廉姆森等新制度主义者对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进行了一般化处理,使之更为系统以及更具可操作性。

但是,应该看到的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交易成本竟然在相关文献中有十几种定义。同时,交易费用或者难以计量,或者计量方式不统一,因此难以用于数量分析。我们更应理性看待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如果其核心概念都难以定式的话,那么我们不应该对其期望过高。

2.产权理论

产权范式是新制度经济学另一个基本研究范式。科斯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和《社会成本问题》被认为是现代产权理论的奠基之作。科斯之后,阿尔奇安、德姆赛茨、诺斯、张五常、威廉姆森等人继承和发展了产权理论。

然而对于产权界定,制度主义者同样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概念。科斯认为,产权是资产所有者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一定的而不是无限的。使用产权会带来收益,同样也会带来成本。阿尔奇安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而德姆赛茨对产权的定义为,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新古典经济学忽视了产权问题,在其理论体系中,产权是外生的,或者说假设一种理想化的产权制度。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信息是完全的,交易费用为零。因此在这种明晰的产权制度中,资源配置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然而这种假设显然不符合现实的要求。科斯从分析负外部性问题和市场缺陷开始,对庇古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进行了批判。庇古认为,对于负外部性,应该通过征税的方式使外部性内化。而科斯认为,外部性并非一定导致市场失灵,产权界定能使双方通过交易便可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状态。因此解决负外部性的方案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只要产权初始界定清晰,并允许当事人进行谈判交易,就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或社会产值的最大化安排。斯蒂格勒将其总结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不管初始权利如何配置,自由交易都会达到资源的最优利用状态。这被称之为“科斯定理”。

然而科斯真正要表达的是“科斯第二定理”,即在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初始的制度安排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将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科斯认为,只要界定了产权,即界定外部效应的生产者有没有损害别人、造成负外部性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协商、交易,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说,法律在界定产权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界定产权的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

产权理论的重大缺陷在于,在没有深入分析其它产权制度的同时,盲目地认为只有私有制才是有效率的,这显然缺乏说服力。相对于私有产权,共有产权的历史还很短,因此只凭一家之言断定共有产权的无效率则难以让人信服。

3.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经济的结构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其代表著作为《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迁》等。诺斯认为,结构是指基本上决定绩效的一个社会的那些特点,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技术、人口统计学和意识形态。绩效是指经济学家们所关心的、有代表性的事物,如生产多少、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或生产的稳定性。事实上,经济绩效就是通常所讲的经济增长,其含义是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在解释经济绩效时,诺斯主要强调的是总产量,人均产量和社会收入分配。新经济史学主要有以下三部分构成:所有权理论,描述个人和团体的激励制度;国家理论,因为是国家规定和实施这所有权;意识形态理论,解释各种不同的关于现实的观念如何影响个人对变革“客观”环境的反应。诺斯认为,主流经济学常把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和资本积累看做是经济增长的原因。事实上,它们本身就是增长,而不是增长的原因。经济增长的真正原因是制度结构。

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新经济史学的研究素材取自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一个国家的发展模式选择涉及到政治、文化、历史等方方面面的原因,盲目地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形成的经济理论,不仅难以和本国的具体国情相融合,而且很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4.制度变迁理论

与制度变迁相联系的是外部利润,诺斯将其称之为潜在利润或预期收益。诺斯在外部利润的基础上建立了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创新是指制度再安排,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实际上,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就是权利和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即权利的重新界定。诺斯认为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是制度需求的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因为,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存在着外部利润。这些外部利润的存在是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生产技术的发展或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下的成本和收益之比的预期有了改变。外部利润的存在,表明目前社会资源的配置还未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从而可以进行帕累托改进。但是,这些潜在利润无法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下实现,即外部利润难以内在化。因此,要实现帕累托改进,获取外部利润,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由此看来,制度创新、制度变迁的过程,其本质是外部利润内在化的过程。诺斯认为,外部利润并不一定就必然导致制度变迁,因为制度变迁涉及到成本问题。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可能获取的潜在利润大于为获取这种外部利润而支付的成本时,制度创新才可能发生。

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变迁划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模式。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创新主体在寻求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外部利润产生制度需求,进而引致的自发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一群人或一个团体。新制度经济学称之为“第一行动集团”即熊彼特所定义的企业家,其变迁主要取决于“第一行动集团”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的比较。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有政府担任制度供给主体,强制执行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往往存在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是指初始的制度选择会强化既有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因为沿着原有制度变迁的路径和既定方向前进,要比重新选择新的制度安排要节省成本。一种制度安排一旦形成以后,便会形成某种在既有体制中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对已有制度安排有着强烈的需求,并力求巩固已有制度,从而阻碍进一步的变革,即便新的制度安排存在更大的外部利润。因此,新制度主义者认为,由于初始设置成本的降低、报酬递增、适应性预期及学习和协调效应等因素的作用,制度变迁一旦走入了某一条路径,其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相比,存在明显的本质区别。马克思的理论涉及到整个社会制度结构的变迁,而新制度经济学只是在既定制度安排内,即资本主义制度内的变革。同时,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否认了暴力革命的合法性,而将制度变迁描述为一种渐进的演化过程,从而达到为资本主义制度做辩护的目的。新制度主义者否认制度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他们不讨论阶级社会里同一制度下存在阶级以及阶级与阶级之间的不平等。新制度经济学只是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人类社会的制度形成和制度演进,并不能完全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解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上明显地优于新制度经济学。

3.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自由主义的关系

20世纪下半期以来的西方经济自由主义被称为新自由主义,它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归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课题组”对新自由主义的定义为:“新自由主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且通过对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而著称于世;‘华盛顿共识’的形成和推行,则是新自由主义从学术理论嬗变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范式和政治性纲领的主要标志。”[1]这个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十分科学的定义,同时也揭露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本质。它不仅是所谓经济分析的工具,而且更是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垄断资本主义企图在中国推行“华盛顿共识”、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而已。

19世纪末,资本主义垄断的大规模涌现,促使人们认识到传统的自由主义的理论缺乏现实基础,不能经受现实中大量社会经济问题的考验。为此,自由主义者面临着一个基本的难题就是,面对现代工业社会所造成的新的社会经济问题和在垄断资本主义的现实历史背景下,如何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倡导自由市场经济。为此,货币主义、供给学派、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流派,各自利用自己的理论体系与分析方法,去探索如何解决自由主义者所面临着的基本难题,从而维护自由主义的本质与基本理念。新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提倡经济自由化。新自由主义者认为一个经济体效率的高低取决于自由选择的高低,而经济的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前提和基础。哈耶克曾说:“离开了经济事务的自由,曾经的那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就绝不会存在。正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独立行为体手中,个人才没有被他人控制,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才有自由选择的机会。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到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

2.坚持自由市场的绝对有效性。当前还没有一种机制可以取代市场来对一个大经济体进行有效的调节,市场对经济的有效调节使得经济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如果不存在政府干预,经济会自动趋于一般均衡和充分就业。

3.反对国家干预。新自由主义是在对多年推行凯恩斯主义引起“滞胀”而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其本身是反凯恩斯主义的。他们认为经济的波动正是由于国家干预。弱化国家的作用,即是一种仅限于防止暴力、偷窃、欺骗和强制履行契约等有限功能的国家。这实际上就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宣称的政府是“守夜人”。

4.主张私有化。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便是产权明晰的私有制。因为私有制最符合个人主义的假设前提,可以明确人们对未来的预期而减少机会主义倾向。所以新自由主义者提倡绝对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以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

5.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新自由主义强调制度对于经济绩效与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国家的兴起和衰落都可以从制度上找到原因。他们所说的规则是一系列自发形成的规则和法律界定的规则构成的规则体系,规则比结果更重要。正是制度的作用,限定了公民和政府的活动空间,使得政府的权利得到限制,公权不得对私权进行侵犯,因此政府颁布的是禁令,而不是命令。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核心思想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得以较为彻底的体现。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的本质就是新自由主义,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首先,新制度主义者研究的出发点就是就是为了维护完全竞争的资本主义的私人经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倡导资本主义私人经济的有效性,提出通过完善市场制度来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产权理论的核心思想就是,只要产权明晰化,市场机制便可以自发运行以达到帕累托最优。而科斯所谓的产权明晰化,就是所谓的全面私有制。以此为基础的产权理论,人为地将产权划分为国有产权、共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并毫无根据地断定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率的。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公有制经济规模扩大,初始委托人的监督积极性和最终代理人的激励就会严格递减。因此,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越是向最终代理人倾斜,获得剩余索取权的集团的人数越少,产权安排就越有效率。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资本雇佣劳动是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提供有效激励机制的企业制度。新制度主义者通过以上诡辩武断地证明了私有产权比共有产权更具效率,从而达到了为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辩护的目的。

其次,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政策主张崇尚市场的自发调节,反对国家对私人经济的全面干预。新制度经济学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分析说明资本主义私人经济的有效性。科斯定理以交易费用为零这一前提假设,论证了利用市场的自发调节便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只要交易成本为零,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等都不能成为国家干预市场机制的合理基础。新制度经济学运用交易成本理论,论证了“不满足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就必须利用政府干预加以纠正”的固定思维模式,从而彻底地否定了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基础。

最后,新制度主义者认为,财产私有制是最具效率的制度结构。在新自由主义诸多流派中,新制度经济学最为崇尚资本主义私有制。他们认为只有私有产权才最具效率,明晰的私有产权结构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条件。张五常在评价科斯定理时说:“科斯定理的主旨,就是不管权利属于谁,只要清楚地界定是私有,市场的运作能力便会应运而起,权利的买卖者互定合约,使资源的使用达到最高的生产总产值”。[2]在坚持私有产权最具效率的基础上,新制度主义者德姆赛茨、阿尔奇安、哈特等人,运用团队生产模型、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以及不完全合同理论等,论证了资本雇佣劳动是最具效率的企业所有权结构。正是基于上述基本认识,他们才在实践上提出国有资产全面私有化,削减公共支出,减少低效率的公共物品的供给等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新自由主义政策主张。

4.    新制度经济学对当前世界金融-经济危机的影响

上世纪80年代,“里根经济学”所践行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使美国的“滞胀”形势有所好转,这使美国政府增加了对新自由主义的信任。随后的几十年里,美国政府将这种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推向极致。而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正是美国政府几十年推行这种新自由主义政策并走向极端的结果。作为新自由主义旗下重要流派,新制度经济学也难以摆脱与此次危机的关系。追根溯源,这次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美国的制度与俄罗斯推行改革的制度本质上没有区别。追究其制度原因,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美国的超前消费主导的经济运行模式通过低利率和低储蓄率带动超前负债消费,从而扩大内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重视通过消费促进生产和经济发展。持续的低利率政策和信贷扩张导致市场信号扭曲,在不断降低的利率的诱导下,资产泡沫急剧膨胀。不断膨胀的投资需求导致价格和工资的相应上涨,投资成本上升。当政府无法继续实行扩张性政策时,资金链断裂,资产泡沫破灭,危机便产生了。

第二,崇尚自由市场秩序,倡导机会均等,反对国家对再分配的调节,使居民收入两极分化严重,居民收入无法跟上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使得美国民众在超前消费的同时,收入却一直呈下降态势。新自由主义崇尚劳动市场的自发供求机制,反对工会组织对市场运行的干扰。严重的两极分化使得贫困人口多通过贷款维持生计,通过贷款而进行的超前消费显然难以持续。到2007 年,这种次级贷款已经积重难返,工薪阶层无力偿还债务,于是,2008年夏末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就爆发了。

第三,放松金融管制助推了美国居民的超前消费。新自由主义的一个核心思想是放松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其中包括金融管制。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放松对金融的管制通过自由市场调节会使有限的资源投入回报率最高的领域。但是,在宽松的金融政策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投机活动中去。加上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涌现,以及超前消费的生活习惯和对未来房地产市场过于乐观的预期,使大量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消费者纷纷通过按揭手段,借钱涌入住房市场,导致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越来越大,从而引发了次贷危机,进而延伸扩展为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

第四,经济全球化导致新自由主义在全球蔓延。这使世界各国形成一个以美国为主导的脆弱的金融共同体。当美国的金融产品出现问题以后,自由的金融体系便会使危机迅速蔓延到其他各国,并危及到全世界。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当前的金融-经济危机与美国政府多年所信奉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是密不可分的,是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所造成的,因此,需要对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进行全面反思和改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科茨教授最近发表文章指出:“目前的金融危机和房产危机只是一个局部危机,它是一个更大危机的体现。也就是说,当前的危机应被视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特殊模式的体制危机,即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危机。”[3]在分析了这种新自由主义体制危机的种种迹象之后,他接着进一步指出:“新自由主义思想在过去三十年占主导地位,但现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合法性,甚至连一些保守的知识分子都放弃了它。”[4]连当年金融非管制政策的主要倡导者,最近都呼吁加强金融管制。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制度可以采用不同的体制模式,在不同时期交替采取不同的体制,主要的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干预的管制市场经济体制两种模式。1979年新自由主义取代了管制方式的资本主义体制。目前美国的金融危机正向实体经济延伸,深化为经济危机。这从美国最大的银行——花旗集团和美国制造业的代表——通用汽车公司都濒临破产可以得到证明。由于是经济体制危机,只有重建体制才能解决这场危机,仅仅依靠经济刺激措施是无法挽救岌岌可危的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的。科茨认为,今后美国将抛弃新自由主义这一闯了大祸的体制模式,选择某种有政府管制的体制模式,这是确定无疑的。

在这次世界性的经济灾难中,我国政府为了稳定经济及时推出了一系列有力的救市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稳定经济更为有效,成功地使我国经济摆脱危机。由此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较之新自由主义的优越性。

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杨承训深刻分析了新自由主义破产的根源,他指出“由美国引发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是现代资本主义矛盾在新阶段尖锐化的表现。现代资本主义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国际超级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具体有七个特征,经济高度虚拟化、泡沫化是它的基本标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60多年经过了4个时期,凸现三大矛盾的尖锐化,军事矛盾的形式也有新的变化,表现了它的寄生性、腐朽性,给人类造成巨大灾难。我们应当用马克思主义剖析这一根本矛盾和最重要的特征,把握世界的脉搏与我国的方位,彻底清算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处理好自力更生为主与融入经济全球化、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坚持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5]新自由主义风行一时迷惑了很多人,现在到了该清算它的时候了。他进一步指出:“我国的经验也表明,凡是重大的偏差和严重的社会问题,都根植于崇尚与推行新自由主义, 削弱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性质,放松了“有形的手”,便会出大问题,“三鹿奶粉”事件和房地产出现泡沫就是鲜明的例证……目前看来,西化的影响不可小觑,那种把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对立起来,继而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分割开来的思潮日益突出,不时冲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许多矛盾由此而发)……盲目崇拜西方,以西方‘主流经济学’马首是瞻。其公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自由市场制度’,本来作为手段的市场经济变为社会基本制度的根基,把运行的形式变为追随西方制度的内容,抹杀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为私有化、自由化大开绿灯。因此,我们在深化改革开放中必须认真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方向,澄清“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之类观点的误导。对此,连西方学者也供认不讳。保罗·克鲁格曼坦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彻底粉碎了人们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迷信’。所谓‘美国模式’不再是什么圭臬。”[6]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对当前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北京大学王志伟教授说道:“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不顾环境与条件的变化,仍然始终信奉古典经济自由主义提倡的市场机制能够自动调节经济,使之处于均衡状态的信条,迷信市场自动调节机制的有效性,而主张采用自由放任、减少政府干预的政策。他们仍然信奉‘萨伊定律’,始终坚持供给方面是解决众多经济问题的主要方面,并片面强调增加供给对经济增长的意义。他们这些理论和认识从根本上排除了发生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当然就不会提出对经济危机加以解释的理论和解决的对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这种观点实际上表现出一种‘鸵鸟式’的无视现实的态度。但事实恰恰与他们的看法相反。实际上,正是在自由放任政策下,不管市场需求、只顾增加供给的逐利行为的自由无序竞争,造成了19世纪后期以来,乃至今天相对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仍然不断爆发。”[7]

5.    新制度经济学对我国经济改革的误导影响反思

1978年以后,我国逐步开始了从计划产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寻求对改革有帮助的理论,我国学者开始从国外引进各种经济学说。在这些西方经济学说中,占据主流经济学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得到像西方那样的重视。相反,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某种似是而非的诱惑性,我国一些学者更多地采纳了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因此,相对而言,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有更大的影响力。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兴起并迅速成为一门显学,原因在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并没有先验的理论可以遵循,而只能遵循“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也对股份公司、银行等这种具体制度结构做过研究,但是他们并没用像新制度经济学那样研究得那么丰富与系统。同时,由于我国学者长期接受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与经济绩效的关系的观点有相似之处。这也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在国内更容易被认可。

新制度经济学被引进几年之后,我国学者纷纷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论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参与到“如何推进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中,以此来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演化的路径。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时,一些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将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作为研究对象。

但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盲目照搬新制度经济学,极少涉及马克思等经典作家的理论。同时将西方的制度模式作为我国的体制改革的最终模式,从而在我国公开或隐晦地主张全面的私有化。对于这种思维,我们应该理性对待并提高警惕。因为,多数学者对于新制度经济学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性质及其对我国经济改革的误导作用,至今还没有察觉。北京大学陈岱孙教授曾尖锐地指出:“西方各发达国家在国内甚至在国际生活中厉行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但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模式和经济政策,取消国有企业,取消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管理特别是计划管理,洞开国内市场,与西方国家牢牢控制的世界经济接轨,其目的无非是要在发展中国家回复殖民主义统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演变为资本主义,或外围资本主义。”[8]因此,所谓新自由主义及其新制度经济学,在实际上不过是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攻和推行新殖民主义政策的思想武器;而它们一旦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就必将更加有利于新殖民主义在全球的推行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张五常于1981年受科斯指使到香港大学担任经济系主任职务,其政治目的是观察和引导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走向全面私有化道路,在中国建立私有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他的武器是科斯的产权理论。张五常所谓的“改革理论”有两个核心观点:第一,中国应该实行私有化,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现代资本主义制度。这种制度通过张五常由美国提供。第二,中国的私有化改革应该实行激进的改革,即实行“休克疗法”,他声称“激进的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所必需的”。张五常在他的《经济学解释》一书中,有两段自白性质的文字,很能说明问题。一段文字是上世纪80年代初,他被西方敌对势力某机构派往香港,妄图用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科斯产权理论引导中国改革方向,建立私有制。张五常在书中写道:“1981年夏,‘香港体制’的设计师约翰·考珀思韦特向我传递了一个信息:香港大学经济系主任一职不久将空缺。科斯立即叫我申请。他说,中国看来要开放了。……另外,应英国经济事务研究所之约,我完成了题为《中国会走资本主义道路吗?》的专题论文,相当肯定地推测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逐步推行一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制度。科斯认为我在香港的责任是向中国人传授经济体制运行的知识,……目的是向外行介绍产权经济学。”[9]应该说,他达到了目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科斯产权理论长时期充斥了我国大专以上的教材,成为了必考的考题。

另一段文字,是1988年9月,张五常成功地引见新自由主义核心人物弗里德曼与中国某位领导人面谈,灌输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导致这位领导人大搞新自由主义政策,大搞私有化。张五常这样写道:“1988年3月,弗里德曼夫妇写信给我,他们9月在上海参加一个会议。然而就在那时,我得到通知说,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准备接见米尔顿。……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和弗里德曼的会见非常成功,两人都非常欣赏对方。……这次会见非常成功,会见之后的中央领导人亲自走过来为我们打开车门。由于这是当时的中央领导人第一次对外人做出这种姿态,故有关这次会见的报道很快传遍了北京。……我的观点是,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应该先于开放价格,或者两者至少应同时进行。”[10]从以上张五常的自白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一,张五常受美、英帝国主义机构指派,大肆向中国灌输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目的是要在中国颠覆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第二,中央某领导人在1988年就接受了新自由主义,后来搞了一段时间自由市场经济的改革,导致中国经济改革方向一度出现问题。因此,我国经济改革受新自由主义误导影响相当深,要肃清其负面影响,任务相当艰巨。所谓“诸城改革”,培育“陈卖光”典型,就是试图用私有化取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示范。同时,当时从上到下提出所谓“在经济领域不反资产阶级私有化”的口号和政策,怂恿“资改派”大肆推行私有化。1988年的价格一下子放开“闯关”,酿成了不小的社会动荡。现在反思,这些正是新自由主义者主张的“休克疗法”在中国的一个实验,幸亏及时得到纠正。

在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的种种缺陷,根本无法将其定义为一门真正的科学。而其崇尚私有产权制度,更暴露其反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关于科斯产权理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为科学性,我们曾在《新自由主义评析》一书中作过一个分析:“科斯被西方经济学界推崇为现代产权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所谓‘科斯定理’则成为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理论的核心命题之一。然而,科斯的所谓产权理论,只是一种十分蹩脚的理论,它不仅很炫,而且很混乱,难以称为‘理论’。正如井蛙四郎所指出的,科斯‘以一些半生不熟的经济学语言蒙住了法学家,又以一些半生不熟的法学语言蒙住了经济学家,以‘不明确’和病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科斯是以批评皮古起家的,是以‘科斯定理’出名的,而在在他取得成功以后,却不再说什么了。他说,‘我没有创造过‘科斯定理’这个概念,更没有给‘科斯定理’下过精确的定义,这两者都要归功于斯蒂格勒。’当别人为‘科斯定理’的含义争论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科斯也不对究竟谁是谁非的问题表个态。”[11]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论证资本主义的私有产权制度比起奴隶制和封建制,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曾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某些方面、某些阶段又表现为破坏生产力的一面。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科学推测出资本主义产权制度必将被社会主义公有产权制度所取代。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揭示出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以维护资产阶级的私有利益为目的,极力鼓吹私有产权制度的所谓“优越性”,主张公有财产私有化,因而带有极端的自由主义私利倾向和浓厚的历史唯心主义特征。

    在我国经济转轨期间,曾有批判地借鉴了西方的产权理论。但我国并没有完全按照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全面实行私有化,而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对一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合理的产权改革,这种基于我国国情的制度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国经济转轨中的具体实践己经表明:明晰的产权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但国有企业全面彻底地私有化并不是建立产权制度的目的。社会主义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要完善公有产权制度,其基本思路是使产权明晰化,以及责、权、利的明确。我国社会主义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农村土地合作社、承包制和租赁制等正是这种改革观的具体体现。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就是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完善生产关系,是通过理顺公有产权关系来理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不是将公有制变为私有制。而按照新自由主义及其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去搞国有经济改革,就会导致相反的结果,使国有财产私有化。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在现存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利用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两种制度的优点而克服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弱点,促进形成既不同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那种具有主观性的公有制产权制度,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的社会主义“联合产权制度”,[12]并促使这种崭新的产权关系人格化。

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既要高度警惕西方产权理论对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私有化误导,又要有批判地汲取西方经济学中的合理成分为我所用。只有用经过充分发展和完善的马克思产权理论作为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美]大卫·科茨:《当前金融和经济危机: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体制危机》,载《海派经济学》2009卷第25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2.       杨承训等:《简论资本主义蜕变的最新阶段》,载《海派经济学》2009卷第26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

3.       王志伟:《对西方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不同解释》,载《海派经济学》2009卷第28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4.       何秉孟主编:《新自由主义评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5.       李炳炎:《马克思产权理论与我国现代产权制度建设》,载《高校理论战线》2005年第1期。

6.       张五常著:《经济解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1] 何秉孟 主编:《新自由主义评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4页。

[2] 张五常 著:《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527页。

[3] [美]大卫·科茨:《当前金融和经济危机: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体制危机》,载《海派经济学》第25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8页。

[4] [美]大卫·科茨:《当前金融和经济危机: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体制危机》,载《海派经济学》第25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9页。

[5] 杨承训等:《简论资本主义蜕变的最新阶段》,载《海派经济学》2009卷第26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第17、30、31页。

[6] 同上。

[7] 王志伟:《对西方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不同解释》,载《海派经济学》2009卷第28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4-5页。

[8] 引自海派经济论坛第14次研讨会上丁冰的发言。

[9] 张五常 著:《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90页。

[10] 张五常 著:《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97-498页。

[11] 何秉孟 主编:《新自由主义评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19-320页。

[12] 参见李炳炎:《马克思产权理论与我国现代产权制度建设》,载《高校理论战线》2005年第1期。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jj/2013-05-02/19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