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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日常谈话中的制度思想解读

作者:唐正芒 李艳丰   来源:《湘潭大学学报》  

毛泽东日常谈话中的制度思想解读

唐正芒 李艳丰

毛泽东日常谈话中的制度思想解读

在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客观上或者说事实上存在一种认为毛泽东制度意识比较淡薄的认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毛泽东是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的(当然我们不能以几十年后今天的健全制度来衡量毛泽东那时候的制度思想和制度建设),而且可说毛泽东的制度思想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毛泽东制度建设思想不仅蕴涵在已公开出版的毛泽东本人的各类选集、文集、文稿等毛泽东著作中,还体现在另外一个载体——毛泽东的日常谈话中。这些日常谈话大多散见于当事人当时或者事后的回忆、纪念文章或者研究、叙述其生平、思想的各种论著中。这些日常谈话对毛泽东思想(包括毛泽东的制度思想)的深入研究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学界对毛泽东的日常谈话和毛泽东制度思想的研究都分别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尚未发现对毛泽东日常谈话中的制度思想的研究。因此本文拟就此略作解读和分析。

一、牢固树立制度意识

(一)强调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没有有效的制度,一个党、一个国家就不能保持战斗力和凝聚力,也就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毛泽东强调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1.实践的客观需要。革命早期,中国共产党长期处于严酷的战争环境中,没有以制度形成的铁的纪律,就不能生存下去,更谈不上取得革命的胜利。1928年5月朱毛会师后,毛泽东就在队伍讲话中强调:“我们是革命的队伍,没有纪律是不行的,没有纪律就不能统一行动,不能搞好革命工作,不能打胜仗。”毛泽东把制度看作是革命成功的先决条件之一。有了制度并且遵守制度就会事半功倍。1935年5月19日,刘伯承率先遣队欲强渡大渡河。临行前,毛泽东对他说:“只要我们全军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党的民族政策,取得彝族人民的信任和同情,彝民不会打我们,还会帮我们通过彝族区,抢先渡过大渡河。”结果因为我们严格执行民族政策,红军顺利通过了彝族聚居区,为长征胜利创造了条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战争的威胁逐渐变小,巩固政权、建设新中国成为新的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毛泽东访苏归来视察东北,高岗隆重接待,饭菜十分丰盛,毛泽东对其进行了批评。次日,毛泽东在东北局、辽宁省、沈阳市的领导干部大会上又说:“我在哈尔滨提过不要大吃大喝,到沈阳一看比哈尔滨还厉害。我和恩来不是为了吃喝,搞那么丰盛干什么?中央三令五申,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艰苦奋斗,你们应做表率嘛!你们要做刘宗敏,我可不想当李自成啊!”毛泽东在这里用李自成的典故是强调必须贯彻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和遵守用餐、接待制度,不能奢靡浪费,防止革命成果付之东流。1955年毛泽东在谈到如何建设合作社时指出:“必要的清规戒律都是要的。猪八戒还有三规五戒”。毛泽东认为合作社的建设和运转需要制度保障,于是出台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

2.制度与意志的深层思考。毛泽东十分注重并善于激发人的主观意志,并取得了重大的成效。但毛泽东也对意志作用的边界进行反思。1956年2月14日下午,在听取国务院第三办公室汇报时他就指出:“光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不行,还要研究解决制度问题……人是服制度不服人的。”毛泽东认为意志的作用终归是有限的,制度是更深层次的问题,制度对人的行为的作用是具有根本性的。他还讲:“人们是在制度中生活,不完全靠个人。”他认为人在社会生活中不能离开制度,处理社会关系不能单纯靠个人的思想觉悟。那么建立健全制度就是必要且必须的了。

(二)运用制度分析解决问题

树立制度意识,就是要在制度的框架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既要把制度当成一把“尺子”,也要把制度当成一把“钥匙”。

毛泽东在分析问题时,总要拿制度这把“尺子”量一量,看制度是否缺位。1958年11月3日,周小舟等反映:市场上因怕废除票子,怕归公,出现了提款多、抢购等现象。毛泽东指出了制度上的短板:“我们没有章程,天下大乱。” 1965年毛泽东重上井冈山,他与湖南江西和中央警卫局的负责人汪东兴、张平化等多次谈话:“我很担心高级干部中出现修正主义,中央出现修正主义怎么办?有没有制度管住他们?”毛泽东把制度作为分析问题原因的选项,也把其作为解决问题的选项。尽管在毛泽东心里制度并不一定是一把“万能钥匙”,但是遇到问题时总是会用这把“钥匙”试一试。1949年10月开国大典期间,《人民日报》上出现过一些重大差错。毛泽东在提出整改方案时就强调:“以后必须确立和严格执行制度,若再发生重大差错要开除党籍。”就是希望用制度手段防止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在预防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上,毛泽东在1953年2月同中共江苏省委负责人多次讲到:部队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地方干部是否也可以订几条纪律和几大注意?后来毛泽东根据部队的经验,建议地方也实行一些类似纪律制度来约束干部的言行。这便有了后来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出台。

(三)合理利用制度的功能性

制度具有不同的功能性。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要合理利用这些功能,才能有的放矢,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毛泽东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就十分注重制度的功能性,这使得他在处理问题时游刃有余。

1939年4月,毛泽东在一次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出“鲁艺”工作上的不足,分析其原因并指出:“主要是中央领导没有抓紧,没有确定正确的方向。现在必须确定明确的方向与制度。”这里毛泽东用制度引领工作的方向,就是采用制度的引领性功能。1944年3月22日,毛泽东在关于边区文化教育教学方法问题的讲话中说:“现在我看要有一个制度,叫做三七开,就是教员先向学生学七分,了解学生的历史、个性和需要,然后再拿三分去教学生。”这里毛泽东以制度指导人们如何开展工作,就是采用制度的指导性功能。1956年2月19日晚上,毛泽东听取国家建设委员会汇报后提出:“协作要变成计划,变成制度,不是求人,不是可办可不办。”毛泽东强调要把工作中的一些流程和方法制度化。这样,制度就能明确责任,就是采用制度的权威性功能。1956年4月21日毛泽东听取李富春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在讲到战时和平时工业生产的互相转化问题时,他讲:“应立两条法律,一让地方搞,二不拿走。”这里毛泽东所讲的订立法律,就是要制定既能明确生产主体,又能够让地方安心投入、大胆生产的制度,就是采用制度的可预测性功能。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会议期间的讲话中强调说:“完不成钢铁生产或调拨计划的,要按纪律办事。”这里就是要让大家明白,中央定下来的事情就必须全力以赴去做,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否则就要依照制度进行处理。这里用的就是制度的强制性功能。

二、坚决维护制度权威

(一)严守制度底线

维护制度权威,就必须严守制度底线。底线也是红线,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对其触碰和逾越。

严守制度底线,是毛泽东制度思想的基本要求。1921年秋,年轻的毛泽覃在杨开慧房里拿了一个装有革命情报的首饰盒。毛泽东知道后严厉地批评他说:“你现在是青年团员,将来还要加入共产党,在入党以前就要好好懂得党的纪律,特别要晓得保守党的秘密。”毛泽东认为不能因为年纪轻、不是党员就可以不遵守保密制度,干革命首要就是守住制度底线。1928年3月间,毛泽东率人去湘南迎接朱德、陈毅的部队,途中有人点火烧了群众的房子。毛泽东气愤地说:“群众的房,我们的窝,我们比兔子还蠢,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哩!我们都把自己的窝给烧掉了!”并一再强调:“群众的东西,不要说房子不能烧,连一个红枣都不能拿。”不触犯群众的利益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底线。毛泽东要求守住这一底线,形成牢固的鱼水关系,以保障革命成功。1945年10月,毛华初去东北工作,想请毛泽东帮他解决牲口问题。毛泽东拒绝他说:“你想要一匹牲口,这个要求不高。可是,我们枣园的牲口,每匹马都有一块牌子,谁要拿走一匹,就违反了纪律。”在毛泽东看来,制度之下无小事。不能把事情小作为逾越制度底线的借口。“小洞不补,大洞尺五。”逾越制度底线往往在不经意的“小事”之间,因此毛泽东经常提醒大家“小事不小”,要防微杜渐。

(二)扎紧制度笼子

制度面前无特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制度,不能对制度笼子开口子。

毛泽东始终要求按制度办事,不能破例。1937年10月,在接到“黄克功事件”的报告后,毛泽东很愤怒,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针对因黄有功请求轻判的言论,毛泽东在给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庭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说明:“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这充分表明,在毛泽东看来不能因为有功就触犯法律制度,在制度面前任何人都没有“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1945年,毛岸英向毛泽东提出自己要结婚。毛泽东因刘思齐未到法定年龄(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不同意他们马上结婚,强调必须遵守《婚姻法》的规定:“一句话,就是一天也不能差!”毛岸英生气地说:“我自己的事还是让我自己做主吧!”毛泽东大怒,批评他说:“你找谁结婚你做主,结婚年龄不到,你做得了主吗?制度和纪律要做你的主!”见儿子不理解自己,毛泽东生气地说:“就因为你是毛泽东的儿子?你就可以特殊?……法律不允许有特殊人物不遵守法律的,法律是要每一个人都遵守,你毛岸英,刘士岐(即刘思齐,笔者注)不能例外。”毛泽东一直强调制度之所以为制度,就在于它的权威性,一旦制定,所有人都必须在其规定内行事,任何人不能搞特殊,不能不受制度的约束。制度之于人如此,制度之于国家亦是如此。1959年10月1日,赫鲁晓夫要求中国无条件释放8名在朝鲜战争期间和其后在东北俘虏的美国空降特务。周恩来说根据他们所犯罪行的轻重程度,已经释放了3名。赫鲁晓夫说:“那么还有5名呢?”周恩来说:“他们的刑期还没有满……”赫鲁晓夫大声说:“你们完全可以给他们减刑!”毛泽东毫不迟疑地说:“这个更困难了,你晓得我们中国是有法律的。毛泽东在这段话中透露出的意思是一切国家事务都必须按照法律规矩执行,任何机关、组织都不能肆意破坏法律制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

制度管不管用,关键看执行。在执行中绝不能搞“双重标准”,要坚决杜绝对己有利就执行、对己不利就不执行,或者是对亲者宽、对疏者严,对人紧、对己松的情况。制度必须无条件地切实落地,否则就影响制度的效果。

毛泽东始终紧绷制度执行这根弦。1927年9月29日至10月3日三湾改编期间,毛泽东为群众的事情日夜操劳。当地群众既感激又心疼,便做了四菜一汤给他送来。毛泽东把各连党代表叫来开会,把四菜一汤都分给了战士们吃。但大家都认为应该毛委员吃。毛泽东说:“不光是我一个,你们大家都很辛苦,我们实行民主制,我年龄比你们大,又是党代表,更应该带头执行。”正是在那样艰苦的境遇,毛泽东依然强调并带头执行民主平等制度,部队才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1963年12月26日是毛泽东70岁生日,工作人员在做饭时比平时多加了两个菜,即四菜一汤,外加一碗面条,毛泽东看到后很不高兴地说:“我们党内有条纪律,不准为领导人做寿,我不能带头违反规定,这饭我不能吃。”可见,毛泽东在执行制度规定上,对己没有半点宽松,始终从严要求自己。不仅如此,他还告诫和督促身边的人,要严格执行制度。1941年7月,毛泽东为杨家岭机关的机要人员题词: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又对大家说:“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在毛泽东看来,保密制度事关党的情报安全乃至战争胜负、事业成败,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打半点折扣。

对于没有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毛泽东都会进行严厉的批评。有一次因为晋察冀根据地很少向中央作汇报,毛泽东沉着脸说:晋察冀有电台,电台没有油了?没有骑兵通讯员了?马都死光了?晋察冀是出人才的,是有知识分子的地方,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毛泽东的批评意在督促各根据地负责人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为中央统一领导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有利的条件。同样,毛泽东对违反制度的身边人也不姑息。1975年1月23日,江青不顾毛泽东“不要来看我”的指示,找借口执意飞抵长沙来见毛泽东。毛泽东见到她后一直讲希望他遵守制度懂规矩,并重复了批评她的话说:“不要随便,要有纪律,要谨慎,不要个人自作主张,有意见要跟政治局讨论。”这就意在告诫江青不能随心所欲,要执行制度规定,不能搞私下活动。

三、科学处理制度内在关系的对立统一性

科学地处理制度内在关系的对立统一性,是毛泽东制度思想的活力源泉。制度内在关系矛盾的相互作用深刻影响着制度的生成、演进和执行。毛泽东在这一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体性与程序性相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可塑性与稳定性相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一)坚持实体性与程序性相统一

制度的实体性体现为制度要达成的目标和遵守的基本原则,而程序性体现在实现目标和基本原则的具体步骤和方法。1959年6月,毛泽东回韶山,在询问基层干部对农村施行的政策的意见和要求后,他说:“你们这些意见提得好,我回到中央,会着重研究采纳。中央会从全局着想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规。”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主张制订制度时先考虑实体性,要从全局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当然这只是第一步。制度不仅要有顶层的实体制度,还要有程序制度去实施。1962年4月9日下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讨论刘少奇通报七千人大会精神的讲话时,毛泽东说:在今年一月的会议上,我着重讲了民主集中制,讲了单有总路线还不够,还要有一整套的具体政策,才能教育干部。这说明,毛泽东认为只有坚持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相统一,中央精神才能落到实处,获得实效。

(二)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

毛泽东强调制定制度不仅要从大处着眼,还要做到区别对待,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1926年4月22日,毛泽东在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针对草案中关于解决土地问题的政治形式与经济形式补充说:专就湖南的状况来说,用政治没收的形式是不够的,但就一般而论,只能用政治没收。所以,国民政府应明定一般的法规,同时又须颁行单行的法规,如湖南。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的意见是要在制定全国范围内通行的总制度的同时,制订(或允许该地区制定)既不违反总制度又与本地区情况相适应的具体制度。另外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制订制度要实事求是,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着眼点。新中国成立后,在谈到实行何种制度时,他就讲:“同样是那些人,施行这种制度,人们就不积极,敲锣打鼓,积极性也提不起来;施行另外一种制度,人们就积极起来了。”因此,制度的制定与施行不仅要因地制宜,还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

(三)坚持可塑性与稳定性相统一

制度具有可塑性,即制度在生成和演进的过程中可以按照制定者的目标和要求加工和塑造,也应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而修订。毛泽东始终坚持制度在相对稳定状态下的可塑性操作。1949年2月,毛泽东与米高扬举行正式会谈,期间他就讲到:“制度、秩序可以逐渐建立、完善、健全起来,工作方法也可在工作中逐步协调和改进。”毛泽东这里讲的是制度具有可塑性的一面,认为制度建设既要循序渐进,也要不断改进,还要与时俱进。当然,他也十分注重制度的相对稳定性。1954年9月14日下午,毛泽东在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宪法不是天衣无缝,总是会有缺点的。宪法以及别的法律,都是会有缺点的。什么时候发现,就修改。能过得去的,那就不要改了。毛泽东清楚地看到制度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并非一成不变。故允许暂时有缺点,不苛求其完美。但同时制度也必须有相对的稳定性。

(四)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毛泽东始终坚持制度执行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在原则性问题上,绝不妥协。1932年4月红军攻克漳州,战士小彭抓了一只“洋公鸡”。毛泽东严肃地对他说:“同志啊,进了城,就忘了纪律啦?”令小彭必须把“洋公鸡”送回。还有一次,红军长征到大渡河后,卫士们为改善毛泽东的伙食,在一间喇嘛庙里找到了一幅腊羊架子。毛泽东知道后批评说:“在什么地方拿的,还送到什么地方去!我说过多少遍了,要你们严守纪律。”可见,毛泽东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原则性问题上,毫无商量余地。1950年6月,中共中央应胡志明邀请,派出罗贵波率领的顾问团赴越南工作。毛泽东接见全体成员时告诫他们:“你们到了越南,要虚心,守纪律……不能摆架子”1951年冬,毛泽东接见即将赴朝鲜的表侄女章淼洪及爱人朱光,又嘱咐说:“你们……要团结朝鲜人民,要教育部队守纪律。”这里毛泽东提醒工作人员在遵守制度这个原则性问题上,不能因到了国外就有所放松。

但是,毛泽东也并不是不近人情刻板地死守制度规定,他一直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在一些时候也会灵活地处理问题。1956年的一个周末,毛主席要去北戴河开会。当毛泽东知道突然加班外出影响了工作人员姚淑贤与男朋友的约会时,深感抱歉。晚上毛泽东书写了一首古诗,让她送给男友并讲明原委。小姚因为中央有规定,不许把首长写的东西私自带走而不敢要。毛泽东说:“你这个人怎么那么老实?现在没有谁看到,我也不会打你的小报告,你把它藏起来,带给他看。”中央的制度意在防止泄密,这当然是个原则问题。而毛泽东书写的古诗当然不涉及机密。毛泽东这样做既未违反原则,又灵活地处理了制度与人情、人性的关系。1959年6月毛泽东在韶山宴请师长、故旧和亲友。毛泽东的堂弟、小时候的玩朋和同学毛碧珠因出身富农未被邀请。毛碧珠求见,也被拒之门外。6月26日毛泽东视察韶山学校后回到松山住所,连续三次问毛碧珠怎么没来。村干部说他划了富农。毛泽东有些生气地说:“富农又怎么样,他是我的堂弟,还能害我吗?”村干部连忙请来了毛碧珠。毛碧珠被划为剥削阶级的富农,不能让他与最高领袖毛主席见面,这在村干部看来,自然属铁的接待安全制度。但毛泽东认为从小生活在一起的自家人,几十年不能相见。现在可以见了还不让见,这不近人情。这也是毛泽东灵活处理制度与人情关系的一个生动事例,体现了毛泽东制度思想的原则理性和人文关怀的关系,也体现了一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毛泽东的制度思想是十分鲜明的,并贯穿于毛泽东革命的一生。毛泽东对制度的态度是言行一致的,并非一些历史虚无主义者污蔑的那样“毛泽东要人治不要法治”。本文所收录的毛泽东关于制度思想的日常口头谈话,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但这些谈话或通俗直观或生动幽默地反映了毛泽东制度思想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

毛泽东的制度思想在当今更有着重要时代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习近平在十九大上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加快形成全覆盖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同时还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统筹推进。强调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因此回顾和解读毛泽东日常谈话中的制度思想,不仅有利于加深理解和掌握毛泽东的制度思想,也为推进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总结和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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