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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是世界高等国民?

作者:刘仰   来源:红色文化网  

美国人是世界高等国民?

刘仰


    《午夜快车》(Midnight Express)是一部美国老电影,美国哥伦比亚公司出品,于西元1978上映,去年又推出了30周年纪念版。这部电影充分表现了部分美国人面对世界的一个心态:美国人是最高贵的,其他人都是混蛋,美国公民似乎就是全世界最高等级的国民。
    这部电影根据真人真事改编,事件发生于西元1970年。美国青年比利和女友一起到土耳其旅游,在离开土耳其返回美国的时候,比利企图携带毒品登机出境,被土耳其警方在机场抓获。比利一共携带了2公斤毒品,他不得不接受土耳其法律的审判。在案件审理之前,比利还试图逃离羁押,结果被重新抓获。本来应该罪加一等,但是,比利的父亲从美国赶来,开始花钱营救他。
    影片先营造了一个氛围。在土耳其监狱里,关押了不少西方人,大多是因为毒品,还有偷东西,还有强奸孩子,但是,影片给观众的印象是,土耳其的法律是一个混蛋法律,刑期都太重了。本来,这是其他国家的主权问题,但是,影片从这里开始,就采用了美国的标准来评价别人。只要不符合美国标准,就是野蛮和混蛋。这让我想起多年前一个美国青年在新加坡被判鞭刑的案例,克林顿总统亲自出面,干预新加坡的司法判决。幸亏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是英国人留下的,否则不知道要给东方国家泼多少脏水。在新加坡的那起案例中,美国总统亲自干预司法判决,这种行为在美国国内是不允许的,但是,对于美国之外,美国的权力就可以这么干,双重标准非常明显。
    《午夜快车》中,这一双重标准也得到体现。比利的父亲来到土耳其,请了一个土耳其当地律师。该律师说,他要通过关系,找合适的法院、合适的法官来审理和判决本案。影片虽然在这个情节上吞吞吐吐,但是很显然,比利的父亲花钱,对土耳其的相关司法人员进行贿赂。美国经常批评其他国家司法腐败,但是,为了一个美国人,他们投入到腐败之中,加剧别国的司法腐败,而不是接受其他国家法律的公正判决。其他国家的司法腐败如果对美国不利,就是美国指责的对象;其他国家的司法腐败如果对美国有利,就是可以接受的。在《午夜快车》这部根据真实事例改编的电影中,这一双重标准非常清晰。然而,电影创作人员并不是批判美国人的双重标准,而是觉得为了美国人,这种双重标准是天经地义的。
    那么,土耳其的司法腐败会如何对待比利?会将比利的轻罪故意判成重罪吗?影片以脸谱化的方式,表现了一个阴险消瘦的土耳其检察官。丑化土耳其检察官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检察官严格按照土耳其的法律规定,以走私毒品罪起诉比利。如果罪名成立,按照土耳其法律,比利将被判终身监禁。因此,秉公执法的检察官并不存在故意加重比利罪行的行为。影片同样以脸谱化手法,表现了一个胖乎乎的土耳其法官,他因为由律师私底下“沟通”的关系,而表现出对比利的“喜欢”,贪赃枉法只要对美国有利,美国并不反对。作为地方法院,这位“和善”的法官否决了阴险的检察官指控的“走私毒品罪”,只认定比利“持有毒品罪”,因此,判定比利在土耳其监狱服刑4年。而事实上,电影创作者没有把故事编造得圆满,他们让比利自己亲口承认,他携带毒品登机,的确是为了到美国卖钱。也就是说,比利自己承认是走私毒品,但是,美国人助长土耳其的司法腐败,非常乐意看到将比利的罪行减轻为“持有毒品”。
    我不清楚在美国持有2公斤毒品应该处以怎样的刑罚,显然,电影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土耳其判决比利“持有”2公斤毒品服刑4年,是太过严厉、太重的刑罚。这实际上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美国并没有资格指手画脚。于是,“遵纪守法”的美国人以“宽宏大量”的姿态接受了土耳其的法律判决。虽然这一判决是利用司法腐败、采取贿赂手段后轻判的结果,但是,影片用悲伤的音乐与眼泪大肆渲染,显得美国人遭受了多大的委屈,让人忘了比利犯下了走私毒品的罪行,反而像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无辜的受害者。
    在比利4年刑期快满的时候,事情又发生了变化。检察官不服法官的判决,向最高法院上诉,坚持要按“走私毒品罪”判决比利。律师再次要求比利花钱贿赂。然而,贿赂并不成功,最高法院35名法官,有28人赞成将比利改判为“走私毒品罪”。从案件的具体细节上,检察官的抗诉,以及最高法院的判决其实是正确的,并非司法腐败,而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土耳其的不受美国人贿赂影响的法制结果,大大惹恼了号称依法治国的美国,大大惹怒了号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美国人。在最高法院判决下达的时候,比利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说出了一番极为恶劣的长篇独白。
    比利认为自己的4年刑期已经足够抵罪了,他义正词严地指责土耳其的公诉人、法官,向土耳其的司法人员宣讲宽容、公平、公正的含义,彷佛他根本不是一个毒品走私犯,而是上帝的化身。为了表现对土耳其司法人员不懂宽容、公正和公平的蔑视,比利一脸正气地指责土耳其的司法人员都是杂种。土耳其人大多信奉伊斯兰教,穆斯林不吃猪,于是,比利用最恶毒的方式,用“吃屎的猪”辱骂土耳其人。这个美国人大声高呼恨法官、恨公诉人,恨土耳其这个国家,恨土耳其所有的人。这个美国人还宣布要操(fuck)法庭上土耳其人的母亲和女儿,比利说她们都是猪,显得自己渴望与“猪”发生性关系是多么正义和解气。“你们都是猪”!这是这个美国人对土耳其最畅快淋漓的辱骂。这部电影为了表现美国人在土耳其受到了莫须有的委屈,用艺术手法,让比利以每一个穆斯林都绝对不能接受的方式,极为恶毒地辱骂了整个土耳其、整个穆斯林。电影导演让法庭上的土耳其人一言不发,默默接受了比利的语言强暴和精神强暴。

    我们知道,即便在美国也有藐视法庭罪。我相信,如果影片中的这个情节在土耳其法庭上真实发生,比利一定也会被加上一条罪行:藐视法庭。但是,因为美国人受了“委屈”,为了美国人的发泄,这部美国电影公然藐视所有美国之外的法律。确实,各国的不同文化习俗,使得各国对于各种犯罪行为的判定或量刑标准并不一致,例如,至今在有些国家同性恋依然是犯罪。美国可以对其他国家的法律标准不满,但是,把这种不满扩大成为对其他国家的民族仇恨、文化仇恨,实在太过分了。彷佛美国人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忽略不计了。我认为,只要看过这部电影的穆斯林,一定永远不会忘记美国人给予他们的巨大侮辱。
    土耳其最高法院的35名法官以民主表决的方式,判决比利走私毒品罪名成立,比利将在土耳其服刑30年,这一没有被美国的贿赂所左右的遵守法制、公正执法和司法民主的结果,惹恼了一贯号称民主的美国。比利开始策划越狱,结果,因为同监的土耳其犯人“告密”,越狱没有成功。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越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举报越狱行为丝毫不违反法律,但是,这一行为再次引激发了美国人的仇恨。比利在一次殴打中,咬断了告密者的舌头,其野兽般的狂暴,被电影创作者塑造成反抗黑暗的孤胆英雄。结果,比利没有因为严重伤害他人而加刑,而是经过其他运作,被认定为精神病患。最终,比利又贿赂土耳其狱警,打死狱警,穿上狱警制服逃出了监狱,偷渡到希腊,西元1975年回到美国。成为一个英雄般的凯旋,却丝毫不提他犯下的杀人罪。一条土耳其人命,在美国人眼里,能算什么东西?
    我相信,这部电影为了塑造美国人的光辉形象,在真实故事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的虚构编造和人为取舍,其目的就是丑化土耳其人,美化美国人的“正义”和“英勇”。美国人掌握着比土耳其人更大的话语权,使得世界只听到美国人的声音。这就是美国人眼里的美国人的价值。为了美国人,他们可以挑衅其他国家的法律,不管是否应该遵守别人的法律,不管是否应该拒绝他们一贯指责他人的司法腐败;伤害了土耳其人,是因为土耳其人没有让美国人成功逃避法律应有的制裁;剥夺土耳其人的生命,是因为要使违法乱纪的美国人获得自由。当这个美国人在美国获得自由的时候,他所犯下的一系列罪行,在美国人看来,都不算什么。别人所遭受的伤害、死亡、辱骂,都是活该。只有美国人代表正义,美国人最重要,美国人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国民,……这就是这部电影向人们表达的观念。即便我不是穆斯林,我也对这种美国观念感到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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